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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举办2012年江苏省优秀教师高级研修常州班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488/2012-00162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义务教育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教人〔2012〕52号 发布机构:市教育局
生成日期:2012-09-24 公开日期:2012-09-29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对举办2012年江苏省优秀教师高级研修常州班的指导思想、培训目标、培训策略、培训对象、培训课程、培训形式、培训课程安排及考核等作出了具体说明
关于举办2012年江苏省优秀教师高级研修常州班的通知

各辖市、区教育局(教育文体局、社会事业局),局属各单位及有关学校:
  为贯彻落实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年中小学教师和校长省级国内培训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举办2012年江苏省优秀教师高级研修常州班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江苏省特级教师评选暂行办法》(2012年修订)和“正高级教师条件标准”为依据,通过培训提升参训教师的教学实践能力、教育理论水平、科研能力和人文素养。
  二、培训目标
  总目标:通过培训,促进参训教师尽快成为师德的模范、育人的表率和具有较高水平的教学专家。
  具体目标为:
  1.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把培养出优秀的学生视为人生最大的价值,在本地教育界有良好的口碑和较高的声望。
  2.具有先进的教育思想。对社会、对人生、对教育、对教学都有自己深刻的理解,树立与新课程相适应的现代教育理念。
  3.具有鲜明的教学风格。在本学科教学领域里形成特色和风格,教学方法有独到之处,教学质量处于领先地位,其教学水平引领着本地区学科教学的发展,在实施素质教育方面起示范作用。
  4.具有扎实的研究能力。在教育教学改革中勇于创新,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工作,有独到见解,并有一定数量的学术论文在省级以上报刊发表。
  5.具有深厚的文化素养。除精通本学科的基础理论知识外,能及时把握现代知识更新趋势和学科发展前沿动态,还要博览群书,文理兼修,努力厚实自己的文化素养,不断提高教学知名度。
  三、培训策略
  1.统一性。培训由常州市教育局统一领导,市教师培训中心负责实施,有关辖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负责校本培训实施,学员个人对照特级教师条件和教授级中学高级教师条件进行自我提高。
  2.自主性。培训以自主学习为主,除一定时间的集中培训活动外,参训教师主要在自身岗位上自修、自炼。
  3.共享性。鼓励参训教师建立个人博客和基于学科的网络学习共同体,通过合作学习,促进专业成长。
  四、培训对象、条件与名额
  1.培训对象及条件
  (1)部分常州市特级教师后备人才。
  (2)在核心期刊上发表2篇以上学术性教学论文,教学效果好,具有中学副高级教师职称,有可能成为省特级教师或正高级教师的45周岁以下的教师、教科研人员。
  2.名额
  60名左右,其中市特级教师后备人才40名左右,其他符合条件的教师20名左右。
  3.培训对象的选择与确定
  (1)市教育局根据对市特级教师后备人才近三年的考核情况,确定参加培训的特级教师后备人才,名单另行公布。
  (2)非特级教师后备人才的参训对象,由各辖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局属各单位及有关学校于10月15日前依据培训对象及条件(2)推荐培训对象,填写《2012年江苏省优秀教师高级研修常州班报名表》(见附件),名额不限,由常州市教育局依据相关条件标准采用一定方式考核后,确定参训人员。同等条件下,市五级梯队优秀教师优先参训。常州市及其以上级别教学基本功比赛一等奖和优质课、评比课一等奖的教师,其论文发表规格要求可适当降低。     
  五、培训课程
  1.课程与教学
  当代世界基础教育课程现状及改革发展的趋势;新课程基本理念与教学个性的形成;新课程教学案例讨论;新课程实施中的若干问题的深入探讨;新课程课堂教学策略与教学评价的具体实施等;校本课程及其资源开发;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实施。
  2.教育科学研究
  教育科研的选题;教育研究的基本方法;课题研究的基本规范和操作要求;学校教育科研若干问题的诊断与改进;个性化、校本化课题的开发与管理;典型案例的剖析与研讨;教科研课题的申报与实施;教育研究的最新动态介绍。
  3.现代教育技术应用
  现代教育技术发展的趋势及其在中小学的应用;现代教育技术与新课程教学的整合;课件制作的理论与技术介绍;新课程教学中运用现代教育技术的实践及其相关问题分析等。
  六、培训形式
  1.集中培训。聘请具有教育理念先进,学术造诣深厚,熟悉基础教育的专家进行集中授课,强调理论与实践的融合,侧重从经验走向理性,增强对教育的理解,形成个性化的理论与风格。
  2.合作学习。 建立学习共同体,通过团队学习,促进专业成长。要求学员通过自主学习和网络学习获得新的知识与信息,举行读书交流会。组织学员围绕课改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学术沙龙活动。组织学员上展示课,就学员教学个案开展研讨交流;根据学员的需要,适当安排相应访学项目。
  3.名师指导。聘请学科教育专家作为导师,为学员作个性化指导。在导师指导下上研究课、展示课,培训期间至少3次;每位学员选择自己感兴趣或擅长的课题进行研究,总结自己的教育教学经验,发表研究报告或论文3篇,其中至少有2篇在核心期刊上发表。
  4.自主研修:鼓励学员自学,培训期间至少举行2次读书汇报会;组织学员围绕新课改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2次学术研讨。学员根据自己专业特长,总结提炼教育教学经验,形成微型课程,在常州市“名师大学堂”教师培训中进行讲学活动,每人至少1个专题。
  七、培训课程安排
  1.集中培训。时间另行通知。由常州市教育局联合南京师范大学组织实施。授课内容及专家由学员、市教师培训中心和联办方共同协商而定。
  2.合作学习。时间为2012年11月至2013年8月,由常州市教育局人事处按不同学段组建语文、数学、英语和综合等4个学科型学习团队,建立学习制度和组织架构,制定团队学习计划,明确学习和研究的内容。常州市教师培训中心进行过程评价。
  3.名师指导。时间为2012年11月至2013年8月,由常州市教育局人事处负责实施。从省“人民教育家工程”培养对象、教授级中学高级教师、省特级教师、名教师工作室领衔人中遴选名师,通过双向选择、组织协调的方式为每位学员配备导师。导师的主要职能是对学员的教学和科研进行个性化的指导和帮助。
  4.自主研修。时间为2012年11月至2013年8月。学员制定个人自主学习计划,与所在学校签定目标责任书,所在学校负责过程评价,常州市教师培训中心提供平台、机会和信息支持。
  八、培训经费
  本次培训经费由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共同承担,交通住宿费由单位根据规定报销。
  九、培训管理与考核
  1.培训管理
  成立项目领导小组,由市教育局、市教师培训中心和辖市区市教育局相关领导组成,负责培训的宏观领导,包括经费保障、人员选拔和过程的组织与协调。
  成立项目工作小组,由市教师培训中心领导和相关人员组成,负责方案策划、条件保障、组织实施与考核评价。聘请资深教师担任首席专家,安排课程与教学实施。聘请拥有丰富培训管理经验的教师担任班主任,负责班级管理。
  2.培训考核
  培训以任务驱动、过程跟踪、重视结果为原则,由常州市教师培训中心负责考核。
  重点考核内容为:(1)师德;(2)教育;(3)教学;(4)教科研:培训周期内在核心期刊发表2篇本学科教学学术论文,参与省级以上课题研究。
                                                                        二○一二年九月二十四日

附件:常教人〔2012〕52号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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