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负责规划的实施监督;组织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城市化发展规划、区域发展规划、重大专项规划以及基础产业发展战略和重大布局。负责各级各专项规划之间的衔接、平衡,以及有关发展规划及计划的审核、评估和管理工作。参与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建设规划。
2、研究提出全市生产力布局、经济发展和结构优化的战略目标和政策;研究制定年度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奋斗目标,编制年度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执行计划报告。加强对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监测、预测和预警分析,针对国民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和经济结构优化提出政策建议。推进政府目标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全市科学发展评价考核。
3、负责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市经济体制改革工作。负责组织全市经济体制综合改革、重大专项改革方案的起草、论证、报批工作;负责有关专项改革方案与总体改革方案的衔接,研究并协调改革创新中的重大改革问题。推进国家、省有关改革试点工作。会同市有关部门建立健全有关领域改革工作的监督、检查、评价考核机制。指导辖市区的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各项专项改革工作。指导、协调行业协会和中介机构的改革发展。
4、负责全市固定资产投资综合管理。研究提出全市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引导民间投资方向。研究提出全市投资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牵头负责全市重点建设项目投资管理,编制年度重点项目投资计划;推进全市重点项目建设,统筹协调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市场准入、财政、金融、环保、土地、资源利用等方面政策;做好重大项目培育和前期准备工作。负责审批政府性投资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市级财政性建设资金及项目,组织竣工验收、后评价工作,推进市级政府性投资项目代建制工作,完善政府性投资资金及投资项目管理。按照权限核准、备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企业投资项目和外商投资项目,负责审核和转报由上级发展改革部门审批、核准的投资项目。依法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稽察。指导和协调全市招投标工作。
5、综合监测、分析全市财政、金融运行和政策执行情况,研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统筹协调全市资本市场发展,研究提出直接融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研究拟订重大项目投融资方案;负责有关企业债券发行的前期准备、报批和监督工作;负责推进创业投资发展,做好市级创业投资发展引导基金的运作和创业投资企业的备案管理工作;指导、推动股权基金、产业发展基金发展。参与审核并监督拟上市企业募集资金投向;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和国内政策性贷款使用方向。
6、研究提出全市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负责统筹全市能源规划建设,推进能源体制改革,组织实施能源产业政策。做好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工作,负责安排政府性扶持新能源发展专项资金。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推进能源项目建设,组织协调相关重大能源示范工程,参与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做好能源供需的衔接平衡。
7、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研究提出农村经济发展战略规划和推进城乡一体化、农业现代化的相关政策建议,组织审核、审批农林水利重点项目,综合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协调推进实施各级产业政策,组织重大特色产业基地(园区)建设,指导协调和组织推进新兴产业发展;负责安排重大工业、高新技术产业和新兴产业建设项目,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新兴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和产业现代化战略、规划及重大政策;协调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负责综合协调推进全市服务业发展工作,研究制定和牵头组织实施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有关政策措施;安排市级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推进全市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建设,协调推进创意产业发展。研究提出基础产业发展战略和重大布局,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统筹协调基础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8、规划、协调和管理社会发展工作。统筹协调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组织制订社会发展战略、规划和计划,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的政策衔接。综合协调教育、文化、卫生、体育、民政、社会保障、就业和收入分配等领域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和重大项目安排;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措施,研究和协调改善民生、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相关工作;组织全市社会发展总体水平评估。
9、研究提出全市开放型经济发展战略,负责授权范围内的外商投资项目、境外投资项目和外国政府贷款项目及其它形式的利用外资项目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负责重要商品的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工作,组织实施粮食、棉花进出口计划。承担进口设备免税确认的上报工作。负责沿江开发相关工作。参与招商引资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开放区发展战略和规划,参与开发区的设立审核和政策协调工作。
10、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和节约型社会建设。研究修订和组织实施《常州21世纪议程》,推进可持续发展工作。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和资源节约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发展低碳经济、循环经济、全社会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参与综合协调环境保护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
11、研究拟订推进信息化发展的综合规划,组织推进列入市重大项目的信息化工程建设;牵头拟订信息化建设投资年度计划,会同平衡管理全市信息化建设专项引导资金;参与政府网络建设和电子政务发展的协调推进工作;指导市信息中心工作。
12、负责全市经济协作工作。牵头组织推进我市参与长三角地区合作与发展,组织市际间对口支援、经济协作,组织协调东西部合作和江苏南北挂钩帮扶工作。
13、负责全市国民经济动员工作,组织拟订全市国民经济动员规划和有关计划、预案,协调国民经济动员与国家经济、国防建设之间的重大问题。
14、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一、加强重大规划和重要问题研究落实
1、完成“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十三五”规划纲要通过人代会审议并向社会正式公布。牵头做好全市35个“十三五”专项规划编制推进工作,在7月底前完成由我委负责编制的10个专项规划。
2、大力开展调查研究。选取若干事关长远发展、理论性与实践性紧密结合的重大课题,组织开展课题研究,形成一批有深度、可操作性强的调研报告。加强区域协调发展规划研究,重点开展锡常泰跨江融合发展、溧阳建设宁杭发展带副中心城市等课题研究。
3、强化经济运行动态监测分析。密切关注经济运行态势、走势和趋势,加强与各区域、市各有关部门、行业协会和重点企业的联系,组织好市级层面的经济运行分析会,研究提出确保经济平稳增长的举措,及时供上级决策参考。
二、努力扩大有效投入
1、发挥好投资对经济增长的关键作用。强化固定资产投资目标管理,科学制定并分解下达年度地区投资计划,加强对辖市区投资工作的督查考核。制订《常州市投资项目备案管理办法》和《常州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积极支持民间资本拓宽投资领域,进一步提高民间投资发展水平。进一步强化审批服务改革创新,着力改进审批流程,提高行政服务效率。
2、发挥好重大项目对拉动投资的关键作用。组织开展“重大项目推进年”活动。加快省市重大项目建设,力争全年完成投资700亿元。针对沿江城际铁路、苏锡常南部高速公路、德胜河航道整治、常泰过江通道、轨道交通后续线路等项目,全力以赴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
三、不断深化改革
1、深入推进产城融合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制定2016年产城融合综合改革推进计划,明确各辖市区、各重点板块、市部委办局的目标任务。牵头建立全市工作推进网络。按照城市中心区、新城新区、重点城镇及农村地区等不同类型,结合新型城镇化试点,确定一批典型示范区域,制定具体实施计划,探索路径、形成经验。
2、积极实施金融创新。组建常州市新兴产业投资(母)基金,重点投资于我市的节能环保、新型材料、轨道交通、生物医药等领域。分别组织相关行业、相关园区的资本与企业对接,提高活动的针对性、专业性。开展城投平台公司改革调研,研究提出城投公司转型方案。按照专项债券的要求,挖掘包装一批项目,争取发行专项债券。
3、深化中介机构改革。按照涉审中介服务实施意见,重点推进涉审中介机构信息平台建设、承担中介职能的事业单位转企改制以及完善信用管理机制等工作;落实好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与相关部门配合推进我市申报工作试点。
四、深度调整优化产业结构
1、推动十大产业链发展。编制完成十大产业链“十三五”规划,制定2016年产业链推进计划,组织召开产业链领导小组推进会;加快推进由我委牵头负责的光伏、轨道交通、通用航空产业发展。围绕各个产业链企业,依托统计局的监测平台,加强对各产业链产值和增幅的统计和预测,对每个产业链运行趋势和质量进行分析。加快推进重大产业链项目建设,确保完成年度建设任务。
2、推动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完成现代服务业、现代物流业、设计服务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出台“现代服务业发展五年行动计划”;制订《2016年常州市辖市区服务业发展工作目标任务》。引导服务业集聚区提档升级,做好三星、四星级服务业集聚区的评选工作;完善市、辖市区两级梯度培育机制,开展市级服务业创新示范企业评选。实施生产性服务业“双百工程”。加强服务业人才培养,组织实施三个中长期培训计划。
3、推动能源可持续发展。推进能源重点项目。大唐金坛燃机热电联产项目年内开工,华润钟楼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力争取得核准。促进能源结构优化。做好全市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和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工作;积极争取年度国家光伏发电新增建设规模指标;推广天然气清洁能源利用。实施煤电行业节能减排升级改造,完成年度改造项目,力争节煤量指标得到认定;做好油气管道保护、电动汽车充电桩建设等协调推进工作。
4、推动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科学发展。分类推进武进绿色建筑示范区、静脉产业园、循环经济产业园建设,继续深化园区循环化改造工作。从严审查年耗标煤5000吨以上项目,对单位GDP能耗高于我市“十二五”控制目标的项目要从严控制。建立重点企业(单位)碳排放报告制度,编制全市碳排放清单,开展低碳试点,创建国家低碳社区。
五、统筹推进区域、社会协调发展
1、全力推进中心镇建设。明确“十三五”期间中心镇发展目标、任务,出台中心镇发展新的扶持政策;完善市级中心镇规划体系,完成常州新型城镇化导向下的乡村地区与中心镇发展模式研究;进一步推动落实扩权强镇各项政策,在镇级交流、督查推进、提供培训、简政放权、事中事后监管等方面开展工作,尽快推动扩权强镇政策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2、积极探索社会事业领域改革发展。编制完成“十三五”公共服务规划,统筹全市公共资源有效配置,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和均等化程度;完善社会事业项目管理,推动社会事业重点项目和平台建设,建设人口发展应用服务平台(一期)工程;牵头推进“民生幸福工程”,制定2016年度工作目标,确保全省考核排名靠前。
3、抢抓“一带一路”建设新机遇。成立市“一带一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加快推进产业国际化,配合落实全省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行动方案,打造双边合作样板。加快建设水陆空协同体系,积极建设对外大通道,逐步构建“四纵四横”区域铁路网络、“七横五纵”高速公路网络。加快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全力推进中以创新园、中德创新园等国际合作园区建设。
4、继续开展区域合作和对口支援工作。参加“西洽会暨丝博会”并做好签约项目落实;组织扶贫协作项目实施,落实扶贫资金;做好对口支援乌恰、共和、舟曲的后方服务工作;组织实施常州市-盐城市2016年度挂钩合作计划,协调两市领导互访;完成长三角协调会各项工作。
六、全面提升发改系统建设水平
1、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认真开展政治业务学习,做好“三学一做”专题教育的各项工作。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建立行风监督员制度。加快落实法治机关建设工作方案,法治机关建设走在全省发改系统先进行列;制定委内“七五”普法规划,全委开展1到2次法律知识培训。
2、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搭建完善精英团队、服务品牌、业务交流等平台载体,组织发改系统干部开展专题培训,建设“发改讲堂”。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新时期常州发展战略方向,着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能力过硬、作风优良、奋发有为的发展改革队伍,不断提高发展改革工作能力。
3、提高政务保障水平。认真执行委内重大事项决策制度,规范行政行为;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妥善化解行政争议和信访事项;加大媒体对发改工作的关注和宣传,做好政务信息报送,及时对我委门户网站进行维护更新;“阳光发改”系统正式投入使用。
(三)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内设机构:办公室(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经济动员办公室)、综合处(规划处)、政策法规处(市目标管理办公室)、固定资产投资处(行政服务处、基础产业处、市重大项目办公室)、财政金融处、经济体制改革处、企事业与市场改革处、农村经济处(市以工代赈办公室)、工业处、能源处、服务业处(市服务业办公室)、高技术产业处(信息发展处)、对外经济合作处、社会发展处(市21世纪议程办公室、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处、重大项目稽察办公室、经济协作处、苏北办、人事教育处、机关党委(老干部处)、监察室。
下属单位:常州市信息中心、常州市可持续发展培训中心
二、2016年度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16年市发展改革委收支预算包含了发改委机关本级、常州市信息中心、常州市可持续发展培训中心三家单位的收入和支出。
(一)收入预算2785.13万元。其中上年(结转)结余439.47万元;当年安排公共财政拨款(资金)2198.39万元;非税收入147.27万元,主要是国有资产的出租收入。
(二)支出预算2785.13万元。从功能科目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20.03万元、商贸事务支出5万元、教育支出5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37.85万元、医疗卫生支出63.5万元、农林水支出1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3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93.52万元、其他支出12.23万元;从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1718.65万元、项目支出1066.48万元。
(三)主要支出内容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20.03万元,主要用于委机关及事业单位开展发展和改革事务而发生的基本支出和专项支出;商贸事务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商务经济专项支出;教育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人才专项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7.85万元,主要用于委机关及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支出;医疗卫生支出63.5万元,主要用于委机关及事业单位职工医疗保障支出;农林水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城乡一体化推进支出、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38万元主要用于现代服务业引导发展专项支出、住房保障支出193.52万元,主要用于委机关及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新职工补贴以及发放的提租补贴支出。其他支出12.23万元主要用于援建扶贫支出。
2016年部门收支预算表、2016年“三公”等经费预算情况表
2016年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收支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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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部门(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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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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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万元(保留两位小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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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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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出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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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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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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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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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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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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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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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上年(结转)结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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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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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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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0.03
|
一、基本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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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1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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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财政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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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9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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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401行政运行
|
846.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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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福利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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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8.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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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非税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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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7.27
|
20104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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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50
|
商品和服务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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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68
|
|
|
四、其他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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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499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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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9.59
|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
637.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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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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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9.13
|
二、项目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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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6.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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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信息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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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16
|
工资福利支出
|
1066.4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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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商贸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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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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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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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399其他商贸事务支出
|
5.00
|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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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教育支出
|
5
|
|
|
|
|
|
|
2059999其他教育支出
|
5.00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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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
|
437.85
|
|
|
|
|
|
|
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
379.78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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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9901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0.87
|
|
|
|
|
|
|
事业单位离退休
|
57.20
|
|
|
|
|
|
|
五、医疗卫生支出
|
6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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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00501行政单位医疗
|
51.0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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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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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医疗
|
12.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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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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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农林水支出
|
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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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2130126农村公益事业
|
10.00
|
|
|
|
|
|
|
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138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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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69999其他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
|
1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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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八、住房保障支出
|
193.5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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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0201住房公积金
|
10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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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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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10202提租补贴
|
55.79
|
|
|
|
|
|
|
2210203购房补贴
|
37.23
|
|
|
|
|
|
|
九、其他支出
|
12.23
|
|
|
|
|
|
|
2299901其他支出
|
12.23
|
|
|
|
|
|
|
|
|
|
|
|
|
收入合计
|
2785.13
|
支出合计
|
2785.13
|
支出合计
|
278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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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三公”等经费预算情况表
|
|
预算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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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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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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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预算数
|
|
合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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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1
|
|
因公出国(境)费用
|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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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务接待费
|
27.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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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费
|
21.6
|
|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21.6
|
|
(2)公务用车购置
|
|
|
会议费
|
27.37
|
|
培训费
|
19.69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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