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建设、施工、招标代理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建设工程招标评标办法的科学性、合理性,更好地规范招投标行为、秩序,决定对《关于调整完善全市建设工程评标办法的通知》(试行)(常建〔2014〕314号文件)进行调整完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具体内容
(一)调整评标基准价确定方式
方法一:ABC合成评标基准价方法
评标基准价=(A*50%+B*30%+C*20%)*K
A=本次招标项目最高投标限价*(100%-下浮率Δ)
B=在规定范围内的本次投标除C值外的任意一个有效投标价,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
C=在规定范围内的本次开标最低有效投标价,
规定范围内:本次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平均值*70%与本次招标项目最高投标限价*30%之和下浮20%以内的所有有效投标报价;
下浮系数K、下浮率Δ详见(详见附件1);
开标时有效标少于等于3家的,不再合成计算评标基准价,最低价即为评标基准值;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ABC合成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调整除外。
方法二:最低或次低评标基准价
在开标后随机抽取有效投标报价的最低或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关于评标基准价确定方式的相关说明详见附件2。
(二)调整投标报价合理性分析办法
1.投标报价不合理性扣分值调整为50-100分,具体分值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2.调整投标报价不合理性扣分表(详见附件3);
3.开标时有效标少于等于3家的,不再进行报价合理性分析。
(三)“三合一”综合评估法投标项目经理信用分使用比值
特大型工程招标时,信用分使用可与投标建造师所获业绩奖项挂钩,具体系数如下:
业绩奖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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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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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分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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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班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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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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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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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优奖或
国家AAA级安全文明标化工地或
国家绿色施工示范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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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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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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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杯及省标化工地(文明工地)各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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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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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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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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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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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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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标化工地(文明工地)或
金龙杯及市文明工地各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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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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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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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龙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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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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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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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文明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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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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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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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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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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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在上述规定范围内的其他奖项一律不计。
二、其他规定
(一)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招标中,全面推广ABC合成评标基准价方法,市政、绿化工程类招标可以选择使用最低价或次低价评标基准价;
(二)“三合一”信用分比例:市区为4-7分,金坛、溧阳为2-4分;
(三)为有效遏制扰乱招投标市场的恶意低价和极端不平衡投标报价,增设投标报价合理性与投标企业信用分挂钩办法。具体不合理报价的企业信用扣分表(详见附件4);
(四)各辖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招投标监管部门应统一执行上述有关调整完善评标办法的具体规定,溧阳市、金坛区可参照执行。
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附件:1-4下载
1.相关系数
2.关于评标基准价确定方式的相关说明
3.投标报价不合理性扣分表
4.不合理投标报价的企业信用扣分表
常州市城乡建设局
2015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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