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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市轨道交通文化宫站综合配套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16-00187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发改行服〔2016〕126号 发布机构:市发改委
生成日期:2016-10-08 公开日期:2016-10-09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原则同意常州市规划设计院、江苏浩森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上海市隧道工程轨道交通设计研究院编制的《常州市轨道交通文化宫站综合配套工程初步设计》。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市轨道交通文化宫站综合配套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常州市轨道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关于申报常州市轨道交通文化宫站综合配套工程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常轨道司〔2016〕45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将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常州市规划设计院、江苏浩森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上海市隧道工程轨道交通设计研究院编制的《常州市轨道交通文化宫站综合配套工程初步设计》。

    二、该工程位于天宁区和平北路西侧、延陵西路北侧地块,核定用地面积18342平方米,地面建设文化宫广场(含地面广场、下沉广场等),地下建设综合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51896平方米,其中:地上部分建筑面积187平方米,为设施设备及地面楼梯间等;地下部分建筑面积51709平方米(含人防工程3410平方米),包括车库及设备用房36284平方米,综合配套、便民商业及公建15425平方米,设置地下机动车停车泊位352个。

    同步实施道路、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绿化等配套设施。

    三、原则同意工程初步设计中总平面布局、主要建(构)筑物、出入口等设计。轨道交通文化宫站综合配套工程地上框架1层,地下框架3层。道路、出入口、绿化等配套设施按专业设计要求规范实施。

    四、建筑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抗震设防类别为乙类;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结构安全等级为一级;耐火等级地上二级、地下一级。

    五、原则同意电气、给排水、暖通、消防、抗震、节能、防雷、环保、卫生防疫、民防等设计。

    六、核定工程概算总投资56944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43180万元,其它费用6015万元,基本预备费2460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5289万元。

    七、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各项前期工作,在各项法定手续办结后方可开工建设。同时,督促建设单位加强工程质量、投资、工期和施工安全等管理,确保工程质量。

    (项目编码:2016-320402-47-01-317842)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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