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关于举办常州市2022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的通知 |
索 引 号:014109488/2022-00301 |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义务教育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
文件编号:常教终〔2022〕10号 |
发布机构:市教育局 |
生成日期:2022-11-11 |
公开日期:2022-11-16 |
废止日期:有效 |
内容概述:举办常州市2022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 |
|
关于举办常州市2022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的通知 |
常教终〔2022〕10号 |
各辖市(区)委宣传部、文明办、教育局、文体广电和旅游(文化体育和旅游)局,经开区社会事业局、党群工作部,各在常高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局属各单位,各非学历教育机构: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的“推进教育数字化,建设全民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学习型大国”等重要论述精神,加快推进学习型城市建设,根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关于推进全民终身学习的工作要求,现就我市举办2022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以下简称“活动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题和时间
(一)主题:砥砺奋进启新程 全民学习再出发
(二)时间:全市活动周时间为12月2日—12月8日。市级开幕式(在常州市经开区举办)具体时间、地点及其他事项另行通知。各地、各单位可结合实际,自主安排启动仪式活动(错开市级开幕式时间)。
二、领导组织机构
(一)全民终身学习周指导委员会
顾 问:徐华勤(常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主 任:梅向东(中共常州市委教育工委书记)
完利梅(常州市教育局局长)
副主任:汪忠泽(中共常州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王志军(常州市文明办副主任)
俞群祥(常州市教育局副局长)
严旭华(常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副局长)
常州市推进终身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为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指导委员会委员。
(二)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组织委员会
主 任:俞群祥(兼)
副主任:顾锡宏(常州开放大学校长)
王 俊(常州市文明办未成年思想道德建设处处长)
丁 皓(常州市教育局终身教育与民办教育处处长)
唐海燕(常州市文广旅局公共服务处处长)
史 磊(常州市教育局宣传处处长)
张秀锦(中共常州市委宣传部理论处副处长)
王 中(常州开放大学副校长)
成 员:各辖市、区委宣传部、文明办、教育局分管领导,在常高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局属各单位、社区培训学院、市民终身学习服务基地相关负责人,社区教育机构、非学历教育机构负责人,市终身学习指导中心负责人。
三、活动内容
(一)广泛开展学习活动
针对群众多样化、个性化的终身学习需求,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中心,围绕核心价值观教育、家庭教育、老年教育、职业技能培训等主题,广泛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讲座、培训、论坛、展览等多种形式的教育培训、学习宣传活动,吸引广大社区居民积极参加终身学习活动。继续将“智慧助老”作为今年活动周的重要内容,在广泛开展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教育培训的同时,进一步加大教育宣传力度,扩大品牌活动影响力。
(二)组织服务全民学习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各类学习者需求,开列教育培训目录清单,协调组织有条件的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开放大学、成人学校、社区学校、老年大学和其他社会教育机构积极参与活动周,为社区居民开展专题教育培训。组织各类学校、教育机构积极参与社区(老年)教育资源互联互通和共建共享,充分发挥教育教学优势,大力开发数字化学习课程,利用学习云平台送网课到家、微课到手机,为社区居民学习创造便利条件。
(三)开发共享学习资源
各地要积极探索社区教育资源共建共享机制,继续打造一批社区教育特色品牌和老年教育课程,丰富社区教育资源,提升社区教育课程品质。要主动联合图书馆、科技馆、文化馆、博物馆和体育馆等公共场馆,共同开展全民终身学习活动,推动形成长期稳定的资源共享合作机制。扩大数字教育资源供给,引导社区居民用好“学习强国”“国开终身教育平台”“中国社区教育网”“江苏学习在线”“常州终身学习在线”等网站资源,充分感受线上学习的便捷,让学习成为一种生活方式。
(四) 推动全民阅读学习
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社会组织,组织开展好书推荐、好书诵读、书友会、书香之家等线上线下学习活动,吸引更多的社区居民参与多读书、读好书活动,积极营造全民参与、全民阅读的浓厚氛围,推进书香常州建设。
(五) 推广典型经验做法
各地要深入总结、宣传和展示十年来全民终身学习发展成就、典型经验和典型案例,广泛征集、深入发掘、持续宣传展示一批成绩出色、贡献突出、事迹感人的典型人物、典型故事、创新举措和优秀工作案例,同时充分发挥好“百姓学习之星”和“终身学习品牌项目”的示范引领作用。要继续深入挖掘宣传各教育机构在开展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教育培训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组织开展经验交流,推广优秀案例。
四、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本届活动周由中共常州市委宣传部、常州市文明办、常州市教育局、常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主办。开幕式由常州经开区管委会承办,常州市终身教育学会协办。常州市推进终身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全程指导。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要按照全市统一部署,根据本地和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和特点,成立活动领导机构,落实活动经费,加强组织、协调和指导,为活动顺利开展提供保障。
(二)落实防控举措。各地区要结合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要求,落实落细本地区活动周工作方案。在活动开展过程中,要明确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省、市疫情防控规定,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三)营造良好氛围。各地要充分借助新闻媒体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宣传展示十年来终身教育与终身学习的成果;宣传终身学习典型人物事迹;宣传展示举办活动周的典型做法和生动事例。组织志愿者进社区,设计宣传版面、发放学习资料、悬挂宣传标语等,宣传终身学习理念,营造良好的氛围。
(四)加强媒体宣传。各地要利用各类媒体,尤其要充分利用本地媒体宣传平台和“常州终身学习在线”网站(微信公众号),树立典型,扩大影响。大力推广社区教育线上线下学习活动,促进当地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宣传展示社区教育、老年教育、农民教育、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开展过程中的鲜活案例和典型故事,引导推动全社会为城乡社区居民提供继续教育和终身学习服务。
(五)确保工作实效。各地要帮助和指导乡镇(街道)、村(社区)开展活动,组织和发动社区居民参与到活动中来,要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开展丰富多彩的学习教育活动。
各学校要与所在社区共同开展终身学习主题教育活动,从强化教师的终身教育观、帮助学生确立终身学习理念、培养学生学习兴趣、学习能力、学习品质以及为社区居民的学习提供服务支持等方面入手,积极开展“四个一”(一次国旗下讲话、一次主题讲座、一次主题班会、一次主题板报宣传)等相关主题活动。
各非学历教育机构(社会办学单位)要积极做好各类公益培训活动,要特别关注零就业家庭、农民工、老年人、残疾人、特困家庭学生等社会弱势群体,倡导活动周期间至少举办一次免费惠民培训班,提高他们的就业能力和生活质量。
市级各有关单位要围绕活动周主题,积极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活动,并在搞好本单位学习活动的同时,积极支持并参与所在地社区教育学习活动。
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订好活动周工作方案(含启动仪式方案),连同活动周主要活动安排表(附件1),于11月25日前报送市教育局终身教育与民办教育处(只需发电子邮件,邮箱为:563676000@qq.com,联系电话:86900353)。市教育局将对各地区在活动周期间安排的活动进行视导并组织媒体对特色活动进行重点宣传。
(六)及时总结经验。活动周活动结束后,各辖市(区)、各单位要及时总结经验,于12月9日前将总结材料(活动周工作总结、典型活动案例、5张配套照片或不超过5分钟的活动记录视频)以及活动周情况统计表(附件2)报送市教育局终身教育与民办教育处。常州市推进终身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参考各地区、各单位的活动周工作方案、活动实效、宣传和总结材料等因素,评选“突出贡献奖”“优秀组织奖”和“组织奖”。
各地、各单位举办活动周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有关要求,廉洁节俭办活动,确保活动周的取得实效。各地活动周开展情况及成效将作为对地方和相关单位社区教育工作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附件:
1.2022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主要活动安排表
2.2022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情况统计表
中共常州市委宣传部 常州市文明办
常州市教育局 常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2年11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