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正文
浏览次数:
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市城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24-00205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项目审批核准备案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发改行服〔2024〕76号 发布机构:市发改委
生成日期:2024-08-09 公开日期:2024-08-09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你单位《关于报批常州市城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常住建〔2024〕150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市城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常发改行服〔2024〕76号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关于报批常州市城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常住建〔2024〕150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持续扩大生态环境容量,实现太湖生态持续向好,助力长江大保护,原则同意常州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实施常州市城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

二、主要建设内容

该项目位于江边污水处理厂、城北污水处理厂和戚墅堰污水处理厂既有用地内。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1、常州市江边污水处理厂:一二期改造后处理规模不变,规模为20万吨/天,新(改)建污水处理建(构)筑物约15座,主要包括改造现状水解酸化池为生物反应池1座,改造现状除臭装置1座,改造现状加药间1座,改造现状鼓风机房1座,改造污泥回流泵房1座,改造中间沉淀池为二沉池,新建配水井2座,新建中间提升泵房1座,新建气浮池1座,移建反冲洗废液池1座,新建除臭装置3座,新建深度污泥脱水机房1座,同步配套设备、电气及更新改造雨污水管道、工艺管道、道路绿化等厂区总平。

2、常州市城北污水处理厂:现状2座初沉池增设除臭罩;现状厌缺氧池、污泥浓缩池除臭盖板进行改造更换。升级改造2套现有除臭设施,新建除臭设施1座。

3、常州市戚墅堰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由9.5万吨/天改造为9万吨/天,新(改)建污水处理建(构)筑物约4座,主要包括更新改造原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设备,改造优化原生物反应池内部功能分区,改造现状V型滤池为反硝化深床滤池,新建事故池1座,升级改造现有除臭设施,厂区构筑物池顶增设光伏系统;同步配套、电气及更新改造雨污水管道、工艺管道、道路绿化等厂区总平。

4、项目提标改造实施完成后,江边污水处理厂一二期和戚墅堰污水处理厂出水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40-2022)B 标准,厂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执行二级标准;城北污水处理厂厂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执行二级标准。

三、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工程估算总投资3828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2435万元,其他费用4023万元,预备费1823万元。资金来源由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及单位自筹解决。

四、批复的相关文件有不动产权证(常国用(2007)第0200089号、常国用(2005变)第00637号、常国用(2005)第0146576号、常国用(2005)第0146568号)、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常州市城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五、请你单位督促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各项前期工作,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方案,严格控制工程建设标准和投资规模,认真编制工程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

六、该工程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招标公告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依法指定的媒介上发布;应严格按核定的招投标方案组织项目招标工作。本工程须待相关前期手续完备,初步设计审批完成后方可实施。

七、安全生产要求

要强化安全生产管理,按照相关规章制度压实项目建设单位及相关责任主体安全生产及监管责任,严防安全生产事故发生;要加强施工环境分析,认真排查并及时消除项目本身与周边设施相交相邻等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保障施工安全。

(项目编码:2401-320400-04-01-206067)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8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