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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开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大家谈”主题系列活动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10243/2017-00014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安监〔2017〕71号 发布机构:市安监局
生成日期:2017-05-27 公开日期:2017-05-27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关于开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大家谈”主题系列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大家谈”主题系列活动的通知

各辖市、区安监局,市安监局机关各处室、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创新安全生产监管理念,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执法年”各项工作,经研究,决定在今年“安全生产月”期间开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大家谈”主题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标

以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以“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题,聚焦改革发展、监管执法、事故预防和基层基础等内容开展系列活动,创新安全监管理念、凝聚安全生产共识,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力压降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活动形式

(一)“安监局长话监管”专题访谈。市和各辖市、区安监局局长围绕本地区当前安全生产方面的做法和体会以及存在问题和困难,着重在安全监管的理念、思路、手段等方面提出针对性的办法和措施。(6月15日前完成,访谈内容在《常州安全生产》杂志和《监管动态》刊登。)

(二)“安全生产一线行”座谈会。组织乡镇(街道、开发区)安监机构负责人召开座谈会,交流基层一线安全监管现状和存在的问题、矛盾,探寻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良策,破解安全生产措施“落实不下去、严格不起来”的问题。结合“三大一实干”企业大走访活动,组织企业安全管理负责人座谈,了解企业安全生产现状、企业负责人的安全理念、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问题困难,以及对安全监管的意见建议等。(6月20日前完成)

(三)“以案说法”教育活动。以事前执法案例为主,重点突出执法过程中的经验和体会。内容包括:案件事实,办案过程;与企业的交流、矛盾、交锋,企业和执法人员各自采取的应对措施,期间遇到的困难,工作上需要改进的地方;通过严格执法,企业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态度有什么变化,对周边企业和社会舆论有何影响。也可以第一人称视角讲述一次亲身经历的执法活动,执法中的所见所感所想。(每个辖市、区上报1个案例,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上报1个案例。6月25日前完成)

(四)“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大家谈”意见征集活动。通过“常州安监”微信公众号、市安监局网站向全社会征集有关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的意见建议。(征集时间为:6月10日——7月10日)

(五)“检查执法专题行”活动。组织媒体记者跟随安全执法人员,开展安全监管监察执法跟拍活动,做好监管监察执法、明查暗访等工作一线的纪实报道,宣传安全监管监察执法过程中涌现的先进人物、先进事迹,集中曝光一批典型非法违法企业和行为,通过严执法强监管,促使企业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责任。(6月30日前完成)

三、活动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开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大家谈”主题系列活动是今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一个重要内容,是推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的重要载体,也是创新安全监管理念、推进“安全生产执法年”各项重点工作的有效途径。当前安全监管工作中“怕、推、等”的问题和现象比较普遍,主题系列活动要突出监管理念的更新、突出工作思路的梳理、突出工作方法的改进。各级安监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注重归纳引导,把全市安监系统工作的思路和要求引导到依法治安的轨道上来。

(二)认真部署落实。各地区安监局要结合实际迅速行动,细化方案,合理安排,周密实施,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参与研究部署,逐项落实责任人和任务要求,使依法治安的理念在广大安监人员的头脑中扎根,把严格执法的要求落实到安全监管的各个环节,确保活动有力有序有效开展。各地区、各部门要在规定时限将相关材料报送市安监局办公室。(联系人:方佳静,联系电话:85683106,邮箱:610014308@qq.com)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地区要充分利用网站、简报、微信公众号等宣传平台对典型案例和活动开展情况宣传,引导大家广泛参与,集民智、聚民意,弘扬正能量,营造严格执法、敢于担当的氛围。市安监局办公室将对各类观点、办法进行汇总梳理,供大家学习、研究、思考、借鉴。局党组将对收集到的各类问题和矛盾进行专题研究,提出针对性的措施,使活动真正达到创新理念、理清思路、推动工作的效果。


常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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