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深入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提高从业人员应急意识和安全素质,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19年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和市安委办《关于开展201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等精神,现就开展2019年全市建筑业“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为目标,集中开展既有声势又有实效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 动,增强行业安全意识,提升行业安全素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狠抓问题整改,促进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水平提升和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活动主题和时间
活动主题: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
活动时间: 2019年6月1日至6月30日。
三、活动范围
全市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轨道交通建设工程。
四、组织机构
全市建筑业201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办公室设在局建筑业管理处,指导、协调相关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常州市建设工程管理中心、常州市建筑行业协会等单位配合做好相关具体工作。
各辖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也应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组织开展本辖市(区)2019年建筑业“安全生产月”活动。
五、活动内容
今年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要把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与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明查暗访、大排查大整治和专项执法行动结合起来,切实形成合力,营造安全氛围。
(一)开展安全发展主题宣讲活动。开展“安全生产大讲堂”活动,各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负责同志要深入施工一线亲自宣讲,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即将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等重要文件。企业主要负责人要面向全体职工讲一堂“安全生产公开课”,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深入施工一线面对面交流安全生产心得体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建筑行业协会将联合举办“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公益讲座”,重点为企业讲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建筑施工技术规程等。
(二)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16日是全国安全宣传咨询日。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各级安委会的统一安排,面向群众开展安全政策宣讲、知识普及等咨询活动,通过设立宣传咨询台,采取互动问答、展览展示等形式,向社会公众、从业人员面对面解答群众关心的安全生产问题,通俗易懂地传播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安全科普常识、职业健康知识、应急处置和自救互救方法等。各施工企业、在建工程项目要结合“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活动,通过橱窗、展板、宣传栏,公布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等,落实广大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知情权和监督权。
(三)开展安全生产教育活动。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加强宣贯《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37号部令)和《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手册》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市建筑行业协会将举办建筑行业安全生产知识培训、讲座及“安全生产知识竞赛”等活动,广泛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技能等。市安全体验中心免费开放,为建设、施工、监理企业及项目部员工开展施工现场主要危险源和模拟事故场景体验活动提供体验场所。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以《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指导手册》为引导,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宣贯工作,提高建筑施工企业和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各施工企业要联合劳务分包单位,组织全体一线作业人员开展安全生产大教育,不断提高一线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并做好相关台账资料;在建工程项目醒目位置应张挂安全宣传标语横幅,努力营造安全生产氛围。
(四)开展安全应急预案演练活动。各辖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建筑施工企业要立足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应急演练,提高科学施救和事故灾难应急救援能力。要以高空坠落、物体打击、高温中暑、消防灭火为重点,并针对汛期、高温安全生产特点,将安全知识教育和应急救援培训融入演练活动,切实提高演练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提高从业人员防灾、逃灾、避灾和自救、互救能力。今年市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应急演练活动将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与天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单位联合组织实施。
(五)开展“绿色智慧示范工地”观摩交流活动。今年我市共有10个项目申报2019年度省级绿色智慧示范工地奖补资金项目,上述项目最终要达到省标准化“三星级”工地、省级数字工地(智慧安监)、绿色施工优良等次要求,施工全过程必须持续加大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化、智能化和绿色化“四化”的建设投入。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在推进“绿色智慧示范工地”创建过程中,及时总结经验,树立样板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从择优选择申报项目,组织开展“绿色智慧示范工地”观摩交流活动。
(六)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要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进一步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要滚动式同步开展明查与暗访,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针对汛期雨季,严密关注极端天气对施工带来的不利影响,将预防深基坑坍塌、边坡垮塌和围墙倒塌作为监控重点,督促施工企业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保障安全施工。要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以高支模、深基坑、建筑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为重点,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强化企业预防措施,加强安全风险管控,切实防范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要坚持零容忍、重处罚,一经发现坚决依法进行查处。各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要对照相关“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检查表”开展施工现场安全隐患大排查,尤其对危大工程、起重机械等要重点排查,排查台账留档备查。
六、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要认真谋划部署,把“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全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紧扣“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明确责任分工,严格责任落实,保障经费投入,科学组织实施,保障“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的开展。特别是有在建工程的施工企业,要将企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传达到项目部,各项目部立足现场,根据企业方案精心组织,开展丰富多样活动,并建立台账资料以备检查,努力提升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自我保护意识。
(二)营造良好氛围。“安全生产月”期间,各单位要充分发挥报刊、网络、短信、微博、微信等媒体作用,加强集中宣传;各在建工地要悬挂“安全生产月”有关内容的横幅,张贴标语和主题宣传画,设置公共宣传栏、宣传橱窗、宣传画廊,积极营造浓厚活动氛围。
(三)确保活动实效。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要从全局出发,统筹谋划,要紧紧围绕主题,将活动与各项重点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要深入推进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防范和遏制深基坑坍塌、模板支撑系统坍塌、建筑起重机械倒塌等事故发生,强化汛期安全监管,努力营造活动期间安全的社会环境。要夯实建筑施工安全基础,提高安全监管效能,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
(四)及时报送信息。各有关单位要认真总结开展201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成功经验,2019年“安全生产月”总结(包括活动情况统计表)于6月28日前报送至常州市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附件:1.2019年市建筑业“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数据统计表
2.“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
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5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2019年市建筑业“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数据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内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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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 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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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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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 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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悬挂标语(横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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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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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贴宣传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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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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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负责人宣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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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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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负责人宣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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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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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知识竞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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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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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安全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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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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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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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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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场馆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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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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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查暗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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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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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回头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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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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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安全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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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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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宣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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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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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执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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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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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企业(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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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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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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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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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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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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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 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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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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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人: 联系电话:
附件 2
“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
1.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
2.坚守安全红线,推进安全发展
3.坚持安全发展,担当安全使命
4.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
5.树牢安全发展理念,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6.推进安全发展,增进人民福祉
7.应急有方,从容天下
8.提升应急意识,保护生命安全
9.学好用好应急知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10.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增强公共安全意识
11.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12.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13.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14.全面强化依法治理,推动安全责任落实
15.构建双重预防机制,防范生产安全事故
16.安全生产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17.生命大于天,责任重于山
18.排査治理隐患,拒绝事故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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