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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江苏长盟深冷气体有限公司6500立方米/小时全液体空分制氧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索 引 号:014109445/2012-00246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发改行服〔2012〕180号 发布机构:市发改委
生成日期:2012-12-07 公开日期:2012-12-08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我委委托常州市天成安全评价有限公司对你局上报的《江苏长盟深冷气体有限公司6500 m3/h全液体空分制氧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书》及相关资料进行了评审,该公司组织有关专家评审后出具了评审意见,同意通过评审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江苏长盟深冷气体有限公司6500立方米/小时全液体空分制氧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江苏长盟深冷气体有限公司6500立方米/小时全液体空分制氧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新北区经济发展局:

    你局上报的《江苏长盟深冷气体有限公司6500 m3/h全液体空分制氧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书》及相关资料收悉,我委委托常州市天成安全评价有限公司对其进行了评审,该公司组织有关专家评审后出具了评审意见,同意通过评审。根据常州化工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的节能评估报告书和常州市天成安全评价有限公司出具的评审意见,我委对该项目提出如下节能审查意见: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书。

    二、主要能耗指标:项目综合能耗不高于16025.9吨标煤/年(当量值),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不高于2.055吨标煤/万元(当量值),单位产值能耗不高于1.42吨标煤/万元(当量值)。

    三、该项目采用全液化蒸汽动力技术、浙大中控的DCS计算机控制技术、深冷空分法的生产工艺,选用全液体空分设备、空气预冷系统、美国进口的循环空气透平压缩机等设备,未选用国家和江苏省已公布的禁止或淘汰的落后工艺和设备。

    四、建设单位在落实节能评估报告书中各项节能措施基础上,应加强以下节能工作:

    (一)该项目年能源消耗总量超过10000吨标煤,属于重点用能单位,必须按照《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加强管理。

    (二))切实做好重点耗能设备的监管和重点耗能工序、部位的能源计量控制,同时积极研究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努力降低能源消耗。

    该项目能源消耗总量较大且对地区完成“十二五”节能目标有一定影响,请你局依据本审查意见和项目最终修改后的节能评估报告书,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行管理进行有效的监督检查,及时报告项目有关重大事项。

    若在后续阶段用能工艺、设备及能源品种等建设内容发生重大变更,或者年综合能耗总量超过节能审查意见规定的能耗总量15%(含)以上的,建设单位应按有关要求重新办理相关手续。

    附件:常州市天成安全评价有限公司关于《江苏长盟深冷气体有限公司新建6500 m3/h全液体空分制氧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书》的评审意见

 常州市发展改革委

    2012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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