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正文
浏览次数:
信息名称: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429/2015-00076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政办发〔2015〕60号 发布机构: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2015-04-24 公开日期:2015-04-30 废止日期:2020-11-24
内容概述: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常政办发〔2015〕60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公司、直属单位: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常州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4月24日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常州市委、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常州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常发〔2014〕29号),市政府研究室由单独设置调整为在市政府办公室挂牌,市政府办公室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挂市政府研究室、市接待办公室、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市应急管理办公室牌子。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市政府会议和全市性重要活动的准备和组织工作,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二)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起草市政府领导同志部分讲话和其他文稿。
  (三)办理上级党委、政府及部委办局和市外其他地区发送市政府的文电。研究市政府各部门和各辖市、区政府请示市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四)督促检查市政府各部门和各辖市、区政府对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决定事项及市政府领导同志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向市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五)负责市委、市政府总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
  (六)负责应急管理工作,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七)负责全国、省和市人大、政协交市政府的有关议案和提案的办理工作。
  (八)负责向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报送重要政务信息。组织调查研究,搜集整理信息,准确及时地向市政府领导同志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九)指导、监督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具体承办市政府信息公开事务。
  (十)负责全市政府系统电子政务的规划、管理和组织建设工作。
  (十一)负责起草《政府工作报告》和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重要讲话文稿。
  (十二)负责组织或参与全市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与决策咨询,提出政策性建议和咨询意见。
  (十三)负责中央、省部领导来常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的各类团组的接待工作;负责全市性重大活动和重要会议的接待服务工作。
  (十四)负责指导企业上市工作,协助国家证券监管机构做好上市公司长期发展工作。
  (十五)加强金融管理和服务,帮助指导金融机构服务地方经济,负责全市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六)联系市政府驻外办事机构有关工作。
  (十七)办理市政府和市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政府办公室设16个内设机构:
  (一)市委、市政府总值班室
  负责市委、市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指示;指导全市政府系统值班工作;负责突发事件信息的收集、编辑、分析与报送工作;负责安排法定节假日的值班工作;负责市委、市政府召开的并由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承办的全市性会议的通知工作。
  (二)综合处
  负责市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活动的组织安排;负责市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等重要会议的会务工作;做好全市性会议和重大活动的会务工作;负责本单位财务、公务用车、资产管理和安全保卫等机关后勤工作;负责行政联络和接待工作。
  (三)文电处
  负责文电收发、登记、传递、分办、催办工作;协助办理外事出国(境)会审和审批工作;负责公文制发、印鉴及介绍信管理、电报办理、机关保密、档案、资料工作;指导辖市、区政府办公室文电、机要工作。
  (四)秘书一处
  负责市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及其他专题会议的记录、纪要整理和组织协调工作;负责起草市长有关讲话稿和文稿;协助做好全市重点工作的综合汇总;负责办理机构编制、监察、财政、税务、审计、国有资产、人民武装等方面的文电、会务和督查调研工作。
  (五)秘书二处
  负责办理发展改革、服务业、人力资源、公务员管理、社会保障、统计、物价、经济协作、公安、司法、国家安全、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文电、会务和督查调研工作。
  (六)秘书三处
  负责办理农业农村经济、水利、防汛抗旱、国土管理、粮食、扶贫等方面的文电、会务和督查调研工作。
  (七)秘书四处
  负责办理工业经济、教育、科技、知识产权、安全生产、质量技术监督、信息化、供电、邮政和通信等方面的文电、会务和督查调研工作。
  (八)秘书五处
  负责办理金融、保险等方面的文电、会务和督查调研工作。
  (九)秘书六处
  负责办理民政、卫生计生、食品药品监管、妇女儿童和双拥等方面的文电、会务和督查调研工作。
  (十)秘书七处
  负责办理商务(口岸)、外事、台侨事务、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体育、民族宗教和创意产业等方面的文电、会务和督查调研工作。
  (十一)秘书八处
  负责办理城乡规划、建设、城区土地开发与管理、住房、环保、城市管理、交通运输等方面的文电、会务和督查调研工作。
  (十二)秘书九处
  其主要职责另行明确。
  (十三)信息处
  负责向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和市政府领导报送政务信息;收集、整理、分析政务信息和有关网络媒体信息,做好“市长与网民”网络交流平台相关工作;负责《市政府大事记》和信息专刊的编写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全市政府系统信息工作。
  (十四)电子政务处(政府信息公开处)
  牵头做好市级机关电子政务外网规划、建设、管理、监督和指导;参与市级电子政务外网项目的审核、验收和绩效评价;负责协调政府门户网站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承办市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指导、监督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市政府领导办公室及办公室机关计算机网络的技术安全和保障工作。
  (十五)市政府督查室
  负责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以及市长批示事项贯彻落实情况的督查工作;组织开展市政府年度重点工作(工程)的督查工作;拟订市政府办公室督查工作制度和工作规划,协调、指导全市政府系统督查工作;协助联系市人大、市政协,督促指导政府系统承办的人大议案、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
  (十六)组织人事处(老干部处)
  负责本机关和相关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干部教育培训考核工作;协助联系市政府驻外办事机构。负责本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
  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党群工作。
  市政府研究室设4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研究处
  负责起草市政府工作报告及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有关重要讲话、报告等文稿;分析经济社会发展动态、形势和趋势,为领导宏观决策提供服务。
  (二)发展研究处
  开展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宏观战略研究;为领导提供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面的前沿信息,为领导宏观决策提供参考。
  (三)政策研究处
  承担当前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研究工作;对全市有关重大问题开展专题调研,提出政策建议;负责编辑《调查研究报告》。
  (四)改革研究处
  负责改革重点领域的政策研究和专题调研,提出意见建议;搜集、整理、分析重要改革信息,供市政府决策参考。
  市接待办公室设3个内设机构:
  (一)接待一处
  负责党和国家领导人、省部级领导的接待工作;负责中央及国家各部委、省四套班子来常考察、调研、检查各类团组的接待工作;负责全市性重大活动和重要会议的接待服务工作;负责市主要领导日常公务活动的服务保障。
  (二)接待二处
  负责兄弟城市党政代表团来常考察交流的接待工作;负责市领导及团组外出学习考察和其他公务活动的服务工作;负责常州籍或在常州工作过的领导同志来常的接待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做好来常外宾、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著名人士和重要客商的接待工作。
  (三)接待三处
  负责客情信息的登记、呈报、汇总工作;负责客情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工作;负责市领导签发的常规任务的食宿安排;负责接待物品的采购、保管、分发;负责接待经费的汇总、管理、拨付工作;负责与上级、辖市区接待系统的联络。
  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设4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规划处
  协助办领导处理日常工作,协调综合事务、信息交流等工作;承担重要文稿起草和金融业发展规划拟订工作。
  (二)资本市场处
  承担拟上市企业培育,推进全市直接融资工作;拓宽债券等其他融资渠道;协助监管上市公司,指导、协调上市公司的并购重组、股权转让和再融资工作;负责联系在常的证券营业机构并做好相关服务工作。
  (三)银行保险处
  承担银行业、保险业创新发展和工作绩效评价;联系、协调省级政策性银行、在常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常保险业金融机构以及金融租赁公司;承担小额贷款公司审批及监管事项;办理市县信用再担保公司审批及监管事项。
  (四)金融环境处
  承担对从事权益类交易、大宗商品中远期交易、其他标准化合约交易等交易场所的日常监管;牵头全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组织协调区域金融风险监管与预警工作,协调处置企业资金链风险;协助常州金融商务区建设和推进工作;拟订改善金融环境、加强金融服务等有关政策文件。
  市应急管理办公室设4个内设机构:
  (一)应急管理处
  负责常州市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的编制工作;负责常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制定和修订,承担市级专项应急预案审核和对辖市、区及市级部门(重点单位)应急预案的备案审查工作;负责办理应急管理方面的会务、调研工作;组织开展年度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总结评估和趋势分析工作;承担市应急管理专家组秘书处职责。
  (二)应急协调处(应急中心)
  负责协调突发事件预防预警、应急处置、应急征用、调查评估、信息发布、应急保障等工作;负责市级应急预案综合演练的协调组织和辖市、区及市级部门(重点单位)应急预案专项演练的备案指导工作;建立与市应急委各成员单位和驻常部队、武警、民兵组织的应急联动机制;负责市应急管理方面网站维护、文电办理等工作。
  同时,应急协调处承担市应急中心的日常工作。
  (三)技术保障处
  负责指导全市应急管理信息化规划、建设、应用等工作;负责常州市政府应急指挥平台的建设和维护,以及与省、市级各专门应急指挥平台的联网等工作;承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技术保障工作。
  (四)应急指导处
  负责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关于突发事件批示、指示办理工作情况的督查通报;负责对辖市、区和各应急成员单位执行会议制度、应急值守、突发事件信息报送等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负责全市应急管理培训和应急知识宣教普及工作计划的拟订和实施。
  三、人员编制(略)
  四、其他事项
  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另行确定。
  五、附则
  本规定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其调整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