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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常州市工商局关于印发《常州市合同帮农示范点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795/2016-00024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工商信监〔2016〕3号 发布机构:常州工商局
生成日期:2016-07-19 公开日期:2016-07-19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为进一步推进全市合同帮农工作,更好地服务于农业产业化经营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农民增收,常州市工商局根据省局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常州市合同帮农示范点创建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常州市工商局关于印发《常州市合同帮农示范点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
常工商信监〔2016〕3号

常州市工商局关于印发《常州市合同帮农示范点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辖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局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为进一步推进全市合同帮农工作,更好地服务于农业产业化经营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农民增收,常州市工商局根据省局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常州市合同帮农示范点创建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常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6年6月16日

    常州市工商局合同帮农示范点创建工作方案

    为更好地服务我市“三农”发展,推进农业增产,促进农民增收,维护农村稳定,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落实发展新理念加快农业现代化实现全面小康目标的若干意见》、省工商局《关于深入推进合同帮农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2016年《常州市工商局合同帮农示范点创建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十八大、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的《关于落实发展新理念加快农业现代化实现全面小康目标的若干意见》有关精神,全面落实省工商局《关于深入推进合同帮农工作的通知》要求。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宗旨,进一步提高对开展涉农合同帮扶工作必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增强服务“三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以维护农民权益和促进农民增收为己任,把实事办好、好事办实,把实事、好事办久,使广大农民真正得到实惠,推动合同帮农工作深入开展。严厉打击涉农合同欺诈违法行为,维护农民权益,促进农民增收,有效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创建目标

    依托合同行政指导站,综合工商职能开展帮农工作,以构建农村社会诚信体系,推进农村产业融合,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目标,在我市创建如下合同帮农示范点:溧阳市埭头镇何家桥种粮专业合作社、金坛市昌玉红香芋专业合作社、金坛市江南春米业有限公司、武进夏溪花木市场控股有限公司、江苏太湖雪堰水产科技有限公司、江苏云丰家庭农场有限公司、常州查家湾生态林果专业合作社、江苏临溪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三、工作措施

    2016年,全市将围绕合同帮农示范点的创建,以点带面,具体开展如下合同帮农工作:

    (一)优化帮农服务措施,促进涉农主体发展。规范登记农村市场主体的政策措施,开辟绿色通道、降低准入门槛,为农民自主创业提供优质服务,鼓励农村个体私营企业做大做强,支持涉农企业加快发展。继续加大对农村经纪人的扶持和培育力度,根据全市农业产业特点,重点培育发展“有特色、有规模、有影响”的农村经纪人。加强与农委、经信委等相关部门协作,积极引导农民创建农民专业协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土地股份合作社和合作联社等多种形式的农民合作组织。

    (二)开展宣传培训活动,提升参与市场竞争能力。一方面,深入农村、农户开展合同法规宣传与培训,不断增强农业合作社、农村经纪人、农民的合同法律意识和实施订单农业的能力。另一方面,针对目前农村对农林专业知识的需求,根据季节及区域农业特点,不定期邀请专家对种植、养殖企业以及农资经营企业开展专题知识培训,提升农企农户的专业知识水平和经营水平。

    (三)推行涉农示范文本,促进全市订单农业发展。在对涉农企业自制合同文本实施重点帮扶指导的同时,积极推行省局制定的全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和农资连锁经营合同示范文本。并根据我市实际,引导农企、农户主动使用《常州市农产品购销合同》、《苗木花卉买卖合同》、《茶青收购合同》等示范文本。对涉农订单履行进行跟踪监管,定期开展对订单农业履行进度情况的回访和检查。通过引导和监管促进全市订单农业发展,维护农企、农户双方权益。

    (四)拓宽涉农主体融资渠道,提升农村市场活力。一是开展摸底。通过大范围的走访,了解掌握本地农业生产经营者经营资金需求的第一手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融资帮扶。二是开展协调。摸清农业生产经营者的资金需求后,及时与有关银行进行协调,取得理解和支持。三是开展对接。适时组织有意向的银行、农业生产经营者召开“银农对接、助农发展”的融资洽谈会。四是开展跟踪。对达成融资协议的银农双方,及时加强跟踪与协调,确保其融资到位。

    (五)开展守重公示活动,营造农村经济发展环境。以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重点,积极引导涉农主体不断提高诚信意识、自律意识和经营管理水平。把培育、发展“守合同重信用”涉农企业作为服务农村市场主体、打造诚信品牌的重要举措。指导涉农企业参加“守合同重信用”公示活动。不断加大诚信示范宣传和典型失信案件曝光力度,表彰诚信涉农企业和农户,同时强化失信退出管理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努力打造“信用农业”。

    (六)实施品牌兴农建设,提升我市农村经济影响力。做强涉农品牌,充分发挥工商商标管理职能,指导涉农企业申报“三名”商标、引导特色农副产品办理集体商标、证明商标以及地理标志,提升当地农业产业品牌实力的同时,扩大区域农业经济的影响力。

    (七)加大涉农违法行为监管力度,维护“三农”利益。整合现有执法资源,加大涉农订单合同监管力度,严厉查处设置合同陷阱、骗取合同保证金等涉农合同诈骗行为,保障农民合法利益。围绕重点季节、重点地区、重点市场和重点品种,及时开展保春耕、保夏种、保秋播等农资市场专项执法行动,严肃查处无照无证经营、制售假劣农资、虚假宣传等严重坑农害农违法行为,建立农资长效监管机制。同时充分运用行政调解职能,对涉农合同履行中发生的纠纷和争议,及时进行行政调解,化解纷争,维护涉农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沟通。合同帮农示范点创建工作既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的重要举措,也是推动我市新农村建设的具体落实。各辖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提高认识,加强与横向部门沟通协调,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形成合同帮农工作合力。

    (二)抓好落实,做出成效。各辖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要结合辖区实际,进一步细化、量化工作任务,并安排专人落实。要提高合同帮农工作的主动性,增强合同帮农工作的有效性,稳步推进我市农业经济健康发展。

    (三)搞好宣传,及时总结。各辖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要加强对合同帮农示范点创建工作的宣传,提升辖区涉农企业、农户对工商合同帮农工作的知晓度。同时,要及时总结合同帮农工作成效,加强与市局工作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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