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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常州市农林局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索 引 号:014109859/2010-00001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市农委
生成日期:2010-01-26 公开日期:2010-02-10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常州市农林局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常州市农林局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492号),我局编制了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报告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咨询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收费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本单位政府网站ttp://www.czagri.gov.cn/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常州市农林局政策法规处,电话:85682238、85682239,电子邮箱:cznljxxgk@163.com

    一、概述

    我局十分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它作为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内容,依据本单位职能,组织保障落实,工作措施到位,认真按照市政府的要求,积极、有序、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及时调整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任务,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局处站重点工作目标任务进行考核,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进一步优化工作制度。我局在信息公开制度建设上积极探索,努力实现长效管理。结合政府信息保密工作,完善了拟文、定密、审核、发布等程序,使公文进入审签程序时就明确该公文信息可否公开,增强了信息公开的时效性,确保公开与保密两不误。同时,进一步完善优化已出台的制度,创新机制,以制度的落实为落脚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落到实处。三是大力加强载体建设。今年,结合市政府“三合一”网络平台建设,大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通过平台这个新的有效载体,依法公开各类行政权力基本信息,实现行政权力网上透明公开运行,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台,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四是积极创新监督手段。在行政权力网上运行过程中,在行政行为的重点环节引进行政监察,在执法的关键过程中引进行政监察,并通过建立举报奖励制度、网上监察制度,鼓励群众积极反映情况,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准确。截止2009年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为方便公众了解政府信息,充分体现政府便民、高效、透明的服务理念,我局在市政府网站、局门户网站、局网络办公平台上及时依法公开政府信息,协助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常州市现代农业产业发展总体规划【修编】(2009-2015)》,并充分利用农务通短信平台发布有关政府信息,多途径履行公开职责。

    2009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9条,其中全文电子化达100%、应公开已公开率100%、文本及时送交率100%。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概况类的信息1条,占1.3%;政策法规类的信息4条,占5.1%;规划计划类的信息1条,占1.3%;业务工作类的信息66条,占83.5%;其他类的信息7条,占8.8%。

    三、政府依申请公开情况

    2009年度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2009年度局门户网站共接受市民网上咨询55次。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09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五、政府支出和收费

    承办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主要来源于本局的相关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支出纳入本局机关的公务支出管理,经费给予保障。

    2009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没有发生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

    2009年度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没有收费。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2009年,我局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意识还需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还需进一步优化。

    (二)改进措施

    1、探索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重点推进向社会披露和解读公众关注度高、公益性强、涉及面广的重要决策等政府信息的公开,特别是在惠农政策、农业项目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等信息公开上下功夫。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丰富政府信息服务渠道,以政府信息公开带动办事公开,以办事公开带动便民服务,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与“三合一”网络平台的有机结合。

    2、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及时、规范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保障措施,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考核手段;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注重条线横向联系、纵向指导的沟通协调机制,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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