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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 市财政局关于发布2024年 农业安全保障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445/2024-00041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发改〔2024〕66号 发布机构:市发改委
生成日期:2024-03-06 公开日期:2024-03-06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一)体现重点导向。切实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针对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稳定供给相关行业,强化先进适用品种、技术的示范和推广,着力构建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稳定供给示范保障体系。
市发展改革委 市财政局关于发布2024年 农业安全保障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常发改〔2024〕66号

各辖市、区发改(经发)委(局)、财政局,常州经开区经发局、财政局 :

为切实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稳定供给,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市,进一步加强政府对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稳定供给相关行业的宏观调控,推动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稳定供给示范保障体系建设,市发改委、市财政局联合编制2024年农业安全保障项目申报指南,现将指南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组织做好项目申报管理工作。

一、项目补助原则

(一)体现重点导向。切实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针对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稳定供给相关行业,强化先进适用品种、技术的示范和推广,着力构建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稳定供给示范保障体系。

(二)突出诚信导向。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申报指南和项目计划在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政企通网站上公开,杜绝弄虚作假、多头申报、重复申报。

二、项目申报要求

(一)项目补助类别

1. 农业优良种源种植及推广。

2. 农业种植规程研制及推广。

3. 绿色高效新型专用肥料使用及推广。

重点优先扶持有较强示范带动作用的涉农企业。每个项目总投资不低于50万元。

(二)项目申报主体

应为常州市域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农资单位、农业经营单位、合作经营组织。

(三)项目申报时间

项目建设期从2023年5月到2024年4月,相关准备工作须在4月份前完成,项目申报时间为5月1日- 5月31日,逾期终止项目申报。

(四)项目补助标准

符合以上补助范围的单位和组织可以申请项目补助,其中市财政补助不超过10万元。

三、 项目申报程序

1. 申报主体须登陆“常州市政企通项目管理平台”(https://zqt.changzhou.gov.cn/kdzqt-portal)进行信息注册及项目申报,其他申报方式一律不予受理。各类项目均需填报《项目申报书》(附件),并在申报系统中上传实施方案、合同文本、决算材料等资料电子格式。

2. 各辖市区发改部门负责组织和指导本地区项目的申报和审核工作,在项目申报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申报项目的现场查看和网上审核,行文上报市发改委,并附两份项目申报材料。

3.市发改委收到辖市区审核通过的项目后,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上报项目的核查和评审。对通过市级评审的项目在市发改委网站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提出项目计划和资金补助方案,报市财政局审核,由市财政局下达补助资金。

(五)监督检查

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将通过抽查等方式,组织实施项目回头看,发现项目弄虚作假、违规违纪操作的,追究有关方面和人员的责任,取消项目补助资格,同时列入项目申报不诚信名录,两年内不得进行申报。农业安全保障专项资金的使用和项目实施过程须接受审计、纪检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附件:常州市农业安全保障项目申报书


 

常州市农业安全保障项目申报书

 

项目名称:

申报单位(全称):

单位地址:

单位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产业类别(勾选):(农业优良种源种植及推广、农业种植规程研制及推广、绿色高效新型专用肥料使用及推广)

辖市区项目管理部门:

一、项目建设地点

二、项目实施方案

1.项目单位基本情况及项目实施可行性、必要性分析

2.项目实施内容

三、项目建设内容与投资明细

(填写项目建设内容如优良种源推广面积、稳价保供农作物面积、绿色高效新型专用肥料推广面积等)

          实施内容

    完成(或达到)数量或面积

    实际完成的投资额(元)

      申请补助资金

        (万元)

 

 

 

 

 

 

 

 

  

 

 

四、建设时间

本项目于   年  月开始建设,   年  月竣工完成。

五、项目绩效

(填写项目建成后对稳价保供的农作物面积、优良种业推广面积、带动农户数量等的绩效内容)

      序号

绩效指标名称(例:稳价保供的农作物面积、优良种业推广面积、带动农户数量、

农民增收收入等)

绩效目标实现值

(亩、吨、元、户数)

 

 

 

 

 

 

六、信用承诺

项目申报单位承诺:

1.本单位合法经营,合规建设,近三年信用状况良好,无严重失信行为。

2.本单位承诺近三年无违法违纪行为。

3.申报的所有材料均依据相关项目申报要求,据实提供。

4.如违背以上承诺,愿意承担相关责任,同意有关主管部门将相关失信信息记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统。严重失信的,同意在相关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项目申报责任人(签名):

 

项目申报单位负责人(签名):  (公章)

七、辖市区项目管理部门审核意见

辖市、区发改部门:

经审核,该项目的建设内容符合项目指南规定,同意上报。

            

 

 

      (盖章)

                 年  月  日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常州市财政局

                 2024年3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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