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胤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快城乡融合发展,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城乡融合发展工作部署,不断健全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深入探索符合自身实际的城乡融合发展道路。一是出台了《常州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行动方案》,为推动我市城乡融合发展走在前列明确了方向和重点。二是印发了《常州市“十四五”城乡融合发展规划》,为“十四五”期间我市大力推动“532”发展战略、建设城乡融合发展示范区谋划具体路径。三是围绕乡村产业振兴、人力资源保障、财政金融支农、基金项目管理、农村土地资源统筹配置等,出台了《常州市乡村振兴发展基金管理办法》《关于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常州市农村土地资源统筹配置示范点培育行动方案》《关于保障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促进乡村振兴的实施方案》《关于探索农村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实现形式的实施意见》等系列政策文件,全市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农村基础设施补短板、乡村产业振兴发展、农民多渠道增收致富、城乡统筹和区域发展、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建设等方面都取得了积极成效。下一步,我市将实施城乡融合五大行动,不断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
(一)实施城市资源要素下乡行动。一是推动乡村人才发展。推动教育人才下乡,加大教师交流轮岗力度,完善骨干教师定期到农村学校、薄弱学校任教制度,推进教师交流轮岗常态化、制度化、公开化,完善城乡统一的教师招录机制。推动医卫人才下乡,推动城市医疗人才开展各类形式的下乡服务、乡村义诊、健康知识下乡宣教活动等,加强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推动科技人才下乡,完善科技特派员制度,成立农业专家顾问团,创新农技人才引进机制,建立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技术人员到乡村和企业挂职、兼职和离岗创新创业制度。二是推动工商资本下乡。强化政府资金引导,完善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鼓励国有企业积极参与政府设立的农业产业发展投资基金、乡村振兴发展基金,引导、撬动社会工商资本下乡。做好投资政策指引,正确引导工商资本投资适合产业化、规模化、集约化经营的农业领域。培育发展乡村生活性服务业,推动社会力量进入乡村生活性服务业,逐步培育一批行业知名龙头企业。三是推动科技成果下乡。实施农业科技计划项目,组织农业(涉农)企业开展科技攻关、示范应用及科技成果推广工作,加快各类平台载体和重点项目建设。开展农业产学研活动,收集农业经营主体的科技需求和涉农研究院所的科研成果,搭建农业科研院所和农业经营主体的合作平台,开展农业科技专题走访、专题沙龙、一对一合作对接等特色活动,促进农业科技成果引进和转化应用。发展农业科技服务业,深化农业科技改革,探索公益性和经营性农技服务融合发展机制,鼓励农业科技服务人员和农技推广人员设立经营主体,拓展业务范围,通过提供增值服务合理取酬。
(二)实施乡村公共服务提升行动。一是提升乡村基础教育水平。推进乡村学校办学设施标准化建设,提升农村基础教育硬件水平,加大教学场所和设备投入。推进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加大城乡优质资源统筹,大力推进乡村骨干培育站、优秀教师城乡牵手行动、优秀教师“跟岗锻炼”项目建设。提升乡村学校办学品质,大力推进区域教育集团化发展,加快乡村优质学校建设。二是提升乡村医疗卫生水平。推进农村区域性医疗卫生中心、村卫生室和家庭医生工作室建设,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加强基层特色科室建设,重点向常见病、多发病、老年病等领域倾斜,推动省、市级孵化中心与基层机构上下联动,分领域组建专科专病联盟。提升基层卫生人员业务能力,开展优秀基层卫生骨干人才遴选工作,加强基层卫生人员能力培训,组织县乡村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基层医务人员务实进修和实用技能培训等。三是缩小城乡社会保障差距。提高农民社保待遇可及性,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提升农村特殊人群保障水平,加强农村留守老年人、留守儿童等特殊人群关爱服务,加大硬件设施投入。实施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推动基本政策、待遇标准、基金管理、经办管理、定点管理、信息系统“六统一”。提升乡村文体服务水平,深入实施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效能提升工程,构建“镇全民健身活动中心—行政村体育活动室、多功能运动场—自然村全民健身点”三级农村健身设施网络。
(三)实施乡村基础设施提质行动。一是推动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城乡统筹规划和布局,开展镇村布局规划优化完善工作,将全市现状自然村庄划分为“集聚提升类”“特色保护类”等五种类型,明确各类村庄数量和布局,统筹各类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推进乡村道路建设,全面提升农村地区公路等级,加强农村公路、干线公路与高速公路网的互联互通。推进农村公厕建设,按照农村公厕三类标准推动农村公厕新建、改建。推进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快推动城镇污水管网向周边村庄延伸覆盖。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储运处理设施建设,加大生活垃圾收集、储运、处理设施投入力度。二是完善乡村基础设施建管机制。完善农村道路养护机制,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试点,完善农村公路管理体制的组织保障体系、资金保障体系、绩效考核体系。完善农村公厕运行长效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公共厕所日常维护保洁的长效机制,推进农村公共厕所市场化服务运营机制化。完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机制,推动村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管水平稳步提升。完善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推广村庄环境综合化、社会化管护模式。
(四)实施乡村经济活力激发行动。一是提升集体经济发展能力。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培育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引导和支持集体经济组织以资产租赁、土地入股、企业参股等方式壮大集体经济,鼓励集体经济开展运营机制创新、产权权能拓展、成立联合体等多方面探索。完善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建设,深化“三资三化”提升行动,完善提升农村产权交易市场体系,推动农村产权交易“应进必进”。二是建设城乡融合发展平台载体。建设美丽乡村,实施美丽乡村示范项目的深度开发经营,加快发展“美丽经济”。打造特色田园乡村,统筹特色产业、宜居环境、本土文化、文明乡风、创新机制工作,建设一批带动引领能力强的特色田园乡村。培育特色小镇,统筹重点中心镇和特色小镇工作,在基础条件好的乡村和重点中心镇培育一批旅游、康养等特色小镇。三是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发展农业新产业新业态,推动农业与文化、教育、康养、旅游、制造业等深度融合,加快农业产业园区建设,全力构建具有地方特点的乡村产业体系。推动农业“互联网”发展,加快市(县、区)、镇、村三级农村电商服务站点体系建设,打造一批农产品电商品牌,加快农产品线上销售。提升农产品附加值,大力发展“两品一标一基地”、打造区域公用品牌,提高产品档次和附加值。四是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推动政策性农业保险信贷担保发展,服务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农民合作社、小微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扩大涉农贷款规模,积极争取上级奖补资金,用好用足市级金融业发展(融资担保)专项资金,鼓励相关金融机构积极开展乡村金融服务。
(五)实施农民收入持续增长行动。一是提升经营性收入水平。推动农民自主创业,开展创业培训“进乡村”活动,帮助农村劳动者提升创业能力。加强对镇、村比较集中地区的创业指导和服务,探索培育返乡入乡创业孵化基地。推动乡村文化产业发展,围绕常州梳篦、乱针绣等非遗产业,开展优秀乡土人才选拔培养、乡土人才载体培育工作。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按照规模化、合作化的基本方向,着力培育一批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二是拓展财产性收入来源。引导盘活闲置宅基地,重点依托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建设和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试点县契机,创新改革举措,探索推行流转、出租、入股等多种形式盘活闲置宅基地和农村住房。推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引导土地承包经营权向集体创办的合作农场、家庭农场(联盟)流转,继续抓好承包土地经营权入股、抵押融资、履约保证保险等方面的改革试点。转让财政性资金收益,对财政资金投入农业农村形成的经营性资产,探索将其折股量化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三是完善转移性收入保障。做好扶贫兜底工作,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构建缓解相对贫困长效机制,对无劳动能力等特殊贫困人群做好兜底扶贫工作。探索生态补偿扶贫,探索开展生态产品价值核算,鼓励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推动重点发展区向生态保护区提供经济补偿。四是扩大工资性收入渠道。促进农民转移就业。瞄准现代农业企业、家政、养老等领域开发更多适合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岗位,多渠道、多形式帮助农村劳动力实现就业。
签 发 人:李昙云
经 办 人:郑谓勋
联系电话:85680700
常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6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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