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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公布第二批常州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合格学校名单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488/2012-00197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义务教育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教德〔2012〕35号 发布机构:市教育局
生成日期:2012-12-17 公开日期:2012-12-2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经评审,决定命名金坛市第四中学等38所学校为第二批常州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合格学校
关于公布第二批常州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合格学校名单的通知

各辖市、区教育局(教育文体局、社会事业局),局属各学校:
  为进一步落实教育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根据《关于开展第二批常州市心理健康教育合格学校创建工作的通知》(常教德〔2012〕17号)精神,我局开展了第二批常州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合格学校评选活动。经学校自主申报、辖市区评审和推荐、市级抽查和综合评议等程序,决定命名金坛市第四中学等38所学校为第二批常州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合格学校,现将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希望上述学校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充分发挥示范引导作用,不断探索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新思路和新方法。希望全市各级各类学校严格按照“四个有”(有场地、有人员、有课程、有活动)的要求,进一步重视和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力争三年内均达到合格水平。
  明年9月评选第三批心理健康教育合格校时,将对第二批合格学校组织开展“回头看”工作。
  附件:第二批常州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合格学校名单
                                                                                    二○一二年十二月十七日

附件: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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