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坛市住建委,溧阳市住建委,各区建设局,各有关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目前,已进入冬季施工期,冬季气温低,风、雪、雾天气多,是各类施工事故的高发期。为确保冬季施工安全和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预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经研究,决定从2014年12月5日起至2015年两会结束,在全市开展建筑安全生产“2014暖冬行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做好冬季施工安全部署工作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工程项目各参建责任主体要高度重视冬季恶劣天气下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针对冬季雨雾冰雪等灾害性天气增多、事故易发等特点,认真安排部署冬季施工安全工作,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严格落实目标责任管理,强化领导、强化监管、强化责任落实。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切实将冬季建筑施工安全防范措施落到实处。
二、突出重点,认真抓好冬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各部门、单位要结合实际,全面分析冬季施工易发事故的类型、原因,对重大危险源及安全生产管理中的薄弱环节,认真制定针对性的冬季施工安全措施,完善和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扎实做好“防火、防冻、防雪、防滑、防高坠、防坍塌、防中毒以及防扬尘”为重点的冬季安全生产管理。
1.加强冬季安全教育培训。各施工企业、工程建设参建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冬季施工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培训,进行冬季施工相关规范规程等专业知识教育,尤其是要高度重视特种作业人员和工程扫尾阶段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增强作业人员执行安全施工技术规范和冬季施工操作规程的意识,提高作业人员的自我防范保护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规范施工现场操作行为,从根本上避免和减少由于人为因素而引发的伤亡事故。
2.严格落实安全防护措施。施工现场搭设的防护棚、防护栏杆、安全防护网以及脚手架必须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安全警示牌设置醒目。登高作业人员必须配戴防滑鞋、防护手套等防滑防护用品,并按要求正确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遇到大雨大雾等恶劣天气时,要立即停工,严禁恶劣天气强行组织施工作业。
3.强化重大危险源点监控。所有在建项目的深基坑开挖、高大模板搭设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及工具式脚手架、钢平台等部位,必须明确相关冬季施工安全防护措施,施工时要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注意观测,发现隐患,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杜绝发生坍塌、坠落事故。
4.严抓冬季消防安全管理。要认真落实《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标准规定,建立健全冬季施工消防安全责任制、节假日防火值班制度。严格执行施工现场动火作业、施工及生活用电、各类易燃可燃材料等消防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尤其是进入主体阶段和装饰阶段的高层建筑工程,要重点对项目部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外墙保温材料、电焊和气焊使用情况、施工现场的易燃与可燃物品堆(存)放、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灭火器配置、重点岗位人员持证情况等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做到重点防范、重点监控,严防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
5.加强起重机械设备管理。重点做好塔式起重机、施工电梯、物料提升机等施工机械设备的检测和维修,确保各种安全装置齐全且灵敏可靠;尤其要做好设备基础的检查监控,提高设备抗大风、大雪、防倾覆、防坠落能力,保证起重机械设备安全性能。
6.遏制建筑施工扬尘污染。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转发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强化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落实的通知〉的通知》和市城乡建设局11月20日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开展建设工地、预拌混凝土企业大气污染整治的通知》要求,严格落实应急管控措施,加强对工地围挡、场地硬化、车辆冲洗设施、渣土覆盖、保洁措施等的落实和管理,强化源头管控;针对扬尘防控中的突出问题,制订整改方案,及时整改并落实长效管理措施。
三、严格检查,积极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各级建设、施工责任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冬季施工安全生产检查,重点加强对脚手架、模板支撑、深基坑支护、起重机械设备等易发生群死群伤事故的薄弱部位和重要环节的检查。检查要做到“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人,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四、加强预警,及时做好应急管理和值班工作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监机构要加强对重点工程、重点环节、重点部位的督查,严格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止因盲目赶抢工期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做好对恶劣气候如大风、冰雪、寒冷等天气的建筑施工安全预警工作,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督促企业全面做好建筑施工中的防寒、防冻、防灾的各项准备工作,避免和减少恶劣天气带来的影响。
各建设、施工单位及工程项目部要加强安全生产值班和应急响应值守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信息联络畅通,及时掌握安全生产情况,对各种突发事故、重大异常情况要及时处置,并第一时间向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常州市城乡建设局
2014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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