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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做好2021年市级农业农村专项实施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859/2021-00060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农计〔2021〕5号 发布机构:市农业农村局
生成日期:2021-05-18 公开日期:2021-06-0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关于做好2021年市级农业农村专项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各辖市(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常州经开区农业农村工作局、财政局执行。
关于做好2021年市级农业农村专项实施工作的通知

各辖市(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常州经开区农业农村工作局、财政局: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实施乡村振兴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常发〔2021〕2号),为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在“十四五”开局之年取得重大进展,保障全年农业农村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经研究决定,现将2021年农业农村专项实施工作要求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1,补助资金另文下达),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聚焦重点任务落实。市农业农村局会商市财政局,研究制定工作任务清单及专项区域绩效目标(另文下达),分解下达到各地执行。各地要根据本通知要求,进一步压实责任,以项目实施推动落实工作任务,确保全部工作任务如期保质完成。

二、加强资金统筹安排。各地要按照《关于探索建立常州市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常政办发〔2019〕131号)结合本地实际,统筹安排好当年预算资金与往年结转结余资金,盘活存量,用好现量,提高财政资金集约化使用效益。深入推进“大专项+任务清单”专项管理方式改革,各地要进一步细化明确因素法切块下达项目资金的实施条件、补助对象、补助标准、补助方式、实施要求和监管措施等。市级因素法测算数据可以不作为各地工作任务资金分解和项目补助标准制定的依据。各地要充分发挥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自主权,足额保障约束性任务资金,在同一大专项内,在确保指导性任务完成的前提下,可根据实际情况,自主统筹安排指导性任务资金。

三、规范项目资金监管。各地要按有关要求组织项目实施,落实项目实施的主体责任;市农业农村局专项管理责任部门(附件4)要履行项目监管的主体职责,管资金下达也要管好项目落实。抓好政策细化、方案批复、检查验收、绩效评价等关键环节管理,加快任务完成进度,提高任务完成质量,并按规定加强信息公开。各地按有关要求组织项目执行,并落实相应的属地监管责任。各地财政部门要加快资金拨付进度,抓好资金使用为主的项目监管。

四、强化项目绩效管理。各地农业农村局专项管理责任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精神,加强全面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队伍和机制,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任务清单完成情况、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等纳入绩效管理内容,强化跟踪管理和运行监控,努力确保区域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市财政部门、农业农村部门将根据市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工作安排,组织开展市以上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评价结果直接应用于专项政策调整和资金分配。

五、加强项目信息管理。各地要建立项目执行情况定期调度督导机制,及时掌握工作任务完成、项目资金使用、绩效目标实现等情况,及时处理项目执行中的问题,重大事项要及时向市报告。同时,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全过程信息调度和归档,及时向市报送项目资金安排、项目执行情况等信息。各地项目管理的信息资料报送要求如下:

1. 专项项目实施方案(附件2)编制及批复要求由市农业农村局专项管理责任部门(附件4)另行通知,经批复的实施方案书面及电子版请于2021年7月31日之前报送至市农业农村局专项管理责任部门、监督评价处各一份,并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2. 专项项目总结材料一(附件3)书面及电子版请于2022年4月20日之前报送至市农业农村局专项管理责任部门、监督评价处各一份,并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专项项目总结材料二(附件3)书面及电子版请于2022年4月20日之前由农业农村部门行文报送市农业农村局计财处、监督评价处各一份,并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联系方式:市农业农村局计财处,张  婷,85682266

                 市财政局农业农村处,唐世祥,85681731

附件:1.2021年市级农业农村专项实施指导意见

          2.2021年农业农村专项项目实施方案(参考格式)

          3.2021年农业农村专项项目总结材料(参考格式)

          4.2021年市级农业农村专项管理责任部门联系方式

常州市农业农村局            常 州 市 财 政 局

2021年5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2021年市级农业农村专项实施指导意见

一、高标准农田建设

支持各地按照加快补齐农田基础设施建设短板的要求,围绕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建设3.3万亩(不含溧阳)高标准农田。

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管护。各地要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农田建设工程管护工作的意见》(苏农建〔2019〕19号)和常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标准农田管护工作的通知》要求,落实工程管护主体和管护责任,保障建成的高标准农田设施正常运行。

二、现代农业发展

(一)支持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发展

重点支持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加强绿色高效种植,实施规模化健康养殖,先建后补类项目按《关于印发全市农业农村发展项目(先建后补类)指南(2020-2022年)的通知》(常农计〔2020〕5号)要求执行。支持绿色蔬菜规模种植发展,对通过绿色蔬菜产业基地认定的蔬菜种植户或企业进行补贴,具体补贴方案由各辖市、区制定并实施。

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具体实施要求另文发布。支持农业企业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和综合利用加工,开展精深加工关键技术装备一体化和智能化更新改造,推进休闲农业、创意农业、涉农乡村文化产业等产业融合。先建后补类项目按《关于印发全市农业农村发展项目(先建后补类)指南(2020-2022年)的通知》(常农计〔2020〕5号)要求执行。开展省市级农业龙头企业认定奖补,不断提升农产品加工转化水平。

支持常州农产品品牌品质提升。加强农业品牌建设,推进农业展会、常州三农公众号、常州新闻专栏等各类农业品牌品质线上线下宣传推介活动。

支持智慧农业建设。实施农业农村大数据三期建设,推进“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鼓励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及农业智能化生产,具体实施要求另文发布。先建后补类项目按《关于印发全市农业农村发展项目(先建后补类)指南(2020-2022年)的通知》(常农计〔2020〕5号)要求执行。

(二)支持科技创新与推广

重点支持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扶持水稻和特种竹种质资源保护基地建设;对列入省级以上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名录的畜禽遗传资源实行保护,加大地方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开发和利用力度,保持保种群的稳定和安全。围绕常州特色优势水产品及大宗水产品,支持水产苗种生产单位开展原良种亲本选育、后备亲本更新和保护以及苗种繁育设施提升改造,提升水产种苗生产能力和规范化水平。

鼓励农业新品种审定。对本市育种单位进行品种创新,自主培育农业新品种并通过国家级、省级品种审定给予奖补。

开展重点农作物绿色高质高效创建。支持各地组织专业化服务组织、各类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户开展水稻绿色高质高效示范片创建。有效利用专业化、社会化服务,示范推广一批优质食味水稻品种,建立一批优质稻米产业化开发示范基地,集成推广一批水稻绿色高质高效种养技术模式,带动全市水稻生产提质增效。开展农情监测哨建设及农业主推技术展示,支持水稻集中育供秧,支持市级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示范区建设和病虫害智能测报及农田尾水监测。具体实施要求另文发布。按照《常州市202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方案》(常农发〔2020〕32号)要求执行,加快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

支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开展产业技术研究和关键环节技术攻关,新成果试验示范、熟化集成和转化推广,开展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新产品、新装备综合示范及生态循环技术体系建设。具体实施要求另文发布。

支持现代农机装备与技术集成示范推广。重点支持全市2021年度特色农业全程机械化生产示范基地和农机装备智能化绿色化建设。具体实施要求另文发布。

开展农业人才培育及重点工作培训。支持我市农业农经人才参加各类教育培训活动,参与课题研究及产学研对接活动等,提升自身素质和业务能力。

三、农业公共服务

(一)农产品(农机)质量全程化监管

实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引导各地根据部省要求持续推进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支持新北区、钟楼区承办部、省级合格证制度和入网追溯现场推进活动;支持对主要农产品进行速测筛查;推广应用信息化追溯手段,支持规模生产主体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建设。支持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工作。

落实绿色农产品认证补助。鼓励各地发展绿色优质农产品,对认证(定)的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和省绿色优质农产品基地等进行奖补。

支持基层农产品监管安全保障。根据《关于做好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标准化提升工作的通知》(苏农办质〔2019〕9号),持续开展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提升工程,支持监管员和村级协管员日常监管工作,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星级站建设等工作。

做好农业应急保障安全工作。开展粮食烘干作业场所安全考评,具体方案按照《常州市粮食烘干作业场所安全考评实施方案》执行。支持国家特种竹繁育基地防火安全系统建设、其他农业灾情险情等安全保障工作。

开展农业标准化建设。支持园艺作物标准园建设;支持水产健康标准化养殖;支持粮食全程机械化生产标准化示范农机合作社建设,具体实施要求另文发布。

(二)病虫害防治

实施以非洲猪瘟为重点的动物疫病防控。支持各地兑现落实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贴政策,运行维护好无害化处理体系,做好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工作。重点支持保障非洲猪瘟的防控及处置工作,全面推进镇村两级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网格化管理,支持各地提升非洲猪瘟检测及防疫能力;支持各地按部省规定开展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染疫动物强制扑杀和生猪养殖及屠宰环节无害化处理,推进强制免疫的“先打后补”;支持开展动物无害化收集处理体系优化升级,补助政策按照《关于调整常州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财政补助政策的通知》(常农计〔2020〕32号)要求执行;各地加强动物检疫监管,推进生猪运输车辆清洗消毒场所建设;支持钟楼区应急处置查获的含瘦肉精的动物及染疫动物,并给予畜禽屠宰检疫专项补助;支持家畜血吸虫查治病;鼓励各地发展兽医社会化服务。支持动物疫病应急物资储备和动物疫病检测工作。

四、美丽乡村发展

壮大村集体经济发展。以拓展村集体经营收入来源、提升经营收益为核心,以市场导向、创新机制、因地制宜、扶弱培优为立足点,更好地发挥政策的扶持引导和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作用,探索村级集体经济不同的实现形式和发展道路,分类指导、因势施策,拓宽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路径,增强自我发展能力,建立增收帮扶长效机制,为促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注入新活力。先建后补类项目按《关于印发全市农业农村发展项目(先建后补类)指南(2020-2022年)的通知》(常农计〔2020〕5号)要求执行。

加强农村集体资产财务规范管理。扶持“三资”管理规范化、信息化建设,使用并完善市农村集体资产监管平台;开展年度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加强农村集体资产财务审计和检查;完善村级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第三方代理”机制;加强基层农经人员队伍建设,开展农村财会人员培训;加强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推动农村产权交易“应进必进”,大力推行线上交易;探索村(居)民委员会与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分账管理;加强农经统计工作。

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回头看”工作,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档案按照档案管理要求统一归档;选择基础好、集体资产体量大、经济较为发达的镇、村开展“政经分开”改革试点。依托省农村承包土地管理信息系统,引导辖市(区)、镇(街道)、村做好农村土地承包数据的保管、更新和使用工作,提高土地承包管理的信息化水平;引导土地经营权规模流转必须全部进场交易;继续做好承包土地经营权入股、抵押融资、履约保证保险等改革试点;做好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回头看”数据汇交工作。

开展消费帮扶工作。以“三专”建设为抓手,积极搭建消费扶贫载体,拓宽扶贫产品销售渠道。扶持各辖市、区建设线上或者线下专馆、线上和线下专区。专区扶贫产品的销售数据要积极与国家扶贫网对接。

启动新一轮茅山老区乡村振兴帮促三年行动。每年筹集帮扶资金不少于10万元,为结对村实施产业发展项目和民生实事项目,深度对接挂钩帮扶村,强化调研,指导结对村培育特色产业,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增强村集体发展能力,巩固拓展脱贫致富奔小康成果,接续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加大苏陕协作合作。按照《关于加快推进特色现代农业合作发展协议》要求,加强两地农业农村合作交流和产业对接,加强涉农企业间的协作交流,扶持壮大产业发展,助推安康市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实现乡村振兴。

实施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以镇为单位,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对工作成效显著、长效管护机制好、群众满意度高、示范带动作用强的先进镇给予奖补。

支持美丽乡村建设。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体要求,以提升农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核心,通过推进全域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加大生态保护力度,提高设施服务水平,提升村庄人居环境,创新社会治理模式,培育一批具有常州特色的美丽乡村示范样板,进而推动全域美丽乡村建设。具体实施要求另文发布。

支持小菜园建设。按照精美小菜园建设标准,推进精美小菜园建设,支持小菜园推广与配套服务。具体实施要求另文发布。

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围绕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全市农业农村重大项目建设,支持专题活动展示乡村振兴成果,加大对项目招引、组织督查等方面的支持。

五、水稻田生态补偿

严格按照《常州市农业生态补偿实施意见》(常农计〔2017〕75号、常财农〔2017〕100号)要求,2021年继续实行水稻田生态补偿政策,按照2020年统计部门公布的水稻田种植面积将补偿资金切块下达给各辖市、区,补偿对象为水稻适度规模种植经营者,适度规模标准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六、农业生态保护与资源利用

支持耕地轮作试点。按照中央关于“适当调整轮作休耕试点,扩大轮作、减少休耕,轮作以种植粮食作物为主”的总体要求,在保障粮食安全的前提下统筹推进国家耕地轮作制度试点,耕地轮作试点视同江苏省整体推进耕地轮作休耕。市级支持2020-2021年度辖区承担的国家耕地轮作试点项目,以轮作养地或生态休耕替代小麦种植,保护和提升耕地质量,优化生态环境。

支持农业农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鼓励畜禽养殖场改进节水养殖工艺和设备,以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为方向,支持畜禽养殖场改进、应用节水养殖工艺和设备,建设粪污处理和资源化利用配套设施,因地制宜推进种养结合、有机肥生产、沼气等畜禽粪污多元化利用。支持畜禽粪污专业化处理机构及其他相关组织建设粪污收集、贮存、运输、处理、利用等设施,因地制宜推进种养结合、有机肥生产等畜禽粪污多元化利用,促进畜禽养殖粪污的高值化利用。

支持水产健康养殖试验示范。鼓励开展池塘养殖尾水达标排放或循环利用试点,推进渔业绿色发展。对建成并认定的美丽渔场(村、区)给予奖补,具体实施要求另文发布。

支持农药、农膜废弃物回收利用。鼓励省级“五有”标准回收网点建设,在全市范围内大力开展废旧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废旧农膜具体实施要求由各辖市、区制定,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的具体实施要求另文发布。

附件2

2021年农业农村专项项目实施方案

专项名称:

实施项目名称:

实施单位(盖章):

主管部门:农业农村部门(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常州市农业农村局制

一、实施范围

明确项目实施的区域范围或地点,地点要细化到县、乡、村。

二、实施内容

分项描述项目主要实施内容。

(一)

(二)

........

三、经费预算

(一)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入)资金   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   万元,省级财政补助资金   万元,市级财政补助资金   万元,县级财政补助资金   万元,实施单位自筹资金   万元。

(二)明细预算。

                                                                                      单位:万元

实施内容

资 金 来 源

合 计

中央

财政

补助

资金

省级

财政

补助

资金

市级

财政

补助

资金

县级

财政

补助

资金

实施单位

自筹资金

























































四、实施进度

本项目实施期限自2021年1月起至2022年3月止,实施进度安排如下:

(一)

(二)

........

五、绩效目标

序号

绩效目标类型

绩效目标名称

目标值

1

分为: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效益指标





2







3







...







(备注:绩效目标类型按照大专项区域绩效目标表中绩效类别填写。)

六、组织管理

(一)项目组成员(其中明确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二)管理责任人

附件3

2021年农业农村专项项目总结材料

(一)

一、项目实施情况

对照项目实施方案,总结建设内容完成情况及绩效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二、项目管理情况

对照项目实施方案,总结项目的组织管理情况及资金使用情况。

三、项目实施有关建议

从项目实施、资金使用方面提出相关意见、建议。

(备注:由项目实施单位总结填写并盖章,辖市、区农业农村部门盖章确认,同时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2021年农业农村专项实施总结材料

(二)

一、专项实施情况

对照专项实施意见、任务清单、区域绩效目标,总结本专项实施完成情况。

二、专项管理情况

总结本专项组织管理情况及资金使用情况。

三、专项实施有关建议

从本专项的设定、资金使用方面提出相关意见、建议。

(备注:由辖市、区农业农村部门按大专项类别总结填写并行文上报,同时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附件4

2021年市级农业农村专项管理责任部门联系方式

专项名称

支持政策点

市农业农村局专项管理责任部门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高标准农田建设

高标准农田建设

农田建设管理处

张正宇

85682229

现代农业发展

优势特色

主导产业

发展

绿色高效种养业发展

种植业处

徐 丹

81667966

畜牧兽医处

姜德兴

81668016

渔业渔政处

苏志烽

81668004

绿色蔬菜规模种植发展

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谢鋆韬

81667967

农产品精加工与流通

乡村产业规划与发展处

刘光俊

85682251

休闲农业、涉农产业融合

乡村产业规划与发展处

刘光俊

85682251

农产品品牌品质提升

市场与信息化处

黄 磊

81668240

办公室

王智聪

85682222

智慧农业建设

市场与信息化处

黄 磊

81668240

新型主体双百培育

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处

茆 俊

85680716

现代农业发展

农业科技

创新与推广

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

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谢鋆韬

81667967

畜牧兽医处

姜德兴

81668016

渔业渔政处

苏志烽

81668004

新品种审定

科技教育处

陈文洁

85682240

重点农作物绿色高质高效创建

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谢鋆韬

81667967

农田建设管理处

张正宇

85682229

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

科技教育处

陈文洁

85682240

现代农机装备与技术集成示范推广

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谢鋆韬

81667967

农业人才培育及重点工作培训

经管站

刘 燕

85680711

农业公共服务

农产品(农机)

质量全程化监管

实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

陈希昱

81667938

落实绿色农产品认证补助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

陈希昱

81667938

支持基层农产品监管安全保障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

陈希昱

81667938

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王洁琼

81667995

农业应急保障安全工作

农机处

顾加红

81667951

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谢鋆韬

81667967

开展农业标准化建设

渔业渔政处

苏志烽

81668004

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谢鋆韬

81667967

病虫害防治

实施以非洲猪瘟为重点的动物疫病防控

畜牧兽医处

姜德兴

81668016

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罗坚强

81668017

美丽乡村发展

壮大村集体经济发展

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处

徐朝宁

85680907

经管站

刘 燕

85680711

加强农村集体资产财务规范管理

经管站

刘 燕

85680711

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政策与改革处

冯科伟

85680710

开展消费帮扶工作

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处

徐朝宁

85680907

启动乡村振兴帮促三年行动

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处

徐朝宁

85680907

加大苏陕协作合作

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处

徐朝宁

85680907

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

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处

徐朝宁

85680907

支持美丽乡村建设

市委农办综合处

王敏洁

85680700

支持小菜园建设

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谢鋆韬

81667967

推进重大项目建设

计划财务与审计处

郑林放

85682266

水稻田生态补偿

水稻田生态补偿

种植业处

徐 丹

81667966

农业生态保护与资源利用

耕地轮作试点

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谢鋆韬

81667967

农业农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畜牧兽医处

姜德兴

81668016

水产健康养殖试验示范

渔业渔政处

苏志烽

81668004

农药、农膜废弃物回收利用

种植业处

徐 丹

81667966

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谢鋆韬

816679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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