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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对市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委员提案第0160号的答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24-00199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发改复〔2024〕第108号 发布机构:市发改委
生成日期:2024-06-06 公开日期:2024-06-06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您(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快建设我市屋顶光伏等分布式能源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关于对市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委员提案第0160号的答复
常发改复〔2024〕第108号

顾燕等委员:

您(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快建设我市屋顶光伏等分布式能源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随着光伏项目建设的持续推进,屋顶资源已逐渐成为一种稀缺资源。为加快推进屋顶光伏建设,我市多措并举,从政策激励、简化流程等方面着手,着力提高建筑领域光伏“见板率”,全力推动屋顶光伏等分布式能源发展。

一、工作开展情况

1. 强化政策激励。

我市印发《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工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在推进光伏应用方面,对符合条件的公共机构光伏项目,按 0.3元/瓦标准给予投资主体一次性建设奖励;在工业园区、服务业集聚区和美丽乡村建设等领域,加强光伏、储能等新能源推广应用,对新能源推广应用水平高的地区,给予最高50万元的示范工程建设奖励,鼓励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

2.  推进农村光伏建设。

一是围绕重点特色乡村新能源技术设施推广应用示范,先后将新能源技术设施应用推广纳入市级美丽乡村和市级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评价指标体系。二是将农户屋顶光伏建设办理须知、收益分成、运维保障等事项,编印成简明手册印发各村,提升基层特别是村委对乡村屋顶光伏应用的知晓度和参与热情。三是围绕乡村公共停车场、党群服务中心、集体资产屋顶、农户屋顶、集建区等重点场所开展屋顶光伏建设。

3.  推进光伏建筑一体化建设。

一是组织开展全市光伏与建筑一体化应用方案设计创意 竞赛活动,共收到职业组参赛作品近54件,学生组参赛作品20件,参赛作品在创作理念、场景应用、科技创新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示范引领作用,为光伏建筑一体化的推广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二是召集相关部委办局及各辖市区住建部门召开光伏建筑一体化推广应用座谈会,梳理尚未开工的公共建筑项目,深入挖掘光伏建筑一体化示范项目建设资源。

4.  简化并网环节。

为加快分布式光伏并网,我市着力优化并网流程。 一是实行低压单点并网项目备案制。对于仅有1个并网点的低压分布式光伏项目,编制典型方案表代替接入系统方案,显著加快项目并网速度。二是2MW及以下低压并网项目免评审。对于低压并网的2MW 及以下分布式光伏项目,进一步简化流程,不再召开接入系统评审会及图纸评审会,平均并网时间缩短5个工作日。三是专变接入容量全开放。明确扩大专变可接入光伏容量,针对低压并网项目,变压器可接入容量放宽至其容量的100%,助力进一步挖掘光伏可建设资源。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市将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对屋顶分布式光伏等分布式能源的政策要求,加强政策引导、标准制定,加强并网验收管理,促进屋顶分布式光伏等分布式能源健康持续发展。

1.  加强政策引导。

一是研究制订《常州市加快房屋建筑领域光伏推广应用行动方案》等政策文件,聚焦重点领域,全面摸排潜在实施项目清单,建立健全全市统一的房屋建筑领域数据库,谋划一批各领域内“光伏+”示范项目,确定2024-2025年度建筑领域新增光伏装机容量目标及“光伏+”应用示范项目建设计划,积极落实各项推进举措。二是将乡村新能源技术设施应用推广纳入乡村振兴实绩考核评价体系中,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的作用,推进新能源技术设施在乡村的应用推广。2024年,要求列入市级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培育计划的50个行政村全部开展新能源技术设施应用。

2.  加强标准制定。

因地制宜制订具有本地特色的光伏应用地方标准和技术导则,组织开展《常州市光伏建筑一体化应用设计指南》编制及宣贯工作,指南涵盖建筑光伏利用能力评估与开发模式、光伏建筑一体化系统设计、系统施工和安装、系统调试、系统验收、消防安全、系统监测与控制以及光储直柔系统设计等章节内容,进一步引导提升光伏建筑一体化集成利用水平,保障工程质量和系统安全。

3.  加强并网验收管理。

督促供电公司加强分布式光伏并网验收管理,在项目验收环节,确保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采用的光伏电池组件、逆变器等设备须采用经国家认监委批准的认证机构认证的产品;承揽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施工的单位应根据工程性质、类别及电压等级具备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资质等级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对于无法提供相关证明的项目不予通过其并网验收和调试申请,提升项目的建设质量。

4. 加强资金支持。

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省级城乡建设发展专项资金(绿色建筑)项目的通知》(苏建科〔2024〕54号)对城乡建设碳达峰碳中和先导区、绿色建筑品质提升项目进行资金支持,鼓励屋顶分布式发电项目建设。

签 发 人:陈华鹏

经 办 人:康美华

联系电话:85681081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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