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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确定常州市武进区为安全评估市级试点地区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315/2015-00004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人社发〔2014〕285号 发布机构:市人社局
生成日期:2014-12-26 公开日期:2015-01-07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确定常州市武进区为安全评估市级试点地区
关于确定常州市武进区为安全评估市级试点地区的通知
常人社发〔2014〕285号

各辖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保经办机构:

    根据人社部统一部署,为进一步加强对社会保险基金安全状况的监测,增强政策制定、经办管理和基金监督的预见性和针对性,防范化解基金风险,提高监管效能,根据人社部《关于开展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评估试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66号)及省厅《关于转发人社部《关于开展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评估试点的通知》的通知》(苏人社发〔2014〕374号)要求,结合常州实际,确定武进区为市级试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开展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评估,是适应社会保险工作专业化、精细化管理的需要,是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基金风险防范体系的重要手段,是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完善社会保险制度的重要举措。

    二、工作目标

    建立覆盖城乡居民、更加公平可持续发展的社会保障制度,构建全面、客观、系统反映基金安全状况的评估指标和方法,通过科学、适用、量化的安全评估指标,科学评估社会保险基金运行中存在的风险,全面掌握社会保险基金安全状况,逐步完善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体系,保障社会保险基金安全完整。

    三、工作安排

    评估工作拟于2015年4月份开始,6月底前结束。在2014年评估工作开始前,武进区可利用2012年、2013年的数据、资料,对当期基金安全评估情况进行模拟测评。

    四、工作要求

    此次评估试点工作由武进区人社局财务和基金监督科牵头,相关行政科室、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信息管理机构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加强配合,结合武进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确定试点险种、范围、措施等,收集整理试点所需的各项数据和检查资料,安排必要的人力,按照边评边改、完善制度的原则,认真总结积累试点经验,加强社会保险基金安全形势分析,实施分类监管,降低基金风险,改进社会保险工作,建立社会保险基金安全长效机制。

    

    附件: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评估指标表(参考)1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评估指标表(参考)2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评估指标表(参考)3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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