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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实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的意见
索 引 号:014109488/2016-00041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义务教育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教信〔2016〕3号 发布机构:市教育局
生成日期:2016-03-09 公开日期:2016-03-10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实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
关于实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的意见
常教信〔2016〕3号
各辖市、区教育局(教育文体局、社会事业局),局属各单位:
  为全面提升我市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关于实施全国中小教师信息技术应用提升工程的意见>》(教师〔2013〕13号)、《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实施全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的意见>》(苏教师〔2015〕3号)、《江苏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全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实施工作的通知>》(苏教办师函〔2016〕1号),现就我市实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以下简称“能力提升工程”)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为目标,通过“能力提升工程”的实施,全面提升我市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的能力和水平,促进教师转变教学方式,深入推进课程改革,实现教师终身学习,有效促进教师自主发展。
  二、培训对象
  全市中小学、特殊学校、幼儿园教师。2014年以来参加过“英特尔未来教育”、“微软携手助学”、“乐高技术教育创新人才培养计划”、“中国移动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中小学校长教育信息化领导力培训”、“电教骨干教师培训”以及2014年省级培训通知中确定的11个提升工程创新实验区组织开展的试点培训、微课制作等项目培训,且达到50学时要求的,视同完成能力提升工程专项培训;未满50学时的,需参加“能力提升工程”的专项培训,补足至50学时。
  三、培训方式与计划安排
  培训主要采用线上学习、线下研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位教师在80天的学习周期内完成共50学时的培训。其中前40天用于完成线上学习,计30个学时;后40天用于进行线下研修和实践操作,各计10个学时。
  线上学习采取分期分班的方式开展,自2016年3月起至2017年12月底,分14期进行(2016年线上学习时间及人数配额见附件2)。
  四、培训流程
  “能力提升工程”培训按照以下流程进行。
  1.报名。各辖市(区)、局属学校依据线上学习时间和名额安排,提前制定好培训计划,落实本区域教师的报名工作。各学校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江苏省中小学教师培训学时认定和管理系统为本校参训教师报名。学员及时登录系统确认,按时参训。
  2.登录学习。参训教师按照所报名班次,及时登录江苏教师教育网,进入提升工程平台学习页面,学习提升工程能力标准解读,进行前测。根据平台前测诊断情况自主选学在线课程,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线上30学时的学习。
  3.线下研修和成果提交。各地、各校结合实际,在线下组织形式多样、富有成效的校本研修。学员将线上学习、线下研修运用于教学实践,形成一份教学设计、教学课件、教学课例、微课等形式的信息技术应用成果。
  4.认定学时。市教师发展中心及各辖市(区)教师发展中心在参训教师学习周期结束后10天内登录江苏省中小学教师培训学时认定和管理系统,录入线下研修和信息技术应用成果所获学时数。按时完成各培训任务、培训满50学时的教师,可在系统中自行打印培训结业证书。
   五、工作要求
  (一)建立机构
  各辖市(区)应设立项目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项目办),分管局领导为项目办主任,相关职能处室和单位为成员组成单位,制定本辖市(区)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职责,落实项目办负责人和工作人员;组建一支高素质的培训者、辅导教师、学校骨干教师、项目管理员等队伍,建立有效的管理体系、辅导体系和支持体系。
  各学校校长是“能力提升工程”实施的第一责任人,各学校要确定一名副校长主抓此项工作,制定线下研修及实践操作方案。确立项目管理人员,专项从事注册、管理工作,至上而下形成有效的工作运行机制。
   请各辖市(区)于3月15日前将本辖市(区)实施方案及项目办组成人员情况(见附件3)上报市信息处,联系人:熊青云,电话:85681318,邮箱:xqy_80@126.com。
  (二)职责分工
  1.市项目办和各辖市(区)项目办分别负责局属学校和各辖市(区)项目的具体组织实施和日常管理,负责本区域教师“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制定,负责本区域学校项目管理员的岗前培训。
  2.市教师发展中心和各辖市(区)教师发展中心分别负责局属单位和本区域参训教师的报名组织、教师线上学习的学时认定,本区域学校校本研修方案审定和参训教师信息技术应用成果的考核。
  3.各学校负责组织实施本校教师“能力提升工程”,要进一步明确工作机构、工作职责,制定“能力提升工程”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流程与时序进度,确保提升工程顺利实施。重点做好校本研修及信息技术应用成果实践操作,确保结果客观、公正。为教师创造良好条件,促进每个教师在日常课堂教学中有效运用信息技术。请各学校于培训前一周将学校校本研修方案报各教师发展中心,于培训结束后5天内将参训教师信息技术应用成果汇总发送至各教师发展中心。
  4.常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负责“能力提升工程”技术保障工作。
  5.市、区两级项目办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专家进行项目督查,建立项目实施情况通报制度,并将督查结果纳入当年对辖市(区)教育工作目标考核。

  附件:
    1.关于成立常州市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的通知
  2.2016年线上学习时间及各市(区)人数配额
    3.辖市(区)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成员名单

常州市教育局

2016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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