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民政局,经开区社会保障局,局各处室,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全市民政系统冲刺全国文明城市“四连冠”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常州市民政局
2020年7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全市民政系统冲刺全国文明城市“四连冠”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全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四连冠”工作推进大会精神,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指标体系责任分解表》,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全市民政系统冲刺全国文明城市“四连冠”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在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的基础上,紧扣测评体系,突出问题导向,聚焦薄弱环节,深入开展提升社区服务管理功能、健全“一约四会”制度、发展志愿服务、推进移风易俗、关心关爱未成年人、加强单位自身文明创建等活动,通过完善设施、规范管理、集中整治等工作措施,确保各项由民政部门承担的网上申报、实地考察、问卷调查等工作任务全面达到全国文明城市常态长效建设要求,全力以赴助力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四连冠”。
二、重点任务
(一)提升社区常态长效管理水平。针对社区服务场所和设施不完备、活动不常态等突出问题,探索社区服务便民、利民、惠民模式,提升社区长效管理水平。加强社区“综合服务中心、道德讲堂、家长学校、未成年人活动中心、志愿服务站”等五大载体建设,确保场所面积达标、设备齐全、功能完善、活动常态。完善“三社联动”社区治理机制,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提升社区为民服务水平。规范社区道德讲堂活动频次和流程,常态开展科普、普法、诚信红黑榜宣传进社区等活动。(牵头处室:局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处;责任单位:各区民政部门)
(二)深化社区未成年人关爱活动。牵头会同市妇联、团市委、市关工委,开展社区未成年人关爱活动,采取结对共建、公益创投等模式,组织、引导广大社会组织深入城乡社区、居民小区,开展公益助学、亲情陪护、心理疏导等关爱类志愿服务,切实为未成年人送温暖,确保“月月有活动、持续不断线”。加大社区关心关爱未成年人政策宣传和氛围营造力度,有效提升全市关爱未成年人工作满意度和活动知晓率、参与率。(牵头处室:局社会事务处;责任单位:各区民政部门)
(三)做好社区文明结对共建工作。重点围绕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五个一”标准(建好一个文化服务中心、一个道德讲堂、一个志愿服务站、一个家长学校、一个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和居住小区环境秩序“四新一亮”要求(小区路面硬化出新、环卫绿化美化出新、楼道通畅整洁出新、公益宣传载体出新、亮化达标)。(牵头处室:局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处;责任单位:各区民政部门)。组织民政系统干部职工深入社区开展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科普普法教育、家风家训传承、“善行义举榜”选树、道德讲堂、“邻里守望”相助等志愿服务活动,每季度组织到结对社区开展志愿服务不少于1次。(牵头处室:局机关党委;责任单位:局各有关处室、相关直属单位)
(四)推行“一约四会”培育文明乡风。全面推行村(居)“一约四会”制度(村规民约或居民公约、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村民议事会和禁毒禁赌会),强化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牵头处室:局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处、社会组织管理处、社会事务处;责任单位:各辖市(区)民政部门)扎实开展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行动,治理婚丧事大操大办、高价彩礼、厚葬薄养等陋习,推进殡葬改革,引导群众破除陈规陋习。(牵头处室:局社会事务处;责任单位:各辖市(区)民政部门)
(五)开展单位自身文明创建活动。组织开展好本单位的道德讲堂活动。优化公益宣传管理,按照《全国文明城市长效建设实地测评标准(2020年版)》要求,从市级公益广告库中分类、分主题选择宣传内容,在单位内部及庭院围栏高标准设置、维护更新,同时,通过多种形式宣传报道全市民政系统创建工作动态和典型做法。(牵头处室:局行政服务处)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工作实际建立市民政局全国文明城市常态长效建设领导小组(见附件1),统筹推进冲刺全国文明城市“四连冠”工作。创建迎检时间紧、任务重,各级民政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亲自调度、亲自督导,确保资金人员保障到位,难点问题解决到位,工作任务落实到位;分管领导要具体抓、靠前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牵头处室要进一步细化量化目标任务,切实负起组织实施、统筹推进、督促检查、汇总报送等职责;责任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主动配合,共同抓好工作落实。
(二)落实目标任务。各辖市(区)民政部门和局各有关处室、直属单位要在落实好本方案五项重点任务的基础上,认真对照冲刺《全国文明城市“四连冠”民政任务分解表》(见附件2),务实高效开展好其他各项工作,并确保于2020年7月30日前全面达标并长效保持,全力争取加分项,坚决避免减分项。工作中要注重收集积累资料,建立健全台账,确保顺利通过网上申报、实地考察和问卷调查等考评验收工作。
(三)强化督促检查。局各处室、单位和各辖市(区)民政部门要常态化开展督促检查工作,全面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对工作进展较慢的要及时进行督办催办,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如期高质量完成各项任务,并于每月30日前将工作开展和督查情况报市民政局全国文明城市常态长效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张宽,电话:85681596
附件:1.市民政局全国文明城市常态长效建设领导小组成
员名单
2.冲刺全国文明城市“四连冠”民政任务分解表
3.全国文明城市长效建设实地测评标准(市社区工作组)
附件1
市民政局全国文明城市常态长效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王 莉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杨继洪 党组成员、副局长
于巧锡 党组成员、副局长
潘 奕 党组成员、副局长
杨 铁 党组成员、副局长
徐慧生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常远明 党组成员、专职委员
成 员:孙启明、承文菊、黄孝峰、周晓文、王江华、戴亚君、庄韧、潘真、王芃佳、张武彪、王红、王锐红、刘剑、王政、徐玉娟、赵灵、郁桂娣、狄国芬、杨乐民、张一骏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处,负责全国文明城市常态长效建设协调推进工作。
附件2
冲刺全国文明城市“四连冠”民政任务分解表
测评
项目
|
指标
名称
|
测评内容
|
测 评 标 准
|
网上申报具体要求
|
责任处室、单位
|
Ⅰ-2
社会
主义
核心
价值
观建
设
|
Ⅱ-4
组织
实施
|
Ⅲ-6
贯彻中央
部署要求
|
1)落实中办《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指导意见》和省相关部署要求,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人民思想觉悟、道德水准、文明素养和全社会文明程度,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弘扬共筑美好生活梦想的时代新风,激励人们向上向善、孝老爱亲,忠于祖国、忠于人民。
|
②提供本市贯彻《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的情况(说明报告)。
|
*行政
服务处
|
Ⅱ-5
教育
实践
|
Ⅲ-8
融入日常
生活
|
2)开展市民公约、村规民约、学生守则、行业规范等规范守则教育实践活动。
|
说明把核心价值观融入市民公约、村规民约、行业规范,在党员干部、公众人物、青少年中开展规范守则教育实践活动的情况(说明报告,图片资料)。
|
*社区处
社管处
|
测评
项目
|
指标
名称
|
测评内容
|
测 评 标 准
|
网上申报具体要求
|
责任处室、单位
|
Ⅰ-2
社会
主义
核心
价值
观建
设
|
Ⅱ-6
文化
培育
|
Ⅲ-11
保护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
1)以春节、元宵节、清明节、端午节、七夕节、中秋节、重阳节为重点,广泛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
|
①提供传统节日期间本市开展主题活动的情况(2020年春节、元宵节、清明节、端午节期间可提供反映开展线上活动的图片资料)(说明报告、图片资料)。
|
*社会事务处(清明节)
殡仪馆、殡管所
*养老服务处(重阳节)
福利院
|
Ⅰ-3
培育文明
道德
风尚
|
Ⅱ-8
志愿
服务
制度化
|
Ⅲ-14
制度化建设
|
1)落实国务院《志愿服务条例》,落实中央文明委《关于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的意见》;
|
说明本市国务院《志愿服务条例》,落实中央文明委《关于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的意见》的情况(说明报告);
|
*组织
人事处
机关党委
|
3)建立健全登记注册、服务记录、关系转接、褒奖激励等机制,推进志愿服务项目常态化。
|
说明本市推进志愿服务项目常态化的具体举措和实际成效,列举具有本地特色的志愿服务项目。(说明报告、图片资料)。
|
*组织
人事处
机关党委
|
Ⅱ-8
志愿
服务
制度化
|
Ⅲ-14
制度化建设
|
4)以社区、公共文化设施、景区景点、窗口单位、商业大街为重点,加强志愿服务站点建设。
|
提供本市公共文化设施、景区景点、窗口单位志愿服务站点的现场照片(图片资料)。
|
*组织
人事处
机关党委
社区治理处
|
Ⅲ-15
志愿服务
活动
|
1)加强城乡社区志愿服务工作,确定社区志愿服务的工作流程和活动项目;
|
说明本市加强城乡社区志愿服务工作,确定社区志愿服务的工作流程和活动项目的情况(说明报告);
|
*组织
人事处
机关党委
社区处
|
Ⅰ-3
培育
文明
道德
风尚
|
Ⅱ-8
志愿
服务
制度化
|
Ⅲ-15
志愿服务
活动
|
2)开展关爱援鄂医护人员家庭、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困难群体、残疾人、贫困户等志愿服务活动,开展党员志愿服务,开展文明旅游、文明交通、文明上网、环境保护、邻里互助、社会治安、健康教育、法律援助等志愿服务活动,围绕服务精准脱贫、美丽中国建设、乡村振兴战略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
①说明在城市社区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建设试点工作,依托志愿服务队伍开展实践活动的情况或工作部署情况(说明报告);
|
*组织
人事处
机关党委
养老服务处
社会事务处
救助站
|
②说明市有关部门开展关爱援鄂医护人员家庭、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困难群体、残疾人等志愿服务活动的情况(说明报告,图片资料);
|
②说明市有关部门开展关爱空巢老人、失能人员志愿服务活动的情况(说明报告,图片资料);
|
②说明市有关部门开展关爱贫困户等志愿服务活动的情况(说明报告,图片资料)。
|
2)开展关爱援鄂医护人员家庭、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困难群体、残疾人、贫困户等志愿服务活动,开展党员志愿服务,开展文明旅游、文明交通、文明上网、环境保护、邻里互助、社会治安、健康教育、法律援助等志愿服务活动,围绕服务精准脱贫、美丽中国建设、乡村振兴战略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
④本市开展邻里互助志愿服务活动的情况(图片资料)。
|
*组织
人事处
机关党委
养老服务处
|
|
Ⅱ-11
网络文明建设
|
Ⅲ-21
网德建设
工程
|
2)开展网络公益活动,吸引网民广泛参与。
|
①提供本市部署开展网络公益活动的网络截图(图片资料);
②说明本市网民广泛参与网络公益活动的情况(说明报告)。
|
*社会组织管理处
社会救助服务中心
|
Ⅰ-5
公平
正义
的法
治环
境
|
Ⅱ-15
公民
权益
维护
|
Ⅲ-28
公民权益
保护
|
1)做好孤残儿童、弃婴救助和收养安置工作,制定落实孤儿供养标准,建有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
|
①提供本市负责残疾儿童、弃婴救助和收养安置工作的机构或部门名称及联系方式(说明报告);
②提供本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的现场照片(图片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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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事务处
儿童福利院
救助站
|
2)统筹规划残疾人劳动就业,制定优惠政策和扶持保护措施;
|
①列举本市残疾人劳动就业的优惠政策和扶持保护措施(说明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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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事务处
|
3)制定养老服务体系规划,推进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将老年医疗卫生服务纳入城乡医疗卫生服务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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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说明反映本市制定养老服务体系规划,推进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将老年医疗卫生服务纳入城乡医疗卫生服务规划的情况(说明报告);
|
*养老
服务处
|
②提供本市新建小区(建成不满5年)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的图片资料。
|
*养老
服务处
|
4)有机构承担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和妇女权益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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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提供本市承担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和妇女权益保障工作的机构或部门名称及联系方式(说明报告);
②说明本市开展妇女权益保障工作的情况(说明报告)。
|
*社会
事务处
|
Ⅰ-5
公平
正义
的法
治环
境
|
Ⅱ-16
基层
民主
政治
|
Ⅲ-29
基层党群
组织建设
|
加强城乡社区、机关、学校、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基层党、群组织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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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举本市加强城乡社区、机关、学校、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基层党、群组织建设的具体举措(说明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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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组织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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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30
社区民主建设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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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党支部、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驻社区单位、社会组织等多方主体和居民代表共同商讨社区重大事务,形成社区事务的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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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说明本市推动社区党支部、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驻社区单位、社会组织等多方主体和居民代表共同商讨社区重大事务,形成社区事务的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制度的情况(说明报告,图片资料);
②提供本市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强化社区管理,提升社区服务,发挥社区作用,推动形成联防联控、群防群治工作机制的情况(说明报告);
③提供本市促进帮助应届高校毕业生在城乡社区就业的情况(说明报告)。
|
*社区处
|
Ⅰ-6
诚信
守法
的市
场环
境
|
Ⅱ-17
推进
诚信
建设
制度化
|
Ⅲ-33
开展专项
治理
|
1)贯彻中央文明委《关于集中治理诚信缺失突出问题 提升全社会诚信水平的工作方案》和省相关部署要求,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电信诈骗、互联网金融诈骗等19项诚信缺失突出问题开展集中治理,明确责任单位,列出任务清单,定期督促检查。
|
②分别说明本市开展诚信缺失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不少于10项)的具体举措和实际成效(说明报告)。
|
*社会组织管理处
|
Ⅰ-7
健康
向上
的人
文环
境
|
Ⅱ-24
市民
文明
素质
|
Ⅲ-49
公益活动
|
开展扶贫帮困、慈善捐助、支教助学、无偿献血、器官捐献、造血干细胞捐献、义演义诊、环境保护、植绿护绿等活动。
|
①提供本市开展扶贫帮困、慈善捐助公益活动的说明报告和图片资料(说明报告,图片资料)。
|
*养老
服务处
社会救助
服务中心
|
1-9
舒适
便利
的生
活环
境
|
Ⅱ-27城市
管理
和公共服务
|
Ⅲ-57
城市精细化管理
|
4)社会用语用字文明规范,地名管理使用规范有序,城市公共场所无违章停车(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乱收费、占道经营、小广告乱张贴现象,无流浪乞讨人员滋扰他人、扰乱社会秩序现象;
|
②省级文明办征求省级主管部门意见,对本市地名管理使用是否规范有序作出评价(部门评价)。
|
*区划
地名处
|
Ⅲ-59
社区生活
环境
|
5)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实现全覆盖,水电气热通信等公共服务安全高效优质,构建包括便民市场、运动场地、文化活动中心、社区服务中心、医疗服务机构在内的15分钟生活圈。
|
①省级文明办征求省级主管部门意见,对本市城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作出评价(部门评价)。
|
*社区处
|
1-12
长效
常态
的创
建工
作机
制
|
Ⅱ-38
以城
带乡、
城乡
共建
|
Ⅲ-86
民风建设
|
2)支持农村开展移风易俗、破除陈规陋习,推进婚丧礼俗改革,开展文明家庭、文明村、文明镇(乡)创建,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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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说明本市加强农村移风易俗工作的具体举措和实际成效(说明报告);
|
*社会
事务处
社区处
|
备注:1.请各责任处室、单位整理上报2018—2020年之间的台账。
2.打*为牵头处室,负责对该项指标台账的收集、整理和汇总。
3.市民政局文明城市台账上报联络人:姚黎惠13861238018
附件3
全国文明城市长效建设实地测评标准(市社区工作组)
(市社区工作组含市民政局、市住建局、市文广旅局)
一、常州市文明城市指数测评实地考察指标卡片(社区)
考核内容
|
考核指标
|
公益宣传
|
在显著位置展示市民公约,倡导邻里和睦、守望相助;
|
展示不少于1处“文明健康 有你有我”公益广告;
|
社区办公场所在显著位置展示不少于3处公益广告(主题为倡导孝老爱亲、邻里和谐、绿色生活、节俭养德、移风易俗等);
|
社区运用多种形式宣传展示精神文明创建内容;
|
社区办公场所在显著位置设立善行义举榜,展陈内容丰富,日常维护良好、更新及时;(至少宣传3人,有事迹精神介绍,宣传榜制作大气美观)
|
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在显著位置宣传展示核心价值观;
|
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在显著位置展示不少于3处公益广告;
|
社区办公场所和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运用户外广告、橱窗、展板、电子显示屏等形式,展示加强未成年人教育保护、关心关爱未成年人,或其他有益于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公益广告;
|
公益广告有统一规划设计,内容、色调与周围的城市景观风貌相融合;
|
有与城市历史文化相承接、与市民接受方式和欣赏习惯相契合的自创公益广告作品;
|
志愿服务
|
社区办公场所建有志愿服务站点,能够正常提供服务;
|
活动场所
|
社区道德讲堂内有体现核心价值观或“爱、敬、诚、善”等内容的道德文化氛围布置;
|
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正常向居民开放,常态运行,有记录;①具备开展宣传文化、党员教育、市民教育、科普教育、普法教育等活动(不少于3种)的设备条件(场地、桌椅、书籍、器材等);②正常向居民开放;③无被挪用或侵占现象;
|
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设有未成年人专属或共享的活动场所;
|
设有专属或共享的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等家庭教育场所;
|
文体场所
|
社区晨晚练体育活动点(文体广场)能够正常运行,设备维护及时;
|
社区晨晚练体育活动点(文体广场)无被挪用或侵占现象;
|
社区晨晚练体育活动点(文体广场)无乱扔杂物现象;
|
社区晨晚练体育活动点(文体广场)无随地吐痰现象;
|
文明行为
|
无争吵谩骂、使用低俗语言现象;
|
无不文明养宠现象(遛狗牵绳,地上无宠物粪便);
|
无躺卧公共座椅现象;
|
友善对待外来人员,耐心热情回答他人的询问;
|
环境卫生
|
环境绿化美化,卫生状况良好,无乱扔垃圾、随地吐痰现象;
|
小区公共座椅、健身器材、绿化等公共设施完好,无损坏公共设施现象;
|
无新增违法建设;
|
路面硬化、平整,无明显垃圾堆积、无明显坑洼积水;
|
生活垃圾定点投放、分类投放,垃圾房、箱(桶)完好、整洁;
|
楼门内干净整洁,楼道无堵塞,墙面、玻璃无污秽破损,照明灯完好,无乱贴小广告现象;
|
生活圈
|
形成包括便民市场、运动场地、文化活动中心、社区服务中心、医疗服务机构在内的15分钟生活圈;
|
无障碍设施
|
设有轮椅通道、扶手或缘石坡道等无障碍设施,管理、使用情况良好(限新建社区);
|
消防安全
|
有符合标准的消防设施;
|
无占用和堵塞消防通道现象;
|
二、常州市文明城市指数测评实地考察指标卡片(居民小区)
考核内容
|
考核指标
|
公益宣传
|
在显著位置展示不少于3处公益广告;
|
展示不少于1处“文明健康 有你有我”公益广告;
|
显著位置有善行义举榜,展陈内容丰富,日常维护良好、更新及时;(至少宣传3人,有事迹精神介绍,宣传榜制作大气美观)
|
显著位置有市民公约和社区居民公约,倡导邻里和睦、守望相助;
|
小区宣传栏有文明城市、文明社区、文明家庭等精神文明创建内容;
|
公益宣传
|
公益广告有统一规划设计,内容、色调与周围的城市景观风貌相融合;
|
有与城市历史文化相承接、与市民接受方式和欣赏习惯相契合的自创公益广告作品;
|
文明行为
|
无争吵谩骂、使用低俗语言现象;
|
无躺卧公共座椅现象。
|
无不文明养犬现象(遛狗牵绳,小区路面无宠物粪便);
|
机动车、非机动车无乱停乱放现象;
|
友善对待外来人员,耐心热情回答他人的询问;
|
环境卫生
|
环境绿化美化,卫生状况良好,无乱扔垃圾、随地吐痰现象;
|
无乱张贴、乱涂写现象;
|
楼门内干净整洁,楼道无堵塞(居民门前鞋柜(边柜)整齐规范且不影响正常通行和消防安全,不算作堵塞楼道),墙面、玻璃无污秽破损,照明灯完好,无乱贴小广告现象;
|
小区周边河道无黑臭水体;
|
小区设施
|
小区公共座椅、健身器材、绿化等公共设施完好;
|
无新增违法建设;
|
路面硬化、平整,无明显坑洼积水,无露天排水沟渠;
|
垃圾分类
|
垃圾分类容器标识齐全,生活垃圾定点投放、分类投放和驳运,垃圾房、箱(桶)完好、整洁、密闭,垃圾箱房周围无垃圾散落、污水外溢现象;
|
装修垃圾、大件垃圾、绿化垃圾规范管理,无混入生活垃圾现象;
|
生活圈
|
形成包括便民市场、运动场地、文化活动中心、社区服务中心、医疗服务机构在内的15分钟生活圈;
|
消防安全
|
无占用和堵塞消防通道现象;
|
有符合标准的物防、技防、人防、消防设施;
|
无障碍设施
|
建成不满5年的小区设有轮椅通道、扶手或缘石坡道等无障碍设施,管理、使用情况良好;(在坡度小于10度或落差小于5公分的地方可不设置无障碍设施,在无法设置无障碍设施的个别公共场所可以采取公布求助电话的方式满足群众的有关诉求)
|
三、常州市文明城市指数测评实地考察指标卡片(建制村)
考核内容
|
考核指标
|
公益宣传
|
在村主要出入口、主要道路等显著位置展示核心价值观、移风易俗等主题公益广告;
|
在村入口、村宣传栏、村道围挡显著位置展示村规民约;
|
公益宣传
|
在显著位置设立善行义举榜,展陈内容丰富,日常维护良好、更新及时;(至少宣传3人,有事迹精神介绍,宣传榜制作大气美观)
|
行政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在显著位置宣传展示核心价值观;
|
行政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在显著位置展示不少于3处公益广告;
|
行政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公益广告有统一规划设计,内容、色调与周围的城市景观风貌相融合;
|
行政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有与城市历史文化相承接、与市民接受方式和欣赏习惯相契合的自创公益广告作品;
|
开展移风易俗宣传教育,有效遏制铺张浪费、大操大办、封建迷信等不良习俗;
|
志愿服务
|
设有乡风文明志愿岗或志愿站点,常态化开展志愿服务;
|
村容村貌
|
村容村貌整洁有序,环境卫生状况良好,无明显垃圾堆积、环境脏乱、道路坑洼;
|
垃圾箱或垃圾池等设施完好,生活垃圾定点投放、清运处理及时,无垃圾乱倒、污水乱泼等现象;
|
河塘有效治理,无垃圾漂浮物,无黑臭水体;
|
沿途没有豪华墓等违规建设殡葬设施(注:未经批准私自违规建设的骨灰安放建筑;未经批准建设的公墓、骨灰堂、骨灰塔、地宫等;各类公墓中占地面积“单穴超过0.7平方米、双穴超过1平方米”;家族墓、骨灰堂违规经营农村公益性公墓;违法违规占用林地、耕地建设殡葬设施;散埋散葬、装棺再葬、遗留散坟重修装修等);
|
文明行为
|
无争吵谩骂、使用低俗语言现象;
|
无乱扔杂物、随地吐痰现象;
|
无损坏公共设施现象;
|
公共厕所
|
村居内公厕为卫生厕所或无害化厕所;
|
文明活动
|
村里组织开展文明户或文明家庭推选活动;
|
行政村道德讲堂内有体现核心价值观或“爱、敬、诚、善”等内容的道德文化氛围布置;
|
行政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含农家书屋):①具备开展宣传文化、党员教育、科普教育、普法教育等活动(不少于2种)的设备条件(场地、桌椅、书籍、器材等);②正常向居民开放;③无被挪用或侵占现象;
|
行政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设有未成年人专属或共享的活动场所;
|
四、民政系统负责主次干道、商业大街、公共广场无流浪、乞讨未成年人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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