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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常州市市本级社会保险个人权益单实行电子化发放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315/2019-00140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社会救助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人社发(2019)161号 发布机构:市人社局
生成日期:2019-12-12 公开日期:2019-12-18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常州市市本级社会保险个人权益单实行电子化发放
关于常州市市本级社会保险个人权益单实行电子化发放的通知

各辖市、区人社局、医保局(分局):

为响应国家绿色低碳发展理念、顺应当前信息化社会形势,加强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方便参保人员多渠道查询,决定自2020年起,社会保险个人权益单(以下统称权益单)将采取更加高效、环保、安全的电子化发放,除特殊情形外,原则上不再进行纸质寄送。现就推进权益单电子化发放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权益单制作要求

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反映了参保人员及其用人单位履行社会保险义务、享受社会保险权益状况,是社会保险管理服务的基本内容。权益单的制作单位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权益单数据包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保险等险种。

权益单制作工作实行归口管理。市社保中心负责养老、医疗、工伤保险权益单数据的采集、核对、解释、纠错等工作,市就管中心负责失业保险权益单数据的采集、核对、解释、纠错等工作。市人社信息保障部门要做好权益单制作的信息支撑保障工作。

权益单数据按年生成、按年查询。养老、工伤、失业保险采取社保业务年度即当年7月至次年6月为一个数据年度,医疗保险采取自然年度即当年1月至12月为一个数据年度。每一数据年度末由市社保中心、就管中心权益单工作牵头科室向市人社信息保障部门提出固化、生成权益单数据的需求;各相关业务科室须明确权益单各字段的解释、统计口径,并在数据年度结束后三个月内完成权益单数据准确性的核对和修正,确认数据无误后向参保人员提供查询。权益单样表格式见附件。

二、权益单电子化发放渠道

参保人员可主要通过以下渠道获取本人电子权益单。

(一)官网查询:参保人员到市人社局等官网实名注册账号,之后即可自行查询本人的权益单数据。

(二)掌上查询:参保人员关注“常州社保”、“常州人社”微信公众号或下载“常州人社”APP,通过手机端可随时查询本人权益单数据。

(三)自助机查询:参保人员可到就近的市、区、街道(镇)、社区(村)经办机构和基层服务平台的自助机查询本人权益单数据。

三、特殊情形获取纸质权益单的方式

(一)电子数据下载自主打印:参保人员可登陆市人社局官网等渠道自主下载、打印本人的权益单。

(二)自助机打印:参保人员可就近到市、区、街道(镇)、社区(村)经办机构和基层服务平台自助机打印本人的权益单。

(三)社保经办机构窗口打印:参保人员可就近到市、区、街道(镇)社保经办机构和基层服务平台窗口打印本人的权益单。

(四)网上申请寄送:每一数据年度结束后三个月内参保人员可通过市人社局官网申请寄送本人当年度的纸质权益单。

四、其他事宜

各级社保经办机构在推进权益单电子化发放过程中要积极会同12333做好告知解释工作,使参保人员充分理解该项工作。若参保人员对本人权益数据有疑问,权益记录中字段对应的相关业务科室须做好解释工作,若发现数据存在问题须及时按职责按权限进行修正。权益单电子化首次发放数据时间区间:养老、工伤、失业保险为2019年7月至2020年6月,2020年9月底前生成完毕;医疗保险为2019年7月至2020年12月,2021年3月底前生成完毕。

各辖市、区社会保险个人权益单工作可参照本通知执行。

附件:社会保险个人权益单样表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常州市医疗保障局

2019年12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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