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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常州市司法局 常州市律师协会关于在全市律师行业开展“规范化建设增效年”活动的实施意见
索 引 号:014109613/2020-00006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司发〔2020〕14号 发布机构:市司法局
生成日期:2020-02-21 公开日期:2020-03-02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常州市司法局 常州市律师协会关于在全市律师行业开展“规范化建设增效年”活动的实施意见
常州市司法局 常州市律师协会关于在全市律师行业开展“规范化建设增效年”活动的实施意见
常司发〔2020〕14号

各辖市区司法局,各律师事务所:

    为持续加强和规范律师行业管理,提升管理水平和质效,在2014年开展“律师服务管理创优年”、2015年开展“规范化建设提升年”、2016年开展“规范化建设深化年”、2017年开展“规范化建设推进年”、2018年开展“规范化建设巩固年”、2019年开展“规范化建设攻坚年”活动的基础上,决定2020年在全市律师行业部署开展“规范化建设增效年”活动,现就活动开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秉持“规范、服务、发展”的理念,进一步强化行政指导监督,进一步强化行业自律管理,进一步强化律所规范发展,全面提升行业规范化建设的效能,全面提升律师依法规范诚信执业水平,全面提升律师服务大局服务为民的能力,树立全市律师良好的社会形象,不断增强常州律师行业的核心竞争力,为推进我市市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高质量发展走在全省前列作出新的贡献。

    二、工作重点

    (一)提升行政监督指导效能

    按照合法、效能、责任的原则,严格依法履行监督、指导、管理职能,突出行政审核、检查考核、行政处罚、常态巡查四个重点环节,严格行业准入,转变管理方式,加强市场监管,优化执业环境。

    1、规范资质办理。出具资质申领相关证明,协助办理资质审核许可,改进服务质量,提升服务效能。推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积极办理相关资质审核,开展专项调研,加强两公律师管理。定期组织新执业律师进行执业宣誓,增强其社会责任感、使命感,自觉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把好律师“入门关”。

    2、严格年度考核。认真实施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年度检查考核工作,及时督促按时完成数据上报及核查。采取“以案倒查”的方式,按照市直属所全查、辖市区属所20%的比例,从裁判文书网上对每个抽查的律所随机抽取5份判决文书进行倒查归档卷宗,如当场拿不出3本以上卷宗实行一票否决,要求整改并暂缓年检,并将检查记录上传省厅“律师管理系统”。对需要暂缓考核的律师事务所,逐一下发书面《通知书》。暂缓整改后仍存在突出问题的,启动惩戒调查程序,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

    3、强化日常巡查。对新设立律师事务所实施开业督导,核查指导律师事务所完成开业准备工作和公示内容,根据省厅要求重新开展律师事务所收费备案工作。每季度开展日常网上或实地检查监管,上传抽取案件的立案呈批表、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合同、首谈笔录、收费发票等关键要素。开业督导和实地工作巡查记录上传“律师管理系统”,作为省厅律师工作执法绩效考核的主要依据。

    4、保障执业权利。与相关部门协调落实使用调查令、保障律师调查取证权以及律师执业权利等相关规定,保障律师在阅卷、调查以及庭审中发问、质证、辩论辩护等权利。会同相关部门建立保障律师看守所会见工作规范,推动解决会见难问题。调整并定期召开律师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良性互动机制,及时掌握律师执业情况,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进一步发挥维护律师执业权利快速联动处置机制、督察机制的作用,重点加强对侵犯律师执业权利行为的监督和处理。

    (二)提升行业自律管理效能

    进一步完善“两结合”管理体制,健全协会理事会、监事会、常务理事会、秘书处、工作和业务委员会工作规则和制度,实行议事、决策、执行、监督分离。强化业务培训,注重文化建设,健全诚信体系,规范行业管理,进一步增强律师的职业获得感、归属感、责任感、荣誉感。

    1、健全诚信体系。突出将诚信教育、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作为实习律师和执业律师学习培训的重要内容,与各项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创先争优活动、文明单位创建评选等有机结合。加强诚信制度建设,推行律师向社会公开诚信执业承诺,设置公开承诺桌卡,接受社会和当事人监督。完善律师诚信执业档案,健全律师执业信息披露制度,利用律师管理平台和网站实时跟踪记录、及时披露律师诚信信息,为社会公众选择律师服务提供准确的信息指引,建立律师诚信评价机制,维护律师行业诚信形象。

    2、加大投诉查处。按照“有诉必应、有案必查、有违必究、有果必复”的原则以及“对当事人负责、对律师负责的”态度,建立律师违法违规行业惩戒与行政机关行政处罚相衔接的工作机制,严格依法按程序开展惩戒工作。凡有投诉必须受理、核实,对于一般违法违规行为,由律师协会挺在前面,先行调查处理;对于明显违法违规适用行政处罚的案件,由行政上依法立案查处,并在全省律师管理系统平台登记和上传处理情况。同时,定期公布律师惩戒案例,主动披露律师违法违规行为,分析研究投诉案件情况,加大警示教育力度。

    3、打造工作品牌。开展新一轮星级律师事务所评定,常态化组织专业律师评审,推动律所规范化、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建设。表彰执业30年老律师,建立完善律师慰问制度,深入律师心理咨询研究。加强行业党建工作,优化组织设置,加强规范建设,完善述职评议,丰富党员活动,打造新的工作亮点。加强实习律师审核、教育、培训、训练和管理工作,规范实习台账,完善考题题库,严格面试考核。抓好信息宣传,利用律师网、律协公众号、律师杂志、律界菁英电视栏目等媒介全方位多渠道宣传律师工作。组织高端研修班、青训营、刑辩专业律师培养、运动会、辩论赛等,加强律师培训,提升律师综合素质,打造文化建设品牌。

    4、加强自身建设。进一步完善律师协会行业自律机制,按照议事、决策、执行、监督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长办公会会议制度及议事规则,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水平。完善工作、专业委员会工作制度,落实业务培训、律师沙龙等活动,实行经费预决算和年度工作述职制度,提高委员会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发挥委员会在规范执业和业务指导中的作用。实现行政与协会分离改革,加强和改进秘书处工作,推行工作目标化管理、项目化推进、过程化管控,增强服务意识,把律师协会建成“律师之家”。

    (三)提升律所基础管理效能

    进一步梳理完善并认真落实律师事务所统一收案收费、财务管理、业务管理、人事管理、内部监督等各项制度,切实增强律师事务所的自律管理意识,提升管理能力和水平,实现科学管理、依章管理、人性管理。

    1、统一收案收费。律师事务所要统一规范收案登记制度,统一接收案件,与委托人签订责任明确、内容全面的书面委托代理合同,对案件可能出现的风险告知委托人并作好书面记录。建立利益冲突审查制度,严格按照利益冲突规则的要求,完善收案审批制度,避免利益冲突。建立律师收费公示制度,将收费办法、标准、计算方法、收费方式等向社会及当事人公开。统一收取服务费和办案费、统一与委托人结算,出具合法票据。

    2、加强人员管理。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管理人责任要明确,会议制度健全,议事规则完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决策重大事务,并征求全体律师的意见,推行事务公开。建立健全律师事务所律师、实习人员、行政辅助人员的管理制度,规范人员聘用、辞退、晋升、福利待遇及工作纪律、岗位职责,加强人员监管。定期组织律师开展文明礼仪、政治理论、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业务知识学习和培训,组织实务研讨和交流,提升律师实战经验,树立律师良好形象。

    3、严把案件质量。律师事务所要建立律师服务质量跟踪制度,定期回访律师服务对象,对服务质量实施动态监控。完善扫黑除恶案件、群体性、敏感性案件通案报告制度。健全投诉查处制度,规范投诉处理流程、方式、期限,协商解决当事人的投诉事项,不将矛盾上交。制定并执行规范的财务制度,依法纳税,探索科学合理的利益分配制度。

    4、强化案卷归档。律师事务所要严格按照《律师业务档案立卷归档办法》和《律师业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要求,及时全面整理案卷材料,按序编目,规范立卷,切实解决案卷档案要素不完整、归档不及时、装订不精美的问题。同时按照保管的程序、期限和要求,专人统一保管,保证各类法律文书档案齐全、完善、真实。

    (四)提升律师执业规范效能

    全市律师要牢记律师职责使命,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 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尊严,自觉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恪尽职守,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自律,依法、诚信、规范执业。

    1、加强自身修养。律师是我国法治建设队伍的一支重要力量,律师的一言一行不仅代表个人,也代表律师群体的社会形象。律师不管在办案过程中还是在平时生活中,要时刻注重自已的言行举止,讲究文明礼仪,不要在社会上失范、失信,要依法、诚信、尽责地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2、坚持依法执业。全市律师要严格执行法律规章和行业规范,依法行使执业权利,坚守执业底线,规范执业行为。把精力放在熟悉案情、研究法律、提高职业素质上,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把好事实关、证据关、法律关,正确运用法律处理和解决问题,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严格依法履行辩护代理职责,尊重司法权威,遵守诉讼规则和法庭纪律,规范与司法人员的接触交往行为,与司法人员建立新型、健康、良性互动的关系,维护法律正确实施。

    3、坚持诚信执业。全市律师要牢固树立诚信服务意识和正确的利益观,培养正确的价值取向、职业操守和行为方式,自觉遵守职业道德准则和执业行为规范,在从事法律服务中恪尽职守、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自律。注重诚信为本,坚持职业操守,积极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竭诚执业为民、取信于民。

    4、坚持规范执业。全市律师要增强规范办案和服务意识,严格执行利益冲突审查、收案结案审批等制度,规范使用律师函、公章,落实委托代理、风险告知、服务质量跟踪反馈等制度,坚决不去触碰、逾越法律底线和道德底线的禁止性规定,在从事法律服务中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三、工作措施

    1、提高思想认识。持续推进行业规范化建设活动,是提升律师队伍的社会满意度,推动律师事业健康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各律师事务所要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要从全市律师事业发展的高度,深刻认识搞好行业规范化建设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提高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2、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各律师事务所要始终把规范化建设活动作为律师行业的重中之重,切实抓紧抓实抓细。市司法局、市律协成立规范化建设活动领导小组,由市司法局分管副局长担任组长,律工处长、律协班子成员担任副组长,律工处、秘书处相关人员担任组员,进一步加强对活动的指导监督。各辖市区司法局也要相应成立领导机构及工作班子,明确责任,狠抓落实。

    3、狠抓推进落实。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要认真搞好调查研究,加强分类指导和具体指导,对基础较好的律师事务所要指导其进一步提高规范化管理的能力和水平,提升服务层次和质量;对基础较差、管理混乱的律师事务所,要加大监督指导力度,帮助其找问题、查原因、定措施,促进规范化管理。各律师事务所要抓住开展规范化建设增效年活动的有利契机,对原有的制度规范进行一次全面的整理与修订。从加强教育、严格管理、完善监管、强化自律等多个基础环节入手,进一步提升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水平。

    4、加强督促检查。除年度检查考核以及网上巡查外,市司法局、律师协会将不定期组织开展督促检查,特别是对收费极低、投诉较多、往年整改的律所进行专项检查。各辖市区司法局也要建立定期巡查检查制度,使规范化建设的各项任务真正落到实处,把我市律师队伍建设成为一支“坚定信念、精通法律、维护正义、恪守诚信”的高素质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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