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住建局、市场监管局,常州经开区建设和交通局、市场监管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交易行为,维护商品房交易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88号)等有关规定,参照国家、省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制定了《常州市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2024版)》,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本《合同范本》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商品房预售和现售。
二、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制定本《合同范本》的意义,并做好有关使用事项和市场交易风险提示等宣贯工作。
三、本《合同范本》自2024年9月1日起启用。相关部门和单位在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有关建议,请及时与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
附件:常州市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2024版)
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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