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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印发2023年常州市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 置和废旧农膜回收利用项目实施意见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859/2023-00072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农发〔2023〕19号 发布机构:市农业农村局、供销合作总社
生成日期:2023-04-26 公开日期:2023-05-16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关于印发2023年常州市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和废旧农膜回收利用项目实施意见的通知,各辖市区农业农村局、供销合作社,常州经开区农业农村工作局、常州经开区供销合作社执行。
关于印发2023年常州市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 置和废旧农膜回收利用项目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辖市(区)农业农村局、供销合作社,常州经开区农业农村工作局,常州经开区供销合作社:

为进一步依法合规、安全有效地推进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和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工作,保护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促进农业绿色发展,现就实施好2023年常州市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和废旧农膜回收利用项目提出如下意见(详见附件1),并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工作任务落实

按照“大专项+任务清单”的管理方式,各地要围绕市级下达的工作任务清单(附件2、3),因地制宜、按时有序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加强资金统筹安排

专项资金按照因素分配法切块下达(资金文件另行下达),鼓励和支持各地利用现有资金渠道,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强化资金统筹,并积极争取本级财政资金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和废旧农膜回收利用。

三、加强项目实施管理

各地要切实履行好属地管理责任,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合理布局回收网点,因地制宜优化回收激励模式,加强项目实施管理,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积极推进“水稻小麦主要农作物农药集中采购统一配供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一体化模式,推进将废旧地膜纳入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体系。同时,规范收集整理项目档案,强化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按期完成项目绩效目标。

四、有关工作要求

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和废旧农膜回收利用项目实施方案(附件4)于2023年7月30日前,项目总结材料(附件5)和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表(附件6)于2024年2月29日前,分别将书面盖章版及电子版报送至常州市农业农村局、常州市供销合作总社。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常州市农业农村局种植业处:韩建国,81667969

常州市供销合作总社经济发展处:周虹,85683609

附件:1.2023年常州市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和废旧农膜回收利用项目实施意见

          2.2023年常州市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项目任务清单

          3.2023年常州市废旧农膜回收利用项目任务清单

          4.2023年常州市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和废旧农膜回收利用项目实施方案(格式)

          5.2023年常州市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和废旧农膜回收利用项目总结材料(格式)

          6.2023年常州市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和废旧农膜回收利用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表

常州市农业农村局         常州市供销合作总社

2023年4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2023年常州市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和废旧农膜回收利用项目实施意见

为深入推进全市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和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工作,加强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强化农业面源污染管控,促进农业绿色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意见,请各地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有力有序推进项目管理,确保项目取得实效。

一、工作任务

整体推进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和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工作,建立健全由农药包装废弃物、废旧农膜回收点和县(区)级农药包装废弃物、废旧农膜收集贮存点构成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和废旧农膜回收网络体系。2023年度全市涉农县(市、区)域内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覆盖率达65%以上,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量达285吨以上,无害化处置率达100%,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监测评价良好等级以上占比达80%;新建4个省级“五有标准”废旧农膜回收网点、10个地膜残留监测点、2个地膜减量替代示范点,全市废旧农膜回收率达89%以上。

二、实施内容

(一)明确责任主体

1. 辖市(区)农业农村局、供销合作社负责本区域内农药包装废弃物、废旧农膜回收点和县(区)级收集贮存点的指导和监管,并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农药和农膜经营者、使用者履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和废旧农膜回收利用的情况进行综合监督管理。推进再利用价值不高的废旧地膜进入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体系,实现无害化处置。每月调度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和废旧农膜回收利用的数量信息,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

2. 农药和农膜经营者应当按照“谁经营、谁回收”的原则,积极履行农药包装废弃物和废旧农膜回收义务,并在经营场所设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和废旧农膜回收装置,鼓励采取押金制、有偿回收制等有效措施,引导农药和农膜使用者及时交回农药包装废弃物和废旧农膜;

3. 农药和农膜使用者应当妥善收集农药包装废弃物和废旧农膜,并及时交回给农药和农膜经营者。

(二)农药包装废弃物和废旧农膜回收点要求

1.统一标识标牌。统一制作标识标牌,并悬挂于经营场所显著位置;

2.明确专人负责。安排专职人员做好场地环境卫生安全和台账记录;

3.实行分类归集。设置独立的回收桶,用于分类归集农药包装废弃物的瓶和袋、废旧农膜;

4.建立健全台账。按要求做好农药和农膜购进、储存、销售等电子台账及农药包装废弃物、废旧农膜回收台账;

5.签订回收协议。积极推行农药和农膜统一配送回收模式,与种植大户、农民合作社等签订配送(服务、回收)协议。

其中省级“五有标准”废旧农膜回收网点要求有固定防渗场地、有统一标牌(县级统一)、有专门机构或人员负责、有废膜储有量、有规范台账(废膜进出记录)。

三、项目验收

项目实施结束后,实施单位要对照实施方案和绩效目标,编制项目验收资料,并及时组织验收,形成项目验收意见。

附件2

2023年常州市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项目任务清单

辖市(区)

涉农县(市、区)域内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覆盖率(%)

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数量

(吨)

无害化处置率

(%)

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监测评价良好等级以上占比(%)

溧阳市

65%

≥150

100%

≥80%

金坛区

65%

≥40

100%

≥80%

武进区

65%

≥45

100%

≥80%

新北区

65%

≥37

100%

≥80%

天宁区

65%

≥7

100%

≥80%

钟楼区

65%

≥5

100%

≥80%

经开区

65%

≥1

100%

≥80%

全市

65%

≥285

100%

≥80%

附件3

2023年常州市废旧农膜回收利用项目任务清单

辖市(区)

新建省级

“五有”标准回收点

(个)

新建地膜

残留监测点

(个)

新建地膜

减量替代示范点

(个)

废旧农膜回收率(%)

溧阳市

2

3



≥89%

金坛区

1

2

1

≥89%

武进区

1

3

1

≥89%

新北区



2



≥89%

天宁区







≥89%

钟楼区







≥89%

经开区







≥89%

全市

4

10

2

≥89%

附件4

2023年常州市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和废旧农膜回收利用项目实施方案(格式)

实施单位:(盖章)

主管部门:农业农村部门(盖章) 供销部门(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一、实施范围

明确项目实施的区域范围或地点,地点要细化到县、乡、村。

二、实施内容

分项描述项目主要实施内容。

(一)

(二)

......

三、经费预算

(一)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入)资金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万元,省级财政补助资金万元(其中:省农业农村口万元,省供销口万元),市级财政补助资金万元(其中:市农业农村口万元,市供销口万元),县级财政补助资金万元(其中:县农业农村口万元,县供销口万元),实施单位自筹资金万元。

(二)明细预算。

                                                                       单位:万元

实施内容

资金来源

合计

中央财政

补助资金

省级财政补助资金

市级财政

补助资金

县级财政

补助资金

实施单位

自筹资金





























四、实施进度

本项目实施期限、实施进度安排如下:

(一)

(二)

........

五、绩效目标

序号

绩效目标类型

绩效目标名称

目标值

1

分为: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效益指标





2







3







...







六、组织管理

(一)项目组成员(其中明确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二)管理责任人

附件5

2023年常州市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和废旧农膜回收利用项目总结材料(格式)

一、项目实施情况

对照项目实施方案,总结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二、项目管理情况

对照项目实施方案,总结项目组织管理情况及资金使用情况。

三、项目实施有关建议

从项目实施、资金使用方面,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附件6

2023年常州市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和废旧农膜回收利用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表

填报单位(盖章):市(区)农业农村局、供销合作社

序号

补助资金总额

(万元)

已使用资金

(万元)

结转结余资金

(万元)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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