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调整皇粮浜生态居住区配套工程建设相关事项的请示》(常住建〔2020〕123号)收悉。鉴于该项目已由我委以常发改行服〔2018〕152号文批复初步设计,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部分市级建设管理权限下放后主体变更审批事宜的会议纪要》(〔2020〕9号)的精神,经研究,现将项目调整的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实施主体
原批复中皇粮浜生态居住区配套工程的船舫南路(童子河南路~河滨东路)、上时街(宣时路~河滨东路)、陈渡南路(童子河南路~河滨东路)、下时街(童子河南路~河滨东路)、白云南路(童子河南路~河滨东路)、宣塘路(童子河南路~朱夏墅路)、朱夏墅路(龙江路~宣塘路)、宣时路(船舫南路~朱夏墅路)(含道路、管线、桥梁、行道树、交通标志标线、路灯等配套工程)实施主体由市住建局下属常州市市政工程管理中心调整为钟楼区政府下属常州创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二、资金来源。
工程建设资金39382万元,其中:道路、管线、桥梁、绿化等工程投资36967万元,资金筹措方式由市住建局筹措解决调整为钟楼区筹措解决。污水、给水、燃气、信息等管线工程投资2415万元,资金来源仍由专业管线单位筹措解决。
三、其它事项仍按我委常发改行服〔2018〕152号文执行。
四、工程建设管理权限调整后,相关审批事项同步转移。
(项目编码:2017-320404-48-01-302610)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5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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