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定方案 202210)
(一)办公室。负责中心日常运转;负责文秘、档案、宣传、机要、保密、信访、政务公开、重大会议组织、固定资产管理和文明创建工作;负责中心网站管理工作;承担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组织人事处。负责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工资福利、社会保障、教育培训、绩效考核工作;负责退休人员管理;协助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
(三)计划财务处。组织制订住房公积金年度归集使用计划、财务收支计划及执行情况报告;负责编制管理费用预决算报告、管理费用核算及报表的编制分析等管理工作;牵头负责中心内部控制管理。
(四)会计结算处。负责住房公积金业务结算、会计核算、年度结息等工作;负责住房公积金资金运营,保障住房公积金保值增值及资金安全;负责住房公积金统计分析工作;负责数据管理、维护、分析等工作。
(五)内部审计处。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内部审计业务工作规章制度,对全市住房公积金业务政策、内控制度执行情况和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监督,承担住房公积金年度外部审计和外部专项审计的协助配合工作,并开展对外部审计意见的跟踪审计。
(六)法规稽查处。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法制工作,组织重大政策问题的调查研究和规范性文件的管理,承担经济合同管理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各项法律事务;组织全市住房公积金投诉处理、行政执法;负责住房公积金信用管理。
(七)业务管理处。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政策及操作规程制定、实施、培训、优化及实施效果分析;负责住房公积金业务目标管理、条线管理和风险管理;负责住房公积金受托银行、担保机构等协作单位业务管理;负责住房公积金业务征信管理。
(八)发展服务处。负责统筹协调住房公积金改革发展工作;负责中心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负责互联网业务办理渠道的管理;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服务规范化建设和管理;负责住房公积金窗口服务的培训和服务质量考评,并协调处理服务投诉。
(九)集中审核处。负责住房公积金缴存、贷款、提取等业务的集中审批;负责住房公积金贷款房源、单位暂缓或降低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等业务的集中审批;负责住房公积金业务指南、知识库的拟订、发布、维护。
(十)信息管理处。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信息化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中心信息系统基础平台架构规划和实施;负责住房公积金管理软件的开发和升级以及软件系统、硬件设备的运行管理和维护;负责业务数据信息和计算机网络的安全管理;负责信息化相关软硬件、服务项目的预算编制、政府采购工作;管理和指导受托银行等协作单位开展公积金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一)直属分中心。按照职责权限负责天宁区、钟楼区内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受理缴存、提取、贷款等各类住房公积金业务;负责线上业务的受理、咨询、统计等管理工作;负责12329客服热线的管理与考核工作;负责住房公积金扩面、投诉举报处理以及行政执法案件调查等相关工作;负责与辖区镇(街道)协调开展住房公积金相关工作;做好相关安保、后勤、固定资产和档案管理工作。
(十二)新北分中心。按照职责权限负责辖区内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受理缴存、提取、贷款等各类住房公积金业务;负责住房公积金扩面、投诉举报处理以及行政执法案件调查等相关工作;负责与辖区镇(街道)协调开展住房公积金相关工作;做好相关安保、后勤、固定资产和档案管理工作。
(十三)溧阳分中心。按照职责权限负责辖区内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受理缴存、提取、贷款等各类住房公积金业务;负责住房公积金扩面、投诉举报处理以及行政执法案件调查等相关工作;负责与辖区镇(街道)协调开展住房公积金相关工作;做好相关安保、后勤、固定资产、档案管理和党群工作。
(十四)金坛分中心。按照职责权限负责辖区内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受理缴存、提取、贷款等各类住房公积金业务;负责住房公积金扩面、投诉举报处理以及行政执法案件调查等相关工作;负责与辖区镇(街道)协调开展住房公积金相关工作;做好相关安保、后勤、固定资产、档案管理和党群工作。
(十五)武进分中心。按照职责权限负责辖区内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受理缴存、提取、贷款等各类住房公积金业务;负责住房公积金扩面、投诉举报处理以及行政执法案件调查等相关工作;负责与辖区镇(街道)协调开展住房公积金相关工作;做好相关安保、后勤、固定资产、档案管理和党群工作。
(十六)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分中心和办事处的党群工作。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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