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人民政府:
2018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法制办的业务指导下,突出审计重点,加大审计力度,提高审计实效,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不廉政现象,在建立廉洁高效的审计队伍,树立廉政执法的审计形象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现将一年来的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如下:
一、精心组织实施,圆满完成审计业务工作
(一)齐心协力,积极开展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根据审计署、审计厅统一安排,每季度组织实施。一季度,抽调3名审计人员赴苏州、泰州参与对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情况集中审计;二季度,组织15人审计组用60天时间,赴淮安涟水就省重点帮扶县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政策措施落实、扶贫资金分配管理使用等情况,异地交叉开展“扶贫审计”;三季度,组织40人审计组用23天时间,赴宿迁市对其下辖3县2区的政府债务和隐性债务管理情况开展审计;四季度,正在开展“放管服”政策跟踪审计,主要关注我市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将按照省厅要求如期形成审计报告并报省审计厅。
(二)突出重点,扎实开展财政审计。全市审计机关同步开展了“同级审”工作。市局重点关注市本级决算草案情况、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地税征管情况,并对市教育局、农委、卫计委、质监局、外办、国资委等6个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同时围绕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农业生态补偿专项资金、市级事业单位对外投资收益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检查预算收支真实合法情况,部门预算支出的合规性以及三公经费、政府采购等制度执行情况,以及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及效益性。
(三)积极稳妥,认真开展经济责任审计。2018年,全市共对78名领导干部开展了经济责任审计。根据省审计厅授权和市委组织部委托,市局共对溧阳市、市教育局、司法局、建设局、交通局等23个地区和部门的30位领导干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审计中重点关注了领导干部履行发展、环保、民生、绩效、财经纪律、廉政责任以及政府债务等情况。市局在对溧阳市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还结合开展了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根据全覆盖要求,首次组织对辖市区法检两院5名领导干部开展了交叉审计。各辖市(区)审计局也按照组织部门委托和地方实际,从推进“全覆盖”角度加强了这项工作。
(四)持续推进,强化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全市审计机关围绕“重大项目增效年”的部署要求,加强对城市建设、环境治理、民生工程等重大政府投资项目的审计力度。市局持续对轨道交通1、2号线、文化广场、青果巷、中医院、钟楼区新医院、报业大厦、传媒大厦等9个工程项目进行跟踪审计,新增市一中、江边污水处理四期、机场路高架改造工程等3个审计项目,年底前将完成报业大厦、传媒大厦项目的竣工决算审计。2018年已核减工程造价、促进节约投资超过3亿元,推动建设单位完善制度10余项。
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公开审计执法制度
(一)完善审计工作制度。为认真贯彻上级和市委市政府要求,今年我局牵头起草了《常州市电子政务系统审计工作方案》、《深化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审计监督实施意见》、《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实施办法》、《常州市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办法》等制度文件,由市委、市政府研究出台。加强局内部制度建设,研究制定了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下级审计机关向上级审计机关述职、风险控制点管控等制度;在全市审计机关推行审计现场管理、项目网上审理等做法,对审计项目进行全流程管理。
(二)建立两大保障机制。我局于2015年建立了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专职律师担任我局法律顾问。2018年,在全市率先建立了公职律师制度,得到了省司法厅批准,并出台了《常州市审计局公职律师工作方案》和《常州市审计局公职律师管理办法》,围绕重大行政决策、审计项目实施、审计成果深化等方面,进一步完善法律顾问工作保障机制。
三、 建立健全学法制度,强化法制学习
(一)成立学法领导机构。2016年我局成立了常州市审计机关学法用法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局领导为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统筹领导全市审计机关学法用法工作。并以此作为平台和抓手,推动辖市、区审计局普法工作机构的建立,形成高效实行、保障有力的常态格局。
(二)明确普法工作机构。我局明确局法制综合处为普法工作专门机构,负责全市审计机关的普法教育工作,同时配备专职人员具体负责,形成了分级负责、具体落实、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
(三)建立健全学法制度。2018年出台《在全市审计机关组织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等制度,贴合“12.4宪法宣传日”等节点,安排审计人员通过多种宣传形式进行法律宣传。
(四)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局领导班子共集体学法8次,先后学习了《宪法修正案》、《行政许可法解读》、《民法总则》、《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文件。
(五)组织全局机关干部参观史良故居。通过参观学习,全体审计干部感悟到史良部长立身持正、一心为公的可贵精神,立志发扬依法审计、规范审计的工作作风,为审计事业取得新发展贡献力量。
(六)组织全体审计人员认真学习宪法。全市审计机关干部人手一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单行本,随时学习、经常性学习,并在全市审计系统举行宪法知识竞赛。通过学习与竞赛,审计干部牢固树立了崇尚宪法、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自觉意识,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
四、完善监督制度,加强对审计行为的监督
为树立廉洁、公正、依法的审计形象,我局不断完善现有廉政制度,强化内部监督管理,切实做到靠制度约束人,靠管理规范人。首先是层层负责,双向监督。即局长负责领导班子的廉政建设,副 职负责分管处室的廉政建设,处长负责本处室的廉政建设,人人既是监督员,同时又是被监督对象;领导班子监督全局人员,全局人员监督领导班子,实行上下互动。其次是实行廉政建设教育制。在定期召开廉政工作会议对全体审计人员进行教育的同时,还专门在审计组进点之前,对审计组人员进行谈话教育。第三是实行廉政程序规范制。严格遵循局机关制定的审计工作廉政程序,审计通知书附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并设置审计组廉政回函主动要求监督,审计结束后进行审计回访,检查审计组工作期间的廉政情况。今年以来未发生、发现一例违规违纪现象,切实树立了审计机关廉洁勤政、依法审计、客观公正的良好形象。
常州市审计局
2018年12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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