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恽代英纪念馆提升工程立项的请示》(常文广旅〔2020〕188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发挥文物资源在传承文明、教育人民、服务社会、推动发展中的作用,原则同意常州市晋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实施恽代英纪念馆提升工程。
二、主要建设内容
该工程位于常州市天宁区,东至晋陵中路,南至十子街,西、北至项家花苑。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拆除工程、建筑修缮工程、展览提升工程、游客中心装修工程、室外环境提升工程等,同步实施水电等配套改造工程。
1、拆除工程:拆除现状社区用房和违章搭建1300平方米。
2、建筑修缮工程:包括斗姥阁修缮建筑面积130平方米、曹氏宗祠旧址修缮建筑面积185平方米、原恽代英住地辅房修缮建筑面积55平方米,共370平方米。
3、展览提升工程:斗姥阁改造为恽代英纪念馆序厅(130平方米),提升改造原恽代英住地(505平方米),共635平方米。
4、游客中心装修工程:曹氏宗祠旧址改造为游客中心(185平方米)。
5、室外环境提升工程:包括室外景观绿化提升(面积728平方米)、亮化工程、庭院布展工程等。
三、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匡算投资1292万元,资金来源由省文物局拨款100万元,其余部分由市财政统筹安排解决。
四、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各项前期手续,认真落实项目建设资金来源,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项目的勘察、设计、建安、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当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按国家计委9号令的规定,增设招标专章,可研编报前,项目的勘察、设计需先行招标的,应先行报送设计招标方案。
(项目编码:2020-320402-50-01-368672)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1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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