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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开展冬季农业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和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859/2022-00174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安全生产政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农办发〔2022〕110号 发布机构:市农业农村局
生成日期:2022-12-08 公开日期:2022-12-14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关于开展冬季农业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和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各辖市、区农业农村局,常州经开区农业农村工作局,局相关单位执行。
关于开展冬季农业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和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
常农办发〔2022〕110号

各辖市、区农业农村局,常州经开区农业农村工作局,局相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重要论述以及对河南安阳市凯信达商贸有限公司火灾事故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全面防松懈、防反弹、防事故,针对冬季低温、雨雪、冰冻、大雾等极端天气频繁,影响安全生产的因素增多,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易发高发的特点,根据市安委会《关于开展冬季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和市消委会《关于印发全市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市从即日起在全市部署开展冬季农业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和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聚焦重点领域,突出风险防范,排查整治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全市农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现将重点治理内容明确如下:

一、农业机械

1. 是否掌握农机安全监管对象情况,对无牌、未经检验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以及无证驾驶人是否建立台账,数据是否在江苏省农机安全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实时更新。是否对未登记的、因逾期未检注销的老旧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采取监管措施。

2. 是否认真开展农机驾驶证考试、登记、安全检验、备案等农机安全源头管理工作,实施全机具、全人员、全天候、全覆盖监管,做到应管尽管。农机驾驶人持证数、农机登记数和检验数是否比上年明显增加。

3. 是否存在农机安全行政执法宽松软,是否对无证驾驶、无牌行驶、未经检验、违法载人等用机行为做到应查尽查、应立尽立。是否彻底取缔变型拖拉机并全域禁行,对拖拉机运输机组限行禁行。

4. 是否落实农机服务组织主体责任,是否使用无牌或未检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是否存在无证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人的情况。是否对违法使用农机的组织和个人实施失信惩戒制度。

二、渔业船舶

1. 是否存在渔船证书失效,擅自改变作业类型,违规买卖、出租、出借渔业捕捞许可证等现象;是否存在职务船员配备不齐或持证等级偏低、普通船员未持证或“人证不符”、未足额办理雇主责任保险等问题。

2. 是否存在非法改装主机、电线电路私拉乱接、厨房液化气瓶存放不规范,以及救生、消防、通信等配备不齐,超员、超载等问题。

3. 是否存在渔船审批手续和业务流程不规范,未经审批、检验擅自建造、改造涉渔船舶等问题;是否存在渔船进出港不报告或报告不规范等问题;是否存在渔港常态化检查不到位问题。

4. 是否存在涉渔“三无”船舶打击合力不足问题。

三、中小型工业企业(农药肥料生产企业、兽药饲料生产和畜禽屠宰企业)

1. 仓库内是否使用明火,所有电线是否穿管固定敷设;可燃材料仓库内是否设置配电箱及开关;电动的叉车、平板车、自行车等充电场所是否设置在厂房(仓库)内。

2. 厂房、仓库内是否设置安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有醒目的指示标识,消防通道、安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保持畅通;厂房、仓库周边是否占用防火间距堆放物品。

3.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是否包含火灾现场处置方案,是否组织员工开展防火等安全技能培训,是否开展应急逃生演练。

4. 是否向具备危化品生产经营资质的单位采购危化品,是否取得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是否建立危化品购买、出入库、使用、销毁登记制度并严格实施。

5. 是否规范存放危化品,是否存在超量、超范围储存以及禁忌物质混放混存等问题;作业现场当天未使用完的危化品是否及时妥善处置,是否随意放置在生产现场。

6. 吊装作业、高处作业、有限空间作业、大型检维修以及涉及危险物品的场所动火和临时用电等危险作业,是否严格执行有关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7.“厂中厂”出租方是否对承租方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严格把关,是否将厂房、场所和设备出租给装备落后、风险较高、管理混乱等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和个人;是否充分了解承租方的生产工艺、原料产品、设备设施,是否为其提供符合相关安全标准规范要求的条件。

8. 出租方和承租方是否签订安全生产协议,明确各方安全责任;出租方是否提供符合安全要求的厂房附属设施设备,是否明确出租区域和公共区域的安全管理职责,是否对安全协议落实情况开展经常性检查;同一生产区域涉及两家以上承租方的,出租方是否明确各承租方的职责,是否将可能危及其他承租方的生产作业行为设置在同一厂房(车间)内;承租方是否严格履行安全生产协议,是否存在违章搭建、违规分割、乱堆乱放、私自改变生产工艺等行为。

9. 是否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明确企业、车间、班组各层级管理人员的岗位安全生产职责,是否明确专兼职安全员,是否定期开展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检查。

10. 改变仓库用途、转为生产厂房使用时,是否对其建筑荷载、防火间隔等条件进行重新确认,确保符合相应的标准规范要求。

四、农业消防

为进一步压紧压实消防安全责任,细化实化火灾防范措施,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从即日起至2023年3月在全市农业领域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按照“防住重特大、盯住小而险、紧跟新情况、消除空白点”的关注思路,围绕全国、全省、全市两会、国家公祭仪式等重大活动和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点聚焦重点领域、重要场所和薄弱区域,分类施策、精准防范,综合治理,有效防范化解重点安全风险、全面压降一般火灾事故,有效遏制较大火灾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

1.加强重点领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各处站根据行业监管职责,围绕农业机械、渔业船舶、畜禽屠宰、农药及农业危化品、农村沼气等方面,全面排查监管范围内各类生产经营单位消防安全状况,督促其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强化集中检查和常态监管,保持检查整治高压态势。

2.强化机关单位火灾安全整治。对局行政和事业单位办公楼和出租房屋进行消防安全大检查,重点检查局机关、局属事业单位的办公楼、车库、食堂、配电房等消防安全措施落实情况以及公车车辆安全使用情况等;对水电线路、消防设施、电梯设备等要逐项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开展消防安全主题教育活动。针对冬季天干物燥和用电增多的特点,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宣传教育。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培训,组织一次消防安全演练,切实提高局干部职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

4.加强消防安全督导和应急处置。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日前,按照《市农业农村局重点工作督导分组安排》,对六个辖市区、常州经开区和局内部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导。坚持领导带班制度,加强24小时应急值守工作,做好处置突发事件的充分准备,做到快速反应,有效处置。

各地、各单位要强化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事事落实到位的执行力,统筹抓好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在全面梳理总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经验做法的基础上,针对冬季防范重点研究制定务实管用的实招硬招,切实摸清底数、堵塞漏洞,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坚决守牢安全生产底线。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各地、各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精神,细化落实各级工作要求,进一步增强抓好农业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松劲心态,安全警钟时时敲响,安全防线处处设严,切实抓好冬春农业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市农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二要拧紧责任链条,各地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分管领导靠前指挥,紧盯重点问题强化治理、一抓到底,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全市各农业安全生产重点行业加强检查指导,督促企业全面自查自纠,开展专项督查;市农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定期调度工作推进情况。三要严格监管执法,综合采取“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异地交叉互查等方式,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理直气壮加大监管执法力度,督促企业依法生产经营、依规依章操作。

市局相关处站每月15日前向市农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报送冬季专项治理行动推进情况报告。2023年3月15日前报送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总结。重大案件、重要情况随时报送。联系人:晋朝柱,联系电话:85682230。

常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12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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