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正文
浏览次数:
信息名称:关于确认2012年常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教育集团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488/2012-00186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义务教育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教基〔2012〕16号 发布机构:市教育局
生成日期:2012-12-03 公开日期:2012-12-05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确认金坛市华罗庚实验学校教育集团、金坛市金城中心小学教育集团等24个教育集团为我市2012年义务教育阶段教育集团
关于确认2012年常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教育集团的通知

各辖市、区教育局(教育文体局、社会事业局)、局属有关学校:
  自2011年5月市教育局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基础教育“集团办学”的意见》(常教基〔2011〕16号)以来,各辖市、区认真落实文件精神,广泛开展教育集团办学的探索与实践,并取得了初步成效。为进一步规范、促进和引领教育集团办学,现发文确认2012年我市义务教育阶段教育集团(具体名单见附件)。
  希望各地教育部门积极落实教育集团办学总结研讨会精神,加强调研并从人力、财力等方面为集团办学提供保障和支持,引导集团办学逐步融合,走向深入,为扩大优质教育资源的覆盖面、为促进全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作出努力。

                                                                                    二○一二年十二月三日

附件: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