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市科技计划项目的实施管理,全面了解和掌握市科技计划项目的执行情况和实施绩效,促进项目按期完成和验收,依据《常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常科发〔2021〕20号),现对2023年度市级科技计划在研项目执行情况进行统计,具体要求如下:
一、统计内容
统计内容见《常州市科技计划在研项目执行情况表》(具体请登录常州市科学技术局网站“企事业单位入口”填报)。
二、统计范围
统计范围为2023年度在研的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包括2023年度新上项目和2023年以前下达但还没有完成验收结题手续的项目(以“常州市科技管理综合服务平台”中启动的中期检查项目清单为准,包括截至2023年12月31日已验收但未归档的项目)。
三、统计期限
统计数据的期限为:从项目计划开始时间至2023年12月7日止。
四、报送方法与要求
本次执行情况年报采取网上直接报送的方式,不需报送纸质材料。
辖市(区)科技局作为主管部门的项目,由辖市(区)科技局组织项目承担单位填报,并审核确认后于2023年12月22日前提交;其他项目承担单位于2023年12月22日前填写《常州市科技计划在研项目执行情况表》并提交。
市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统计是对项目承担单位和有关主管部门考核的重要依据,请你们要高度重视,接本通知后尽快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填写,按时报送。对于本次在研项目执行情况表拒绝报送或不按时报送的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承担单位,将不受理其申报2024年市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不下达分年度拨款经费,不给予基础设施项目的滚动支持经费。
五、联系方式
常州市科技项目服务中心 88101380 88119160
常州市科技局发展规划处 85681520
常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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