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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印发《常州市文化市场无证经营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MB1531591/2020-00019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文广旅〔2019〕229号 发布机构: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生成日期:2019-12-30 公开日期:2020-01-19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关于印发《常州市文化市场无证经营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常州市文化市场无证经营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常文广旅〔2019〕229号

各辖市、区文体广电和旅游(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根据《常州市文化和旅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我局制定了《常州市文化市场无证经营整治行动方案》,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常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19年12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常州市文化市场无证经营整治行动方案

根据《常州市文化和旅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要求,经研究,决定自2019年12月初至2020年12月底开展全市文化市场无证经营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文化市场经营秩序,确保文化市场健康平稳发展。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吸取“3.21”响水重大爆炸事故教训,坚决取缔文化市场无证经营场所,不断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切实把安全风险消除在萌芽状态。

二、整治重点

1.无证歌舞厅;

2.无证游戏游艺场所;

3.无证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4.无证旅行社经营场所;

5.无证艺术品经营场所;

6.无证营业性演出团体、无证营业性演出场所等。

三、主要措施

(一)广泛动员部署。要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精神,周密部署,制定方案,明确职责要求,全面组织实施。

(二)严格执法检查。加大检查力度,开展拉网式的排查整治行动,一旦发现文化市场无证经营场所,依法进行取缔。

(三)及时总结经验。及时梳理取缔无证经营场所过程中存在的难点问题,查找分析薄弱环节,部署下一步整治行动重点。

(四)严肃工作要求。大力指导金坛区、溧阳市的文化市场无证经营场所取缔工作。对在取缔过程中思想不重视、履职不到位的执法人员,要严肃追究其相关责任。 

四、时间步骤

从2019年12月初至2020年12月底结束,为期一年,具体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学习动员阶段(2019年12月底前)。召开专题会议,学习贯彻中央、省、市有关精神,对开展文化市场无证经营整治行动进行部署安排。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0年1月至2020年9月底)。对照目标要求和整治范围开展专项整治,重点把握三个时间节点:一是2020年1月中旬前,开展整治行动自查,尤其是对2019年以来排查发现的无证经营场所取缔情况进行再检查,进一步巩固前期整治成果;二是2020年1月中旬至3月底,聚焦重点领域开展无证经营场所大排查,依法取缔无证经营场所;三是2020年4月至9月底,采取交叉检查、随机检查等方式,对排查出的问题开展集中整治。

(三)“回头看”阶段(2020年10月至12月底)。完善无证经营场所排查整治常态化,规范工作机制,健全与公安、消防等部门的联动机制,形成有效工作合力,巩固整治行动成果。

五、工作要求

(一)思想重视,加强领导。充分认清此次整治行动是确保文化市场安全稳定的重要举措,要合理分工、迅即行动起来,始终保持“零容忍”的高压态势。

(二)加强协作,联合整治。与公安、消防等部门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依法取缔文化市场无证经营场所,充分发挥各部门工作优势,形成工作合力,营造齐抓共管的整治工作局面。

(三)加强宣传,务求实效。充分利用好线上、线下媒体,采取积极有效方式,大力宣扬整治行动期间取得的工作成效,并向广大群众普及法律知识,提高其参与取缔无证经营场所的积极性,进一步拓宽举报和监督渠道,不断扩大行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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