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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的通知
索 引 号:MB1919756/2022-00058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安全生产政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住建〔2022〕158号 发布机构:市住建局
生成日期:2022-07-18 公开日期:2022-07-19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
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的通知
常住建〔2022〕158号

各辖市(区)住建局、经开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全市建筑施工安全形势总体稳定,根据市安委会《关于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的通知》(常安〔2022〕12号)要求,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全面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15条硬措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和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工作部署,深化提升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强化重大安全风险管控,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促进全市建筑施工安全形势稳定向好,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工作安排

(一)全面自查。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应立即动员部署,迅速组织开展全面、深入、细致的建筑施工安全隐患自查和整改落实工作。安全隐患自查应紧盯危大工程、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和模板支撑体系、高处作业、起重机械设备、临时用电、消防等事故频发多发、风险等级较高的重点区域、重要环节,紧扣夏季高温、强(台)风、暴雨、雷电等极端气候条件下及汛期的施工安全防范措施,对检查中发现问题应及时整改到位,并留档备查。

(二)专项检查。各属地监管部门应聚焦加强安全生产工作15条硬措施,围绕《市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自查清单》45项重点内容,做好宣传引导和监督检查,在企业和项目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开展专项检查,督促企业深入开展安全风险隐患自查和整改落实,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并指导帮助企业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从根本上堵住漏洞、消除盲区。

(三)综合督导检查。市住建局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督导组要将百日攻坚行动纳入督导重点,强化攻坚行动推进落实,适时对各属地进行督导,并抽取一定比例的项目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各地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情况和推进攻坚行动情况。综合督导检查贯穿攻坚行动全程,对综合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各地及有关部门强化整改,对重点难点问题要盯住不放、一督到底。

(四)评估核查。市住建局督导组定期将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重要情况反馈市安委办。各辖市(区)住建局、经开区建设局要每月形成阶段性工作报告,将百日攻坚的有关情况报送市住建局建管处。

(五)“回头看”抽查。在党的二十大召开前后的关键期,组织对各地百日攻坚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回头看”,进一步巩固提升工作成效。

三、主要内容

(一)施工现场参建各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

1.建设单位履行安全首要责任情况;

2.施工单位方案的编制、审核和执行情况,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和持证上岗情况,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情况;

3.监理单位对施工方案审批情况,开展安全巡查、对发现的安全问题督促整改情况;

4.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情况。

(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1.施工现场临边洞口盖板、防护栏杆、安全防护网设置情况;

2.高处作业安全帽、安全带等安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

3.高处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接受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情况。

(三)危大工程管理

1.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查、论证、审批、交底、实施和验收情况;

2.深基坑开挖的防护、深基坑和边坡作业的合规性情况;

3.高支模模板支撑系统搭设前材料及基础验收、安全技术交底、模架搭设、搭设后检查验收、模架拆除情况;

4.脚手架的设计、交底、施工、验收、使用、检查情况。

(四)起重机械管理

1.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告知、检验检测、安装验收、使用登记、定期检查维护保养情况;

2.相关企业资质和安全许可证情况;

3.现场在用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状况。

(五)工地消防管理

1.项目 “三区”(施工区、生活区、办公区)消防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2.消防安全“四个一”行动落实情况;

3.临建设施夹芯层阻燃耐火情况。

(六)临时用电管理

1.露天使用的电气设备放置情况;

2.临时用电线路是否有漏电、腐蚀、松动情况;

3.电气设备接零、接地情况,漏电保护装置有效性。

(七)“安全反省屋”工作推行情况

1.安全反省屋设置情况;

2.视频放映设备、警示教育片、岗位明白卡等软、硬件设施配备情况;

3.开展各类警示教育和违规行为反思活动情况。

(八)属地监管部门部署开展情况

1.属地监管部门细化方案、组织领导和工作部署情况;

2.开展执法检查、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3.消除突出问题、重大隐患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的头等大事,抓紧抓实抓出成效。要进一步细化完善检查方案,明确专人牵头负责相关工作,落实落细职责分工,成立工作专班或工作小组全面推进各项任务措施落实,确保查大问题、除大隐患、防大事故。

(二)强化整改问效。要坚持攻坚行动与专项整治、大检查相结合,坚持企业自查自纠与部门检查督查相结合,坚持排查整治与建章立制相结合,坚持压紧压实责任与细化实化措施相结合,组织专业力量深入现场严督细查、服务指导,常态开展执法检查,通过攻坚行动真正解决安全问题、提高安全水平。要充分运用座谈交流、重点谈话、突击检查、明查暗访、受理举报等方式方法掌握一手信息、发现真实问题,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提醒、曝光等方式强化责任措施落实,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三)做好工作统筹。要把百日攻坚行动纳入第三季度大检查重要内容,统筹好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与服务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大局的关系。要提高攻坚行动的精准性、有效性,配齐专家力量;要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加大宣传报道力度,曝光问题隐患突出单位和企业,强化震慑警示和教育引导作用。

(四)严格责任落实。要采取督导检查、挂牌督办、约谈通报等方式,实施集中攻坚、建档销号,消除突出问题、重大隐患。要加大督促、检查、问责力度,对攻坚行动工作进度缓慢、推诿扯皮、排查不实的,予以通报;对问题严重的,约谈相关负责同志,确保攻坚行动取得实效。

各辖市(区)住建局、经开区建设局要明确一名联络员负责与市住建局进行沟通衔接,于7月20日前将联络员名单报市住建局建管处。要按照时序进度和工作安排,全力抓好贯彻落实,并于每月形成阶段性工作报告,11月10日前书面报送百日攻坚行动总结情况,联系人:袁帅,电话:85682051。

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7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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