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提请审批“常州市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卫平台服务购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常公发〔2020〕85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增强常州市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卫能力,原则同意你局网络安全保卫支队实施常州市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卫平台服务购买项目。
二、主要建设内容
常州市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卫平台项目一年租用服务。
三、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估算总投资60万元,资金来源为科技强警经费。
四、请你局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各项前期工作。
五、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项目系统集成、软件、硬件设备等应严格按核定的招投标方案组织招标工作。本项目须待相关前期手续审批完成后方可实施。
(项目编码:2020-320411-65-01-355924)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9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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