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阳市住建委、金坛市住建局、各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促进我市工程建设施工工法的研发与应用,不断改进施工工艺,提高施工技术水平,根据《江苏省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和《常州市工程建设施工工法管理实施细则》的精神,决定开展2013年度常州市工程建设施工工法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本市或外地进常建筑业企业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工程项目中总结研发的施工工法;
2.申报的施工工法必须已为企业级工法;
3.申报的施工工法的整体技术必须由申报单位自行或以申报单位为主会同其它单位研发的;
4.申报的施工工法关键技术在市内、省内领先。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若无相应的国家或省工程建设技术标准,应经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建设工程技术专家委员会审定;
5.申报的施工工法经多项工程应用,并取得显著经济、环境、社会效益。
二、编写格式
1.凡申报的施工工法的文本,必须按照《国家级工法编写与申报指南》(建协[2007]5号)第四条国家级工法文本要求编写,以便申报省级和国家级工法;
2.工法的编写应符合《常州市工程建设施工工法管理实施细则》(常建[2006]159号)文第七条的要求,内容齐全完整(包括前言、工法特点、适用范围、工艺原理、工艺流程及操作要点、材料与设备、质量控制、安全措施、环保措施、效益分析、应用实例)
三、报送材料
1.《常州市工程建设施工工法申报书》一式两份;
2.企业级工法批准文件;
3.按《常州市工程建设施工工法管理实施细则》(常建[2006]159号)文第七条要求编写装订成册的文稿一式五份,和文稿内容一致的电子文档(WORD)一份;
4.工法介绍演示DVD光盘一张(直观反映工法特点、工艺原理及应用的像片或录像);
5.工程应用证明(不少于3项),如应用实例少于3项应对工法的可靠性等加以论证;
6.经济、社会、环保效益证明材料(由申报单位提供);
7.关键技术的鉴定证书、关键技术专利证书和科技成果的奖励证明复印件;
8.科技查新报告复印件(关键技术填补国家空白时提供);
以上申报资料用A4纸打印,软皮纸装订成册。
四、申报程序
各辖市(区)建筑业企业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总后,统一报送常州市建筑业管理处。市区(含戚区)和市外进常建筑业企业直接报送常州市建筑业管管处。(地址:常州市北直街2号,联系电话:86806692,传真:86611597,联系人:周 春,李成平)
五、申报时间
申报的截止时间:2013年4月30日
六、其他
《常州市工程建设施工工法申报书》、《常州市工程建设施工工法管理实施细则》、《江苏省工程建设施工工法管理办法》、《国家级工法编写与申报指南》、《关于加强我省工程建设工法评审工作的通知》等详见常州市建筑业管理处网站施工工法栏目。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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