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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开展2022年绿色商场创建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533/2022-00022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权责清单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商商贸[2022]120号 发布机构:市商务局
生成日期:2022-04-25 公开日期:2022-04-25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常州市商务局关于开展2022年绿色商场创建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2年绿色商场创建工作的通知
常商商贸[2022]120号

 各辖市(区)商务局、常经开投促局: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推动商贸流通绿色转型,根据《江苏省商务厅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绿色商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2020-2022年度)的通知》(苏商流通函〔2020〕162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和《省商务厅关于2022年绿色商场创建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商流通函〔2022〕319号)文件精神,现就2022年我市绿色商场创建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建流程

积极引导商业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含)以上且运营满3年的购物中心、百货店、仓储会员店等零售企业参加创建工作,指导企业对照《GB/T38849-2020绿色商场国家标准》以及《绿色商场创建评价指标(试行)》开展对标检查和整改,完善和细化绿色商场创建举措,有序推进创建工作。

指导创建企业请登录邮箱LSjiangsu@126.com(密码LS123456)下载绿色商场创建相关材料,编写创建自评报告(一式两份),于2022年6月1日前报市商务局商贸流通处,初审合格的申报企业要及时登录商务部统一业务平台“绿色流通服务”注册用户,上传创建自评报告电子版(PDF格式)。

二、有关要求

1.深化创建成效。各地商务部门要将绿色商场创建纳入绿色生活创建活动,制定工作方案,规范创建流程,建立工作台账,明确工作重点及时间安排,确保《实施方案》目标任务顺利完成。要推动商贸流通企业加大节能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力度,通过嘉定以旧换新,塑料污染治理、资源循环利用等工作,扩大节能产品和绿色产品销售,促进绿色消费。指导商贸流通企业加强供应商管理,引导上游企业采用绿色设计,实施绿色制造,不断完善绿色供应链体系建设。

2.加强动态管理。各地商务部门要指导国家级绿色商场与每季度结束后15日内登录“绿色流通服务”系统(zszy.mofcom.gov.cn),填报运营管理、节能减排、绿色宣传等方面的数据,加强跟踪问效,开展效果评估。对开展绿色商场创建工作以来出现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环境污染事故、违法违纪行为或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的绿色商场,要按照“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原则,及时做出调整。

3.总结典型经验。各地商务部门要及时总结绿色商场创建开展以来的工作情况以及绿色商场在促进节能降耗、绿色消费、资源循环利用等方面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成效,编制典型案例,不断总结创建经验做法,提升创建能力水平。要推动落实商务领域市场主体纾困解难若干措施,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开展以绿色消费为主题的宣传展示和优惠促销等活动,指导绿色商场开展节能节水、资源循环利用、减塑、反食品浪费等宣传活动。

联系人:王昊  电话:85682330;18921031883

 

 

常州市商务局

2022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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