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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天宁区2012年度次新小区安置小区安防设施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12-00145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发改行服〔2012〕98号 发布机构:市发改委
生成日期:2012-08-10 公开日期:2012-08-1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推进和谐安民工程建设,完善小区安防设施,增强居民安全感和幸福感,原则同意你局申报的天宁区2012年度次新小区、安置小区安防设施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主要内容和初步方案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天宁区2012年度次新小区安置小区安防设施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天宁区2012年度次新小区安置小区安防设施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2012年度天宁区次新小区、安置小区安防设施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常天发改〔2012〕40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推进和谐安民工程建设,完善小区安防设施,增强居民安全感和幸福感,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常州市2012年重点工程>的通知》(常发〔2012〕7号)要求,原则同意你局申报的天宁区2012年度次新小区、安置小区安防设施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主要内容和初步方案,并由你区房管局组织实施。

    二、该工程对天宁区1999年至2003年建造的次新小区和近年建造的安置小区的安防设施进行提升改造,涉及范围分别为:红梅、天宁、茶山、兰陵等4个街道31个次新小区,青龙、雕庄等2个街道5个安置小区,共754幢住宅楼。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安装防爬套和防爬刺,新建及整修围墙和门岗,安装小区电动门、地锁车棚和电子巡更系统等。

    三、该工程匡算总投资774万元。

    四、请你局督促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各项前期手续,细化和优化工程建设方案,严格控制工程投资,落实资金筹措方案,妥善处理好工程建设与居民生活的关系,认真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五、本批复仅作为投资主体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的依据,不得以此进行招投标工作,未经本委批复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且未履行完各项法定手续,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按国家计委9号令的规定增设招标专章。可研编制前,本项目的勘察、设计需先行招标的,应先报送设计招标方案。

 

二○一二年八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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