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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开展常州市2015年第三次建筑市场综合大检查暨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第四次项目排查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509/2015-00064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建〔2015〕287号 发布机构:市城乡建设局
生成日期:2015-11-19 公开日期:2015-11-24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常州市2015年第三次建筑市场综合大检查具体事项。
关于开展常州市2015年第三次建筑市场综合大检查暨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第四次项目排查的通知

各辖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设(代建)、施工、监理、材料生产、检测等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加强工程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现场管理,继续做好建筑业企业诚信考核工作,决定开展常州市2015年第三次建筑市场综合大检查暨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第四次项目排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及对象:全市所有在建项目实体质量安全及建设各方主体行为。

    二、检查内容:《常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考核实施细则(试行第四版)》中有关综合大检查表式涵盖内容,重点检查施工现场扬尘防控、“三包一靠”行为和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

    三、检查时间: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12月10日止,建设各方主体自查自纠;12月11日起各检查组对市区范围内所有在建工程进行拉网式检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企业和质量检测机构专项检查一并进行,各辖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同期开展检查工作,12月25日起检查组对各辖市(区)项目进行抽查(不少于3项),现场打分,并由市局检查组会同辖市(区)将打分情况录入“常州市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信息系统”。

    四、其他要求

    1.被检查单位根据《常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考核实施细则(试行第四版)》及《关于做好我市在建项目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通知》(常建〔2015〕275号)要求,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并准备好相应书面资料迎接检查。

    2.各检查组检查活动不得影响正常施工,对检查中发现的各方主体不良行为和质量、安全隐患,及时做好检查记录并按需发出整改(停工)通知书。

    3.2016年1月1日前,市各检查组将检查情况(包括拟表扬与批评项目、单位、人员名单)传送至常州市城乡建设局建筑业管理办公室;1月10日前,各辖市(区)将各自检查通报文件报送至常州市城乡建设局建筑业管理办公室。

    4.各检查组应妥善安排工作,充分保证检查时间,仔细检查、不走过场,及时将检查得分情况及存在问题录入“常州市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并于1月10日前完成录入数据的审核与校对,保证检查数据完整、准确。

        常州市城乡建设局

    2015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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