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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意园修复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20-00060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发改行服〔2020〕29号 发布机构:市发改委
生成日期:2020-03-17 公开日期:2020-03-18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为推进文旅休闲明星城建设,原则同意常州市晋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实施意园修复工程。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意园修复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你局《关于意园修复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常文广旅〔2020〕37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推进文旅休闲明星城建设,原则同意常州市晋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实施意园修复工程。

二、意园修复工程位于常州市天宁区迎春里、县学街路口西北角,总面积1572平方米(其中文保本体建筑面积1256平方米,绿化增补面积316平方米),主要是对园林进行修复。

同步完成景观绿化、市政基础设施等。

四、该工程估算总投资4313万元。其中:工程费2116万元,其他费用1901万元,预备费121万元,银行贷款利息175万元。资金来源由常州市晋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自筹和市财政统筹安排解决。

五、批复项目的相关文件有:国土资源局出具的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常国土拨(2002)017号)、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承诺表。


六、请你局督促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各项前期工作,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方案,严格控制工程建设标准和投资规模,认真编制工程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

七、该工程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招标公告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依法指定的媒介上发布;应严格按核定的招投标方案组织项目招标工作。本工程须待相关前期手续完备,初步设计审批完成后方可实施。方案未经文物部门审批不得开工建设。

八、要强化安全生产管理,按照相关规章制度压实项目建设单位及相关责任主体安全生产及监管责任,严防安全生产事故发生;要加强施工环境分析,认真排查并及时消除项目本身与周边设施相交相邻等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保障施工安全。

(项目编码:2019-320400-47-01-334704)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3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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