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司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版权主管部门,常州经开区党群工作部、司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公证处、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司法鉴定机构:
因机构调整和工作需要,现调整我市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团,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员名单
团 长:陈跃峰 常州市司法局副局长
副团长:王 鑫 常州市司法局公证与司法鉴定管理处处长
钱 锋 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保护处处长
游镇坚 中共常州市委宣传部新闻出版电影管理处处长
李宏骏 常州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副支队长
成 员:孙莉萍 常州市常州公证处主任
王彬彬 溧阳市公证处主任
纪冬梅 常州市金坛公证处主任
陈华明 常州市武进公证处主任
张忠良 常州市天宁公证处主任
毛加俊 江苏张林芳律师事务所 13775181010
吴 昊 江苏常誉律师事务所 18015880000
沈世娟 江苏常誉律师事务所 13861158659
曾 博 江苏常闻律师事务所 13775175702
叶志娟 北京市惠诚(常州)律师事务所 13651501709
陶 甜 江苏摩方律师事务所 13861131102
刘志刚 江苏正气浩然律师事务所 15961110398
杨文清 江苏正气浩然律师事务所 18018253576
陈 靓 溧阳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主任
杨小卫 金坛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主任
刘国芳 武进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主任
陈建丽 新北区司法局法律服务管理处处长
冯 娜 天宁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主任
邹 慧 钟楼区社会矛盾调处中心主任
李陈亦 经开区法律援助中心
贺罗凤 金坛区薛埠镇司法所 13961260966
陈超荣 武进区矛盾纠纷调处中心 13584304979
张田清 溧阳市东方法律服务所 13196448808
魏雨草 天宁区天平法律服务所 13506122208
王小国 金坛区金诚法律服务所 13706145226
吕 铭 常州市德安医院司法鉴定所
蔡剑虹 常州市第四医院司法鉴定所
王 俊 常州市武进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
吴 鹏 中车戚墅堰机车车辆工艺研究所有限公司司法鉴定所
黄 彬 常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司法鉴定所
季军宏 中海油常州涂料化工研究所有限公司司法鉴定所
唐宏兵 常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司法鉴定所
二、主要职责
1. 提供知识产权法律咨询服务。加强对知识产权现状、国内发展形势、政策和法律研究,发布相关法律资讯、典型案例、司法动态,认真解答在企业经营管理和项目推进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提供知识产权有关法律法规、授权确权维权程序、法律状态、纠纷处理和诉讼、专利资助等常规咨询。让政府部门和企业及时了解掌握相关法律政策变化,切实增强法律风险防范意识。
2. 加强知识产权纠纷预防和调解工作。开展知识产权纠纷诉讼与调解对接工作,依法规范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完善多部门参与的知识产权纠纷调解机制。对符合条件的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申请,提供侵权判定、赔偿数额估算的参考意见;提供知识产权分析论证,对重大涉外知识产权纠纷提供相应的应急救助服务;组织、协调当事人自愿提交调处的知识产权纠纷调解。
3. 提供知识产权专项法律服务。应政府部门和企业需求或委托,为重大决策和社会需求问题提供法律建议,参与知识产权领域法律问题解决方案的分析论证,参与审查修改相关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
4. 开展知识产权专题培训合作。根据我市“八五”普法规划要求,围绕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这类普法重点群体的需求,举办相关知识产权法律专题培训或讲座,围绕知识产权法律政策解读等主题,开展“千人以案释法”活动,举办“行政执法大讲堂”,成立专题讲师库,开发专项课程,组织与企业管理人员、企业员工进行现场互动交流,提高企业管理人员依法管理的能力以及企业员工依法维权的法律意识。
5. 构建常州市知识产权保护大数据平台。通过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团开展企业服务活动,加强对知识产权侵权形态、地域、侵权对象等信息的动态收集、监控、大数据分析,为常州司法管理部门和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制定和实施知识产权保护政策提供科学决策依据。
三、相关要求
1. 树立服务意识。法律服务团要切实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积极主动参与服务工作,形成常态化服务工作机制。在专项服务过程中要认真研究,全面分析,从专业角度依法提供法律意见,对于重大复杂的敏感性或群体性案件应当及时报告,不断提高法律服务质量。
2. 恪守执业纪律。法律服务团要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多奉献,义务提供法律咨询、法治培训、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服务,树立法律服务工作者、人民调解员的良好的社会形象。
3. 强化监督管理。司法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服务团成员的日常监督和管理,定期了解掌握服务进展,征求服务对象意见,研究改进和加强的措施,要将此项法律服务情况作为相关条线年度考核和评先评优的依据之一。及时更新替换不能胜任服务要求的成员。总结提炼服务经验,选树表彰工作先进,加强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常 州 市 司 法 局 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常 州 市 版 权 局 常州市律师协会
2021年3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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