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各有关部门,各辖市、区工改办,常州经开区工改办:
按照国家、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要求,根据我市推进营商环境工作部署,在征求市各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市协调小组办公室调整了《常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常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分类审批流程图》,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调整后,常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中保留事项58项(含挂起事项18项),取消事项14项,不列入事项9项(具体见附件)。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将根据法律、法规的立改废释及国家和省新的改革要求进行动态调整。请各地各部门按照事项清单做好相关实施工作。
二、常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分类审批流程图根据调整后的常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制定,并按相关政策文件要求标注办理时间,请各地各部门按照“流程图”分别在四个阶段做好相关推进工作。
增加“政府投资房屋建筑及其他类项目(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小型低风险项目(社会投资项目备案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工程)”审批流程图。涉及在宗教活动场所内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的,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涉及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避免危害气象探测环境,涉及在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的情况,不属于低风险项目。
三、各地各部门要做好审批流程落地再优化,压缩审批时限,简化审批手续和审批流程。
附件1:常协调小组〔2021〕4号附件一常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
附件2:常协调小组〔2021〕4号附件二常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分类审批流程图
常州市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
2021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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