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常州市“菜篮子”惠民平价店管理办法>的通知》相关规定,就我市常州市“菜篮子”惠民平价店公开申报事项公示如下:
一、开办条件
(一)企业须取得合法的经营资格,正常经营时间超过 1 年。
(二)企业对其经营的蔬菜、米肉蛋等农产品须具有自主定价权(大型跨国超市或公司总部不在本市的需有总部定价授权委托书)。
(三)经营的农产品质量要符合国家安全标准,要具备完整的农药残留检测手段,要有健全的质量追溯制度。
(四)能够按照价格主管部门要求对所经营商品统一进行明码标价,建立、健全内部价格管理制度,建立平价商品的进、销、存等台账。
(五)具有相对独立的经营场所,其中,蔬菜、米肉蛋等农产品平价经营区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经营品种不少于30种。
(六)经营的平价农产品为群众基本生活必需的农产品,主要包括:蔬菜、大米、猪肉、鸡蛋四大类。按市价格主管部门指定平价品种的方式进行销售:平价蔬菜不少于5个品种(含指定的5个品种)、平价猪肉不少于2个规格品(含指定的2个规格品)、平价鸡蛋不少于1个品种(含指定的1个品种),平价大米不少于1个品种(含指定的1个品种)。
(七)日常经营的平价蔬菜销售价格应低于周边市场同品种同规格平均价格30%及以上,经营的平价猪肉、平价鸡蛋、平价大米的销售价格应低于周边市场同品种规格平均价格10%及以上。特殊时段或节假日期间,价格主管部门有临时优惠措施时,严格按规定要求执行。
(八)签订《常州市“菜篮子”惠民平价店建设协议书》和《常州市“菜篮子”惠民平价店经营承诺书》并能严格履行。当市场农副产品价格发生异常波动时或政府对价格实行临时干预时,能严格按照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时段、品种、价格和数量,组织调运并投放市场,履行稳价惠民义务。
二、申报资料
申报企业需填写《常州市“菜篮子”惠民平价店准入验收申 请表》(附件1)及表后附送材料、《平价品种销售价格采集表》(附件2),一式叁份。
附送材料含:
1、申请人有效合法开业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经营范围必须包括平价店所涉及的平价品种类别);
2、经营场所相关证明复印件;
3、申办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4、与农产品生产基地签订的产销协议书复印件;
5、《平价农产品销售价格采集表》(申报日前7天);
6、价格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三、公告时间
本公告时间期限为10个工作日,自2021年11月15日至2021年11月26日截止。
四、联系方式
响应时间:意向企业可在2021年11月26日17:00前进行报名响应,逾期报名者,我委不予受理。
请将响应材料(附件1和附件2,一式叁份)加盖公章,提交至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行政中心)1号楼B座2422办公室。
联系人:收费调控处 章瑜,联系电话:85683222。
附件1:常州市“菜篮子”惠民平价店准入验收申请表
附件2:平价品种销售价格采集表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1月14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