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正文
浏览次数:
信息名称:关于征求《常州市印染行业发展规划(2024年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索 引 号:014109445/2024-00211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市发改委
生成日期:2024-09-03 公开日期:2024-09-03 废止日期:2024-09-11
内容概述:关于征求《常州市印染行业发展规划(2024年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关于征求《常州市印染行业发展规划(2024年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危污乱散低”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常州市印染行业综合整治提升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要求,为促进常州市印染企业集聚发展、绿色发展、转型发展,我委牵头对《常州市印染行业发展规划(2020-2024年)》进行了修订。现对《常州市印染行业发展规划(2024年修订)(征求意见稿)》征集修改意见和建议。

有关意见和建议可以通过电子邮件(352599416@qq.com)盖单位章反馈。相关单位在提出意见和建议时,请一并说明理由。联系电话:85681109。本次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10日。 

附件:常州市印染行业发展规划(2024年修订)(征求意见稿)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9月3日

附件

常州市印染行业发展规划(2024年修订)(征求意见稿)

印染行业是纺织工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既是提升产品质量、提高产品附加值的关键行业,又是耗水耗能及排污较大的行业。为加快印染行业转型升级、促进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一)产业背景。常州是中国近代纺织工业的发源地之一,已形成从纺机制造、纺纱、织布、印染、服装加工到品牌营销完整的产业链,2018年纺织服装产业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超过600亿元。印染行业作为纺织服装生产中承上启下、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是丰富纺织服装花式品种、提升产品附加值的关键行业。目前全市共有印染企业189家,总产能47.54亿米,拥有9个驰名商标、9个名牌产品,其中规模以上印染企业75家,实现产值180亿元左右,黑牡丹牛仔、旭荣针织印染、旷达特种纤维等龙头企业在行业内具有突出地位,色织布产量占全国的8.5%左右。但总体上看,我市印染行业发展存在“产业规模偏弱、产出水平偏小、产业布局偏散、绿色发展偏低”的突出问题,已成为制约纺织服装行业发展的突出短板,亟待推进转型升级、加快高质量发展。

(二)政策背景。2008年8月5日开始施行的《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规定“太湖流域一、二、三级保护区禁止新、改、扩建印染企业和项目”,受此影响近年来印染行业发展基本停滞,产业竞争力弱化。为促进太湖流域产业转型和优化升级,2018年5月修订的《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明确“太湖流域二、三级保护区内,在工业集聚区新建、改建、扩建排放含磷、氮等污染物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和改建印染项目,以及排放含磷、氮等污染物的现有企业在不增加产能的前提下实施提升环保标准的技术改造项目,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水环境综合治理要求,在实现国家和省减排目标的基础上,实施区域磷、氮等重点水污染物年排放总量减量替代”。同年6月,江苏省环委办印发了《关于严格太湖流域改建印染项目环境准入要求的通知》(苏环委办﹝2018﹞17号),进一步明确了《条例》(修订稿)涉及的改建印染项目范围。《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的修订和苏环委办17号文的出台,有助于促进印染企业集聚发展、绿色发展、转型发展,实现产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共进。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产品附加值、实现行业高质量发展”为总目标,以“优化空间布局、严格准入门槛、淘汰落后产能”为抓手,实施“特色集群壮大、智能制造突破、标杆企业示范、绿色发展带动、发展环境优化”五大工程,实现印染行业高新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提升印染行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水平,助力高质量工业明星城市建设。

(二)基本原则

坚持合理布局。按照统筹集约、科学有序的要求,强化与城市发展、产业发展、土地利用等规划的衔接,推动集聚发展与优化提升相结合,构建功能合理、布局有序的行业发展格局。

坚持生态优先。统筹区域环境资源、土地资源和开发利用,合理确定印染行业发展规模,严禁突破区域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限,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提升清洁生产水平,引导印染行业向技术密集、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产业发展,实现行业低碳可持续发展。

坚持效益导向。注重提升亩均效益,提高单位产出水平。注重强化技术创新,完善产学研用协同创新体系,加快技术研发及产业化步伐,提高附加值水平。注重提升品牌效益,把握个性化、多元化、时尚化、健康安全消费新趋势,扩大中高端产品供给,推动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发展。

坚持经营主体。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引导作用,鼓励支持以市场化方式促进产业集聚和转型升级,激发经营主体的创新力和发展活力。

(三)发展目标

以满足个性化、多样化、功能化的消费需求为重点,坚持培育骨干企业与发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协同推进,建设特色产业集群,推进行业智能制造,增强核心竞争能力,打造国内知名“智造、科技、时尚”印染集聚示范区。

布局调整。集聚区外除个别优质印染企业纳入拟保留的企业名录,积极引导非拟保留的企业向集聚区域转移。鼓励现有印染企业通过兼并重组的方式实现产能置换,发挥规模效益。规划至2030年,全市70%的印染产能实现集聚。

结构调整。依法依规开展印染行业落后工序产能淘汰工作,引导拟保留的企业和集聚区内企业积极开展技术改造,实现提升发展。规划至2030年,力争完成资源节约利用综合评价C类以下、单位水耗水平低于全市平均水平的低效印染产能的退出或升级,产品供给结构明显优化。

绿色发展。积极推行印染行业清洁生产审核,加快绿色环保工艺和关键核心技术的应用,积极开展“绿岛”项目和园区污水集中处理等基础设施工程建设。规划至2030年,行业能耗、水耗、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技术进步。科技创新能力明显提高,规划至2030年规模以上企业科研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超过2.3%,培育发展一批技术、工艺水平处于国内、国际领先的重点企业。

产业规模。规划至2030年,在产能、污染排放总量不突破现有许可总量的基础上,全市印染行业基本满足对上下游产业的支撑作用,规模集聚效益明显提升。除不增加印染产能情况下的少水及无水类别“改建印染项目”,其余“改建印染项目”企业目标产值不低于300万元/亩,税收不得低于15万元/亩。

至2035年,全市涉水印染产能总体实现集聚,印染废水排放量和重点水污染物排放量大幅削减,实施“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战略,打造企业“集群化生态化融合化”场景,实现行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低碳化”发展。

三、优化行业布局

综合区域产业基础、生态环境承载、资源能源供给、基础设施配套等因素,规划将打造“3+X”的总体空间布局,即规划建设印染行业三大特色集群和若干拟保留企业。

(一)新北生态织染工业园

新北生态织染工业园东至S239、西至浦河、北至S122、南至翠屏湖路,园区面积约599公顷,其中用于印染的工业用地面积170-200公顷,作为全市印染行业重点发展区域,规划主要承接新北、天宁、钟楼的改建印染项目。园区废水接入西源污水处理厂处理,近期由常州盛源热能有限公司集中供热,远期主要由国电常州发电有限公司集中供热。

(二)武进科技织染集聚区

武进科技织染集聚区东至湖塘界、西至采菱港、南至广电路、北至人民路,园区面积约263公顷(不包括菱港物流园地块),其中用于印染的工业用地面积约为100公顷,作为全市印染行业优化发展区域,规划主要承接武进区内的改建印染项目。园区废水接入武进纺织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由湖塘热电有限公司集中供热。

(三)金坛时尚织染集聚区

金坛时尚织染集聚区东至华旺新材料,南至港南路,西至西庄路,北至华洲路,园区面积约47.05公顷,为纺织印染专题园区,作为全市印染行业适度发展区域,规划主要承接金坛、溧阳的改建印染项目。园区废水接入工业污水处理厂处理,尾水接入金坛第二污水处理厂,由金坛加怡热电有限公司和江苏大唐国际发电有限公司集中供热。

除印染行业集聚区域和拟保留企业以外的其他区域,禁止新建、改建、扩建印染项目。鼓励其他区域现有印染企业主动搬迁至印染行业集聚区域。加大其他区域落后、低端低效产能淘汰力度,现有印染企业达不到国家、省、市环境保护、节能降耗、安全生产、消防卫生等有关要求的,依法依规限期迁建或淘汰。

四、实施重点工程

(一)实施特色集群壮大工程

1.完善印染园区配套。加快印染园区规划编制,进一步完善园区的功能定位、发展方向和产业布局,同步开展园区规划环评,制定完善园区准入门槛和“三线一单”。完善园区基础设施配套,推进集聚区及拟保留企业的集聚区域污水处理及“绿岛”工程、供热及印染污泥处置等设施建设,新北区推进西源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加快国电常州发电有限公司供热设施建设。金坛区结合区域产业发展加快推进工业污水处理厂建设,推进江苏大唐国际发电有限公司集中供热项目建设。

2.推动企业搬迁入园。除拟保留企业外的“改建印染项目”必须进入印染行业集聚区域,必须符合“改建印染项目”基本条件和园区印染项目准入门槛;鼓励企业通过重组等方式符合标准后就近搬入集聚区发展。规划至2030年,全市70%的产能实现集聚。

专栏1改建印染项目基本目标

  1.项目规模。棉机织物印染设计年生产能力≥4500万米/年;化纤机织物印染设计年生产能力≥7500万米/年;毛机织物印染设计年生产能力≥350万米/年;针织布印染设计年生产能力≥7000吨/年;纱线染色设计年生产能力≥4500吨/年。研发类和特种印染项目可适当放宽。

  2.经济产出。企业产值≥300万元/亩;税收≥15万元/亩;容积率≥1.3;税收≥20万元/亩的科技型印染企业不受产能规模限制;不得引入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价D类企业。近五年内无不良纳税记录。

  3.工艺与装备。主要生产设备符合《关于严格太湖流域改建印染项目环境准入要求的通知》(苏环委办﹝2018﹞17号)中“附件3先进工艺设备参考目录”;棉、化纤及混纺机织物连续式和间歇式印染工厂设计需执行《印染工厂设计规范》(GB50426-2016)。

  4.质量与管理。产品质量要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要求,产品合格率达到95%以上;实行三级用能、用水计量管理,建立计量保证确认体系;生产现场管理,实行6S管理。

  5.资源能源消耗。棉、麻、化纤及混纺机织物印染综合能耗≤30公斤标煤/百米,单位排水量≤1.3吨水/百米;纱线、针织物印染综合能耗≤1.1吨标煤/吨,单位排水量≤80吨水/吨;真丝绸机织物(含练白)印染综合能耗≤36公斤标煤/百米,单位排水量≤1.9吨水/百米;精梳毛织物印染综合能耗≤150公斤标煤/百米,单位排水量≤12吨水/百米。企业水重复利用率需达到40%以上。

  6.清洁生产水平。印染企业按照环境友好和资源综合利用的原则,选择采用可生物降解(或易回收)浆料的坯布;使用生态环保型、高上染率染料和高性能助剂;完善冷却水、冷凝水及余热回收装置。丝光工艺配备淡碱回收装置。“改建印染项目”清洁生产水平应达到或超过国内先进水平。

  7.安全生产。“改建印染项目”要按照《纺织工业企业安全管理规范》(AQ7002-2007)和《纺织工业企业职业安全卫生设计规范》(GB 50477-2009)要求,规范安全生产工作,建设安全生产设施,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确保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改建印染项目”的企业要按照《纺织企业社会责任管理体系》(CSC9000-T)的要求,履行社会责任。印染企业要规范化学品存储和使用,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应严格遵循《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相关要求。

  注:不增加印染产能情况下的少水及无水改建印染项目执行专栏1中第3、4、6和第7条,且废水应零排放或单独收集后作为危险废物处置,其余类型改建印染项目均按照专栏1全部执行。

3.壮大特色产业集群。新北生态织染工业园发展色织布、植绒及绒类织物等特色产品,推行集“织物、染整、成品”于一体的全产业链发展模式,打造“智能、齐全、生态”的“纺织印染生态园”。武进科技织染集聚区在现有用地规模、污水处理能力不变的基础上,通过大力淘汰落后产能腾出发展空间,其中青洋路以西部分重点强化现有印染企业的转型升级,通过引进科技型纺织印染企业,加快新型纺织材料的研发应用,强化产学研合作和标准建设,打造“高、新、尖”的“纺织印染科技园”。金坛时尚织染集聚区重点发展毛纺织印染、创意时尚纺织品,打造“创意、时尚、前卫”的纺织印染时尚园。加强企业分工协作,实现资源优化配置,以印染产业集聚区域带动周边区域发展壮大纺织、服装、家纺、产业用纺织品,构建生态产业链条,实现协同发展。

(二)实施智能制造突破工程

1.完善创新体系建设。加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的纺织印染科技协同创新体系建设。发挥高等院校、工程研究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作用,开展基础性科学研究、突破制约行业发展的技术瓶颈。发挥企业创新核心地位,支持企业加快自主创新,推进纺织印染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及中介服务机构建设,提升为企业服务的能力。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规划至2030年,规模以上印染企业技改及研究与发展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超过2.3%。

2.加强关键技术突破。把握行业发展趋势,跟踪前沿和高端技术,实现重点流程关键技术突破。加强短流程新型纺纱织造设备等装备的开发生产;研发高性能化学纤维、高技术产业用纺织品、特种医疗和保健用纺织品;突破少水及非水介质印染、数码喷墨印花喷头、全流程数字化印染、污染物低碳处理等关键技术;加强高科技印染产品原材料及工艺的开发应用;研制新一代前处理、染色、印花和后整理等先进工艺和设备。

3.推进两化深度融合。以向“信息化、智能化”深度融合为主攻方向,推动纺织印染产业从制造走向智造,推进企业装备自动化、数字化、智能化升级,全市规模以上印染企业研发设计、生产管理、营销服务等关键环节互联网应用及关键管控软件应用超过65%,大中型企业实现全覆盖。开展以自动化和智能化生产、在线工艺和质量监控、自动输送包装、智能仓储、智能管理为主要特征的数字化、智能化工厂(车间)试点示范。通过智能化生产和信息化集成管理,逐步建立面向生产全流程、管理全方位、产品全周期的智能制造模式。规划至2030年,创建10家印染行业示范智能工厂(车间)。

(三)实施标杆企业示范工程

1.优化产品供给结构。扩大中高端产品供给,充分挖掘消费热点和需求盲点,融合传统文化和现代时尚,开发时尚化、个性化产品;开发绿色安全、可降解的生态纺织品和抗皱、防水、拒污等功能性纺织品。优化终端消费产品结构,逐步扭转印染产品主要用于生产家纺和服装的局面,逐步提升终端产品产业用纺织品纤维的比例,以拓展应用新领域为重点,加快开发推广医疗、环保、应急防护、航天航空、军事等产业用纺织品,促进纺织产业与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融合发展。发展纺织服装物流、检验检测认证等生产性服务业。

2.大力实施品牌战略。强化企业品牌发展意识,支持企业从贴牌生产向自主设计、自创品牌发展,支持优势品牌企业做优做强,推动区域品牌试点示范,扩大区域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促进纺织印染产业由数量向质量转变。引导企业通过工艺可靠、标准严格和控制严谨等保障产品质量的一致性和可靠性,所有企业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要求,一次产品合格率达到95%以上,在国内外市场树立高品质形象。

3.打造行业标杆企业。引导印染企业通过优化整合发展印染龙头企业,推动同类优势产品集聚发展,积极培育区域特色产品。鼓励中小企业专注于细分产品市场、技术领域和客户需求,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成长壮大为“单项冠军”企业。定期开展印染行业标杆企业评定,从企业创新能力、装备水平、节能环保、企业管理、差异化竞争、产业规模、资产证券化、综合实力等方面量化评价标准。规划至2030年,全市范围内“专精特新”企业达到8个。

4.督促保留整治提升。积极引导拟保留企业按照要求进行技术改造和设备升级,提高清洁生产水平,践行绿色发展理念,不断强化节能环保意识。拟保留企业整治提升后需满足生产规模、土地集约、设备工艺、能耗水耗、污染控制和安全生产等六个方面的基本条件要求,到2025年需接管工业污水处理厂或完成少水零排放及无水印染,到2027年达到整治提升要求,原则上在规定时间节点未达到则退出拟保留的企业名录。

(四)实施绿色发展带动工程

1.淘汰落后低效产能。对照纺织印染行业落后工艺设备对照清单,坚决关停“淘汰类”工艺及设备,逐步升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限制类”工艺及设备。发挥市场倒逼机制,辅以必要的经济和行政手段,坚决淘汰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价D类企业,有序淘汰单位用地产出、单位水耗水平低于全市平均水平的低端低效产能。推进集聚区“腾笼换鸟”,每年开展区内企业综合水平评估,根据评价结果稳步推动低档企业产业退出或整改升级,规划至2030年,集聚区内所有企业符合“改建印染项目”基本目标。

专栏2纺织印染行业落后工艺设备对照清单

  禁止使用国家明确规定的淘汰类落后生产工艺设备,禁止使用达不到节能环保要求的二手设备。凡有属于落后工艺设备的企业,在搬迁入园时,必须全部淘汰落后工艺设备才可允许入园。落后工艺设备应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关于严格太湖流域改建印染项目环境准入要求的通知》(苏环委办〔2018〕17号)和《高耗水工艺、技术和装备淘汰目录》相关要求。具体如下:

  一、《产品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淘汰类

  1.使用时间达到30年的棉纺、毛纺、麻纺设备、机织设备

  2.ZD647、ZD721型自动缫丝机,D101A型自动缫丝机,ZD681型立缫机,DJ561型绢精纺机,K251、K251A型丝织机等丝绸加工设备

  3.Z114型小提花机

  4.GE186型提花毛圈机

  5.Z261型人造毛皮机

  6.未经改造的74型染整设备

  7.蒸汽加热敞开无密闭的印染平洗槽

  8.R531型酸性粘胶纺丝机

  9.4万吨/年及以下粘胶常规短纤维生产线

  10.湿法氨纶生产工艺

  11.二甲基甲酰胺(DMF)溶剂法氨纶及腈纶生产工艺

  12.硝酸法腈纶常规纤维生产工艺及装置

  13.常规聚酯(PET)间歇法聚合生产工艺及设备

  14.常规涤纶长丝锭轴长900毫米及以下的半自动卷绕设备

  15.使用年限超过15年的国产和使用年限超过20年的进口印染前处理设备、拉幅和定形设备、圆网和平网印花机、连续染色机

  16.使用年限超过15年的浴比大于1:10的棉及化纤间歇式染色设备

  17.使用直流电机驱动的印染生产线

  18.印染用铸铁结构的蒸箱和水洗设备,铸铁墙板无底蒸化机,汽蒸预热区短的L型退煮漂履带汽蒸箱

  19.螺杆挤出机直径小于或等于90mm,2000吨/年以下的涤纶再生纺短纤维生产装置

  二、《关于严格太湖流域改建印染项目环境准入要求的通知》

  (一)落后的印染工艺

  1.多碱、多水的前处理工艺(指单位产品物料消耗量高于行业平均水平,下同)

  2.多盐、多水的染色工艺

  3.重色浆、多水洗的印花工艺

  (二)落后的印染设备

  1.前处理设备:机电一体化程度低的烧毛机,平均耗油量高的烧毛机,未配置碱液自动控制和碱回收装置的丝光设备

  2.染色设备:未配有逆流、高效漂洗的连续式染色设备,蒸汽加热敞开无密闭的印染平洗槽,74型、96型染整生产线

  3.印花设备:自动化程度低的印花机

  4.整理、水洗设备:铸铁结构的蒸箱和水洗设备,铸铁墙板无底蒸化机,未配有工艺参数在线测控装置,未安装废气处理装置的定型机

  5.超期使用设备:使用年限超过15年且环保指标低于行业平均水平的印染前处理设备、拉幅定形设备、圆网平网印花机、染色机

  三、《高耗水工艺、技术和装备淘汰目录》确定的要求

2.严控污染排放总量。实行印染企业排污许可证一证式管理,关停淘汰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的印染项目,严格控制区域污染排放总量,废水排放总量不得超过7297万吨/年,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排放总量分别不得超过2.2万吨/年、0.13万吨/年、0.19万吨/年、0.01万吨/年。实施重点水污染排放总量指标减量替代,印染改建项目实现项目重点水污染物年排放总量减少,按照不低于改建后项目重点水污染物年排放总量指标的2倍实施减量替代。提升环保标准的技术改造项目重点水污染物年排放总量减少幅度应当不低于该项目原年排放总量的20%。

3.推进企业绿色生产。推行印染行业清洁生产审核,从源头降低物耗能耗,减少污染物产生,提高生产效率。加快印染行业清洁生产技术的推广应用,鼓励纺织行业和印染行业采用清洁生产整体审核方式实施生态友好型药剂源头替代改造,鼓励企业采用可生物降解(或易回收)浆料的坯布,使用生态环保型、高上染率和高性能燃料或助剂,采用数码喷射印花、转移印花、少水及非水介质印染等绿色环保工艺 。加大原有设备的节水节能改造,提高水重复利用率,对定型机、染缸高温废液和蒸汽冷凝水余热收集利用,降低单位产品的水耗、能耗。推进印染废水分质分类处置进程,将印染项目高低浓度废水、特征污染物废水分质分类处置,强化对特征污染物的总量管控。

(五)实施发展环境优化工程

1.建设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印染行业高质量发展公共服务平台,构建以科技创新、融资对接、知识产权、质量监测、趋势发布、技术培训、营销策划和信息服务等为主的印染行业公共服务体系。鼓励印染集聚区建设高端制造中心、技术研发中心、时尚创意中心、品牌营销中心,创建纺织印染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制造示范基地。组织开展对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的诊断,通过行业协会、专业节能减排机构和金融服务机构相结合,推进合同能源管理工作。

2.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充分发挥协会、学会和商会等中介机构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引导企业及时掌握国家、省和市产业政策、行业发展动态,协助汇集行业发展存在问题和企业相关诉求。加强与国内外经济团体和协会的联系,引导企业积极参与经贸洽谈会和学术交流会。支持中介机构举办宣讲会、培训班,组织企业进行业务咨询和培训,提高行业整体素质和竞争力。加强成员自律,避免恶性竞争,打造互利共赢局面,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3.营造良好发展环境。落实各级促进印染行业创新转型的有关政策措施,健全“改建印染项目”立项、用地许可、环保审批、排污许可申领等流程,统筹安排有关资源,推动印染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强人才引育,依托印染行业重大科研及工程项目,培育战略人才和创新创业型领军人才;鼓励建立本土人才培养和实训基地,采取校企合作的定向培养、定向招生、委托培训等多种形式,为印染行业培养专业人才。加强现有印染企业监督管理,加大落后产能淘汰监督检查力度。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建立由市发改委、工信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财政局等市有关部门和辖市区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定期研究重要问题,推进规划实施。各辖市区要落实主体责任,按照规划目标任务,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落实方案,加快规划落地步伐。加强规划宣传,引导印染企业积极参与规划实施,共同推进印染行业高质量发展。

(二)完善配套政策。支持龙头企业采取PPP等模式参与集聚区土地开发、基础设施建设和运维。推进排污权交易,允许核定的排污总量和资源能源指标进行合并,允许关闭印染企业保留排污权向集聚区内或即将实施改建的印染企业公开拍卖。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和扶持作用,市“三位一体”政策向印染入园企业项目开放。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引导金融资金支持“改建印染项目”,适度降低贷款门槛。企业关闭、搬迁后腾退的土地,评估后进行合理利用。将环保水价、电价与印染行业发展进行联动,更多运用市场化手段倒逼相关企业转型。针对重点集聚区、重大项目“一园一策”“一企一策”具体处置。

(三)建立奖励机制。通过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和强化政策倾斜引导企业提升设备高端化、管理智慧化水平。加强对行业绿色低碳重大技术装备攻关、行业先进技术成果转化和应用项目资金支持,优先支持印染行业争取设备“以旧换新”补贴资金,联合金融机构加大对印染行业工艺设备更新升级、智能化改造的优惠支持力度。对生产工艺设备、智慧管理处于先进水平的企业,在绿色发展领军企业等称号评选时给予优先支持,并简化排污许可证核发和环评审批流程。

(四)健全实施机制。建立健全规划实施评估机制,采用行业评估、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对实施进度和效果进行评估,适时对目标任务进行必要调整。建立健全督查推进机制,推动重点集聚区、重大项目建设,确保规划有序实施。总结推广规划实施中的有效经验及做法,发挥典型引路作用,促进整体推进。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