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条例》,做好我市工伤认定工作,我市将继续对各地工伤认定工作情况进行考核。现将《常州市工伤认定工作规范化考核标准》(附后)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区认真对照考核标准,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岗位职责,继续提高工伤认定工作质量。市局将在年底根据各地区年终考核的情况且结合工伤认定日常工作情况予以综合考评,并对考核结果予以全市通报。
附件://www.www9599116.com/upfiles/842134318206710/20130327/20130327024653_91625.doc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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