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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对常州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第173号的答复
索 引 号:014109533/2020-00028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权责清单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商复[2020]246号 发布机构:市商务局
生成日期:2020-08-06 公开日期:2020-08-06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常州市商务局关于对常州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第173号的答复
关于对常州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第173号的答复

蒋洁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积极发挥会展行业在促进经济方面的重要作用,支持会展产业链中制造端企业的建议》收悉,您的建议分析了新冠疫情对会展业尤其是会展产业链中制造端企业的影响,并对各级政府对会展行业的政策扶持进行了分类,建议对制造端企业进行针对性的扶持。对我们下一步的工作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经我局与市委组织部、市工信局、财政局、人社局和市税务局等部门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市工信局将根据省相关条线的工作布置,积极支持会展产业链中制造端企业的发展。依据市工信局已出台相关鼓励工业企业发展的政策,企业被认定为国家、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分别予以50万和30万的奖励。企业被认定为市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予以20万奖励。我市会展产业链中的制造业企业符合条件的已经享受过相关政策奖励。

二、关于延长减免企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的建议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纾解企业困难,推动企业有序复工复产,支持稳定和扩大就业,今年以来国家和省相继出台了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对于大型企业、民办非企业、社会团体等单位,2020年2-4月期间职工养老、失业、工伤单位缴费部分减半征收;中小微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2020年2-6月期间上述三项社保费单位缴费部分全部免除。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严重困难企业,在享受减免政策后本年度内缴费仍有困难的,可申请缓缴三项社保费,缓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根据省有关政策规定,各地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的减免政策,不得擅自调整减免社保费政策适用范围,不得自行出台其他减收增支政策。因此我市只能在国家和省规定的范围内顶格用好政策,扶持企业共渡难关。

此外,李克强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前期出台的六月份前到期的减税降费政策(包括免征中小微企业养老、失业和工伤保险单位缴费)执行期限延长到今年年底。目前,我市正在等待国家和省的相关文件。

2020年2月9日,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助力企业恢复生产的意见》(常政发〔2020〕16号),减轻企业社会保险负担,积极落实社会保障缴费阶段性减、免、缓缴政策。据市财政局统计,2-5月市本级财政实际统筹调度资金26.18亿元,保障3个月的相关社保待遇发放。同时,市本级对符合减免政策的企业退回2月份已征社保费41920.14万元,惠及约3.6万家企业(个体工商户)单位。

三、关于减免一定期间内的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的建议

(一)房产税困难减免方面政策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六条规定:除本条例第五条者外,纳税人纳税确有困难的,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定期减征或者免征房产税。

《江苏省房产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苏政发〔1986〕172号)第七条规定:个别纳税人按规定纳税确有困难的,需要给予临时性减税或者免税照顾的,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定期减征或者免征房产税。

(二)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政策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七条规定:除本条例第六条规定外,纳税人缴纳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需要定期减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审核后,报国家税务局批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放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税审批权限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1号)规定:把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税审批权限下放至县以上地方税务机关;申请困难减免税的情形、办理流程、时限及其他事项由省地方税务机关确定。

《关于明确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税有关事项的公告》(苏地税规〔2014〕6号)对我省困难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进行了明确。

(三)疫情期间房土税困难性减免政策

经江苏省人民政府同意,2020年3月4日,省财政厅、省税务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有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公告》(苏财税2020年8号公告)。公告明确: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住宿餐饮、文体娱乐、交通运输、旅游等行业纳税人以及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暂免征收2020年上半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目前针对会展行业内制造端企业,暂无专项的房、土两税优惠政策;如果企业符合房、土两税困难减免和苏财税2020年8号公告条件的,可依法享受优惠政策。

市税务局作为税收政策执行机关,没有制定减免税政策的权限,将通过多种途径积极向上级税务机关提出合理化建议,进一步扶持会展行业健康发展。

另外,我市将创新实施新一轮“龙城英才计划”,会展人才作为人才队伍的重要组织部分,市委组织部将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支持相关职能部门加大会展人才和会展产业链制造端企业的引进培育力度。一是将会展人才纳入“龙城英才计划”,对新引进的高薪酬、高学历以及重点企业推荐的会展紧缺人才予以引才资助和购房补贴支持。二是大力支持各类领军人才来我市创办领办会展产业链制造端企业,对于符合条件的,给予创业资助资金。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常州会展经济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再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签发人:潘冬铃

经办人:朱小沪

联系电话:85682282


 

 

常州市商务局

2020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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