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正文
浏览次数:
信息名称:关于印发《为农服务社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10091/2010-00032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供总[2010] 15号 发布机构:市供销社
生成日期:2010-03-09 公开日期:2010-03-12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关于印发《为农服务社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为农服务社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辖市(区)供销合作社:

《为农服务社建设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市总社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对照目标认真组织落实,确保顺利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特此通知。

二○一○年三月九日

为农服务社建设工程实施方案

为农服务社是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是促进农村安全消费、便捷农民生产生活的重要平台,是供销合作社创新为农服务工作的重要载体。2010年为农服务社建设工程已列入“全市六十项重点工程(工作)”和“十件实事”之中,为确保实事工程顺利推进、取得实效,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国发[2009]40号文件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省总社五届四次理事会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和市委、市政府“三农”工作部署,创新为农服务社建设工作机制,丰富为农服务社内涵,提升为农服务社功能,把为农服务社建成基层管理的新阵地、合作经济的新载体、助农增收的新平台、服务群众的新窗口、和谐社会的新亮点。

二、目标任务与序时进度

明确目标任务:2010年,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新建为农服务社200家,其中二星社以上服务社50家,行政村覆盖率达到90%。(具体目标分解见附件一)

把握序时进度:一季度完成年度目标的20%,二季度完成年度目标的60%,三季度完成年度目标的90%,10月底前全面完成年度目标。

三、建设标准

为农服务社分为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服务社,分别具有生产生活资料供应、中介服务和公共服务功能(星级建设标准见附件二);有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有服务公约(监督电话)、有商品明码标价、有代办服务台账,统一标识、统一商品配送、统一服务规范、统一开展教育培训。

四、工作要求

1、坚持标准。严格按照星级服务社建办的内容与要求组织实施,确保标准不降、质量提升。一星级服务社由各辖市(区)社组织验收,二星级服务社由常州市社组织验收,三星级服务社由省供销社组织验收。要依据各地行政村的设置与调整,动态建社,合理布局,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需求。

2、全面推进。各辖市(区)社要依据总体规划,加强对基层社的组织指导,与推进农村商品连锁经营相结合,与加快发展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相结合,与拓展为农服务社综合服务功能相结合,加快提高为农服务社在行政村的覆盖率。特别是要围绕我市“五化三有”、“小康家园”示范村的建设,着力打造一批“为农服务社标杆社”,提升供销社系统为农服务的作为和形象。

3、规范管理。为农服务社是一个服务主体多元化、组织形式较松散的服务平台。要加强为农服务社的长效管理,依托村级组织和基层社主任进行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努力形成健全、科学、规范、高效的经营机制和管理制度,不断提高为农服务社的运行质量,充分实现社会效益和经营效益的统一。

五、推进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各级供销合作社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把为农服务社建设工程作为当前和今后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工作的重中之重,制定方案,明确措施,落实任务,强化考核,责任到人,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机制,建立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挂钩联系点制度,保质保量完成全年工作任务。

2、争取协调配合。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支持,协调有关部门共同配合参与为农服务社建设,充分利用相关单位物资、信息、技术、资金等方面的优势,共同开展助农、兴农、富农活动,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和良性投入机制,让农民群众得惠受益。

3、加大督查力度。市总社对各地为农服务社建设工程的推进落实情况实施动态跟踪,每月对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汇总分析,每季度进行通报并提出建设意见,不定期邀请有关部门赴现场督促检查,并通过组织会商会办、争取领导支持等途径和方法,帮助解决存在问题,推动项目顺利实施,年终对为农服务社建设单位及责任人进行考核。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