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为切实加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根据市消防安全委员会《2019年常州市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常消委〔2019〕6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在全市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部署要求,我局结合实际,制定了《2019年常州市文广旅系统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常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19年12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19年常州市文广旅系统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冬春季节,历来是火灾高发特别是较大以上火灾多发季节,为切实加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系统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我局决定于2019年12月至2020年全国两会结束,在全系统集中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政府主导、单位主责、综合治理、群防群治的原则,重点检查火灾高危单位和薄弱区域,逐级压实监管责任,逐一落实防范措施,及时化解安全风险,消除安全隐患,进一步提升火灾防控能力,有效控制亡人火灾事故,压降较大火灾事故,坚决防止重特大火灾,全力维护全系统火灾形势平稳。
二、重点任务
(一)深化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要巩固“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工作成效,按照专项行动明确的职责分工,分地区、分行业、分领域健全公共娱乐场所、宾馆饭店、文物建筑等重点场所基础信息台账,梳理问题清单,对尚未整改的问题隐患跟踪督促,紧盯不放,一抓到底,形成闭环。
(二)加强针对性消防安全检查。要深入开展公共娱乐场所安全重点整治,严格落实整治措施,切实解决突出问题。要深化博物馆和文物建筑火灾隐患排查整改,对我市列入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场所开展一次专项检查,督促落实消防安全措施。要加强景区景点消防安全检查,组织市场监管、消防救援等部门开展联合检查,大力整治火灾隐患。要持续深化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全面排查整治电器产品及其线路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和问题。
(三)强化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要围绕“防范火灾风险、建设美好家园”主题开展消防宣传活动,大力普及火灾预防和逃生自救知识。要结合文广旅系统特点和自身优势,全面深化消防宣传“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园”工作。要组织一次行业部门和重点单位消防安全“明白人”培训,提高消防管理能力。督促各行业单位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培训,确保所有员工达到“一懂三会”要求;重点对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员、保安、电气工等人员进行专门培训,提高岗位履职能力。
(四)做好重要节点安全防范工作。在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大节日前,要提前对本系统范围内的大型文旅活动举办场地进行全面安全检查,紧盯烟花焰火燃放、临时设施搭建、电气线路敷设等环节,督促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紧盯国家公祭仪式、全国及省市两会等重大活动,全力做好消防安保工作。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我局将成立联合检查组,分时段集中开展检查督查。要加强值班值守,在旅游景点、大型文旅活动举办场地等重点场所和部位前置力量,开展流动巡防看护和蹲点驻守,做好应急处置各项准备。
三、主要措施
(一)科学研判预警。2019年12月底前,各行业主管部门召开一次办公会议,专题研判本行业冬春季火灾形势,部署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同时,根据本行业系统火灾风险,研究采取针对性措施。
(二)组织单位自查。督促各社会单位参照《十三类场所消防安全自查检查要点》,开展“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一保证”活动,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向社会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承诺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或者已落实防范措施,并向监管部门作出保证。12月15日前,各单位签订《消防安全自查承诺书》(见附件1),张贴在本单位醒目位置,并报消防救援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备案。
(三)集中排查整治。结合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回头看”和单位自查自改情况,各文旅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继续开展消防安全排查,跟踪督促整改火灾隐患,检查时逐一填写《冬春火灾防控排查登记表》(见附件2)。
(四)严格监管执法。联合消防部门对重点单位开展示范性检查,提升行业消防监管水平,督促行业单位按要求组织自查自改。严格责任追究,发生火灾事故,既要查原因,也要查责任、查教训,通过严惩事故责任单位和有关部门责任人,达到处理一起、警示一片、规范一方的效果。
(五)开展约谈提示。对消防安全措施不落实、问题突出的下级部门和所属行业系统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增强其消防安全意识,督促落实消防安全措施,整改消防安全隐患。
四、时间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2019年12月中旬前)。局属各单位及机关相关处室印发方案、召开会议,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措施,广泛发动、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9年12月中旬至2020年全国两会结束)。组织社会单位开展“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一保证”活动,行业主管部门开展排查,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责任措施落实,重要节点落实严管严控措施。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0年全国两会结束后3日内)。组织检查验收,总结经验做法,固化工作成效,完善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局成立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相关工作的统筹调度。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也要成立组织机构,加强调度指挥,压实工作责任,抓好落实、抓出成效。
(二)强化监管协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尽其职,各负其责,联合消防部门开展检查督查,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执法等机制,形成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监管合力。
(三)严格督导问责。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列入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内容。要强化督导检查,对工作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单位,要及时通报,督促落实整治措施。对发生较大及以上火灾事故的,要依法从严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相关单位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和动员部署情况,请于2019年12月15日前报送局办公室(联系人:俞明智,联系电话:85682357,电子邮箱:690509645@qq.com);12月起,每月24日前报送当月工作小结和《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统计表》(见附件3);2020年全国两会结束后2日内报送工作总结。
附件:1.《消防安全自查承诺书》
2.《冬春火灾防控排查登记表》
3.《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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