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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开展“六五”普法法制宣传教育品牌建设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488/2012-00172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义务教育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教法〔2012〕7号 发布机构:市教育局
生成日期:2012-10-17 公开日期:2012-10-24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对开展“六五”普法法制宣传教育品牌建设工作的指导思想、活动目标、活动步骤、工作要求等作出了具体说明
关于开展“六五”普法法制宣传教育品牌建设工作的通知
常教法〔2012〕7号

各辖市、区教育局(教育文体局、社会事业局),局属各学校: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教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培植、推广与学校文化相匹配的普法特色和典型经验,打造具有学校特色的法制宣传教育品牌,现就开展“六五”普法法制宣传教育品牌建设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围绕我市中长期教育发展规划纲要确定的任务和目标,贯彻落实《常州市教育系统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规划》精神,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制精神、推动法制实践,进一步提高全体师生的法律素质和法制观念,为促进全市教育事业健康稳定和谐发展提供法制保障。
  二、活动目标
  以法制常州建设为载体,以“法律进校园”为抓手,结合实际,因校制宜,将“六五”普法工作和学校特色、学校文化有机结合,扎实稳步推进普法基础工作,探索创新,打造亮点,实现我市教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文化品位的全面提升。
  三、活动步骤
  1.2012年10月为活动宣传动员阶段。
  2.2012年11月为各地区、各学校创建计划制订、法制宣传教育品牌设计、报送阶段。
  3.2012年12月1日至2013年3月31日为法制宣传教育品牌创建组织实施阶段。
  4.2013年4月为结合“六五”普法中期评估检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品牌创建总结验收与评比阶段。
  四、工作要求
  1.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法制宣传教育品牌创建工作,将其作为实施全市教育系统“六五”普法规划的一项具体举措,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创新形式,促进全市各级教育行政干部和广大师生提高法律意识,提升法律素养,树立法制理念。
  2.强调创新性、普及性,注重实效性和差异性,将法制教育纳入课程体系,积极开辟法制教育第二课堂,举办法律知识讲座与竞赛、法律知识演讲与表演、模拟法庭、“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以及开展校园法制园地等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互动性、趣味性和感染力,在主题的选择、活动的组织、题材的构思上有独创性,吸引广大师生积极参与,使其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法制熏陶,努力营造学校学法用法氛围,力争形成在全省乃至全国有一定影响的特色经验做法和学校法制宣传教育品牌。
  3.充分利用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整合法制宣传资源,开展丰富多彩、寓教于乐、参与性强的校外法制教育实践活动。发动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家长委员会、青少年法制教育报告团、当地社区和普法志愿者等,共同引导学生树立法制理念,扩大宣传效果。
  4.辖市、区各校选题于11月底分别报送当地教育行政部门(选题表见附件1),局属学校直接报市教育局政策法规处。2013年3月底,开展第一轮创建总结评比。申报单位填写《法制品牌建设申报表》(见附件2),提供活动专题总结材料,同时附图片、视频或者其它形式的过程支撑材料。各辖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在本地区学校中开展评比并择优参加市级评比(推荐分配名额见附件3)。市级优胜单位在“六五”普法总结表彰时优先考虑给予先进单位称号。
  5.夯实基础工作,全面完成《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规划》阶段性任务,迎接“六五”普法中期评估检查。各地、各校要对照《规划》和年度普法计划,逐项落实目标任务,完善组织领导体系,研究学校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教工作的新思路,及时分析目前学校普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尽早做好学校法制宣传教育原始资料、活动记录和数据统计、普法效果体现等资料积累和台账准备工作。
  联系人:吴郁,联系电话:85681361,联系邮箱:jufg@czedu.gov.cn
  附件:1.法制宣传教育品牌选题表
     2.法制宣传教育品牌建设申报表
     3.法制宣传教育品牌建设推荐名额分配表

                                                                     二〇一二年十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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