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职工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根据《常州市市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常劳社医〔2005〕13号)等规定,结合实际,将常州市戚墅堰区戚墅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基本医疗保险开通项目调整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统筹基金、医疗救助基金;公务员医疗补助资金;离休干部医疗统筹资金;残疾军人医疗补助资金;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请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予以开通。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1月18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